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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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9 9:03:00

先秦诸子经过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至秦汉时期逐渐趋于融合。《淮南子》是先秦子学到两汉经学转折点上的巨著,上承诸子,下启经学,在各种问题上试图兼容诸子百家之长,综合而成“帝王南面之术”。其人性论是对诸子百家的继承,而主要是儒、道两家,两家人性论既有冲突,也有交融。《淮南子》试图站在道家立场上,对两家人性论进行贯通与融合。在人性本质上,儒家以善恶论人性:孟子主“性善论”,荀子主“性恶论”。道家倡人性本真说,《老子》第二十一章论道之“真”:“道之为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道之真落实到人心就是人性之真,第五十五章又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推崇赤子是因为赤子的性真。《庄子》更是提出“真人”这一道家的理想人格。《淮南子》既有道家的人性本真说,又有儒家的“民性善”论。如《淮南子》多次提及“抱素反真”(《齐俗训》)、“全性保真”(《泛论训》)、“块然保真”(《主术训》),并对“真人”作解释“所谓真人者也,性合于道也”(《精神训》),这是对老庄人性论的继承。但《本经训》又说:“神明定于天下,而心反其初,心反其初而民性善。”《泰族训》亦曰:“人之性有仁义之资。”与孟子性善说相近。《淮南子》在借用儒家“性善”概念的同时,却作了道家的解释:“所谓为善者,静而无为也。所谓为不善者,躁而多欲也。”(《泛论训》)把静而无为、循性保真称为“善”,把躁而多欲、越城逾险等大盗乱臣行为称为“不善”。儒家的形式下填充的是道家的内容,显示了《淮南子》以道融儒的痕迹。同时,《淮南子》又持“人性不等”和“人性可塑”论。如《修务训》说善如尧、舜、文王者不须教,恶如丹朱、商均者不可教,中人之性必须经过教化,才能在智慧和道德上趋于完善。此说与董仲舒的性三品说基本相同,是对孟子的“性善说”、荀子的“性恶说”、告子的“性无善无恶说”、周人世硕的“性有善有恶说”等先秦人性论的调和。在如何养性上,《淮南子》也体现了儒道兼容的特点:一、《淮南子》认为养性的前提是“知道”。《天文训》认为,道是天地、万物与人的本源,人是由“道”经“气”这一环节化生而成的。因为人性归根到底来自道性,所以只有了解了道性,才有利于从根本上养性。二、《淮南子》认识到养生与养性之间的关系。《淮南子》继承了道家的养生观念,重视人的生命保养,认为人性是存在于人生命本身的,人的生命包含形、神、气三要素,正确处理好形、神、气三者之间的关系,养好生命,才能谈得上主动养性。三、既提倡原心反性,又注重后天教化。孟子、庄子主张在“心”上做功夫,荀子则主张向外界学习。《淮南子》在综合老、庄、孟、荀等诸子的基础上,既重视内求式的“原心反性”“慎独”,也没有否定社会环境对人性的正面影响。在主张持守先天本真之性的同时,更寻求后天教化对人性的完善。四、既重体道抱德,又重礼乐法度对人性的规范作用。礼乐法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创立的社会规范,它们与人性的关系如何,《淮南子》有前后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礼乐法度不但无助于人保持自然纯朴的本性,而且是人性失真成伪的祸因,是对人性的钳制和戕害。如《本经训》曰:“立仁义,修礼乐,则德迁而为伪矣。”另一种观点认为礼乐法度的产生本于人的自然之性,又使人性得到完善和规范化。如《泰族训》说:“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人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可使向方。”《淮南子》虽然承认了礼乐法度存在的合理性,但并非站在了儒法立场上去了,它承认礼法制度的前提是以道为本,即《俶真训》所说:“法制礼义者,治人之具也,而非所以为治也。”《淮南子》存在着儒、道两家的人性论,各观点之间存在着矛盾,但作者试图在全书中把它们融合统一为一体,儒、道人性论贯通的途径是什么呢?寻找儒、道融合的途径,就是探寻它们之间相通一致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基础。儒道两家相通的观念表现在:第一,儒道两家在人性的来源问题上都讲天人相通。道家讲宇宙的生成,认为道生天地、万物与人,天人最终相通于道,归属于道。儒家则讲宇宙的构成,认为宇宙由天、地、人、阴阳、五行十元素构成,天、人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相通、感应。儒道两家都讲天人合一。儒家讲天人合一,常常借天的权威和至高无上性来言说人事,借以更好地来倡导人事、增强人事的感召力;道家讲天人合一,则要求彻底舍弃人事来与天地合一。儒家讲人的自然性必须符合和渗透人的社会性,只有这样人才能成其为人;道家讲人的自然性必须舍弃其社会性,使其自然性不受污染,并扩而与宇宙一体才能是真正的人。如果说儒家讲的是“自然的人化”,那么道家讲的便是“人的自然化”。二者既统一又对立互补。第二,儒家和道家在人性的落实问题上都重视心的作用。孟子和庄子都认为心是性的载体,《孟子·尽心上》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庄子》论心斋、坐忘和游心。儒道两家都认为养性由心开始,由养心到养性,再到知天或知道,理路是一致的。心,不仅是道德之端,也是精神之所。所以,《淮南子》从《精神训》追求道家体道抱德的精神自由,到《缪称训》强调儒家的道德修养,心这一媒介起了系连作用,心把儒家的道德与道家的精神挽合在一起。需要说明的是,心既是儒、道的结合部,也是二者的分离处,儒家由诚意、正心极于治国平天下,道德的无限性不是向上伸向天命,而是向外扩展于客观世界中,显示了儒家正视现实的理性精神;而道家的游心、坐忘指向的是形而上的道,而非客观现实,说明了道家学说的玄虚性。第三,道家的性“真”与儒家的性“善”相通于“诚”,“诚”的含义既包含了“真”,又包含了“善”,“诚”这一概念体现了儒、道人性论的融合。“诚”是由孔子的“忠信”思想发展而来。《中庸》后半部是以诚为中心展开的,是儒家言诚之始。“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诚,朱熹解释为“真实无妄”,诚有天道之诚,有人道之诚,人道之诚来自天道之诚。天地为物不贰可曰诚,普通人不能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因此必须择善而固执,然后才可以诚身。《孟子·尽心上》中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反身而诚”“强恕而行”是为了“求仁”,由此可以说明孟子所说的诚,是以仁为内容,指仁心的全部呈现。这也与《荀子》关于“诚”的论述一致,《荀子·不苟》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仁、义是荀子“诚”的内容。《大学》讲“诚意”,指对心的修养功夫,目的是力图通过“诚”的修身功夫来张扬人的本质力量,以达到人格上的完善与浩然,最终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抱负。可以看出,儒家的“诚”,是仁义之心的真实无妄的呈现,是“善”中包含着“真”。道家的人性论则是“真”中包含着“善”。老子追求人性的本真自然,又曾把具备仁慈之善心看作他的三宝之首,第六十七章曰:“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庄子·渔父》篇说过“真者,精诚之至也”,借用儒家的“诚”来解释“真”。天生物不贰,道家从中看到了“真”,儒家则从中看到了“善”,真善并存于天性,所以也并存于人性。《淮南子》中则把精、诚二字合用,如《泰族训》“精诚感于内,形气动于天”,可以看出是对儒、道人性论的兼综融合,既强调“真”又强调“善”。而《淮南子》之所以能兼容,就在于儒道两家在人性论上的相通性,相通性即体现在“诚”这一概念上。第四,在如何养性上,儒道两家都重视提高人的思想境界,否定或排斥物欲功利,反对纵欲任情。儒家重义轻利,强调人应当为道义而活着,《论语·述而》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突显的是人的道德价值。为了去恶从善,孟子主张“寡欲”,《尽心下》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并不认为所有的欲都是恶,所以主张“寡”,而不是“绝”,这是与宗教不同的地方。荀子以欲为性,认为人性恶,所以主张“节欲”,《正名》篇曰:“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道家义利俱轻,主张摆脱物欲功利的纠缠和道义的束缚,追求一种“忘其肝胆,遗其耳目”的绝对自由,“茫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大宗师》),强调是心灵的解放和精神的快乐。庄子认为情、欲是失性害生的祸源,为了保持本真自然之性,以老子、庄子为首的道家根本不曾有任何任情纵欲的思想。儒、道一为道德,一为精神,虽然立足点不同,但却异曲同工,共同培育出中华文化鄙薄功名利禄的思想境界。《淮南子》以中乐外的养性论就是这种精神的反映。人或沉溺于物欲情欲的无止境追求,或奔命于世俗声名地位的获取,都可以说是“内不得中,禀授于外而以自饰也”(《原道训》)。虽然耳听妙乐,目视美艳,口品甘甜,终日行乐,夜以继日,有无数人为此而心生羡慕,但当曲终人散,解车休马,内心却感到一片空虚,“怅然若有所亡也”,这是以外乐内的典型写照。所以《淮南子》要求“遗物而反己”,从外物中超脱出来,返回到自己的本性之中。“夫性,亦人之斗极也”(《齐俗训》),人性就像北斗星,会时时校正人生前行的方向。正是由于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使《淮南子》中儒道两家在人性论上融合较深。但是,儒道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并非处处可以调和,因而融合中又有冲突,冲突中又有互补,而儒、道的互补又奠定了中国传统思想儒、道并存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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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9 9:03:00

年12月27日(周五)下午,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主办的“人文大讲堂”总第53期、“中国哲学的伟大时刻”系列讲座第8期在中央美术学院5号楼A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的题目为“从好利自为到互利合作——解读韩非子的人性论”,由中国*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王威威教授主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王浩教授主持。

王威威教授主讲,王浩教授主持

主讲人以思想史视野中的韩非子与法家为引子,述及诸家讨论人性的话语语境,最终讨论韩非子从“好利自为”到“互利合作”的人性论。讲座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韩非子的生平、经历及其基本思想;二、韩非子人性论详解;三、好利自为人性论的语境解读。

主讲人王威威教授

主讲人首先介绍了韩非子的生平、经历及其基本思想。韩非子经历韩釐王、韩桓惠王、韩王安三个国君在位的时代。据《史记》记载:“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惊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实际上,战国诸子对自己的身份并不是很在意,出身何国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如孔子、孟子等都曾出游列国寻找出仕的机遇,但韩非子的公子身份,使得他最后的立场被秦王所忌惮,再加上人事因素,最终死于非命。韩非子思想的穿透力及争议性,也跟他的出身和身份密切相关。

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但韩非子对荀子的继承并非一以贯之。概言之,韩非子是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强调“法”、“术”、“势”的综合运用。其一重“术”,其说以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计谋,比如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其二重“法”,其说以商鞅为宗,即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其说以慎到为宗,“势”即威权。现存《韩非子》一书,的确兼容了此三者,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春秋战国时期,关于人性的讨论已有不少,各家对人性有不同的定义和不同思路的解读。孔子较少涉及人性问题,《论语·公冶长》言:“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阳货》记载:“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但孔子没有对“人性是什么”作过多讨论。孟子主张“性善论”,论述人与禽兽相区别。《孟子·离娄下》载:“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对于人与禽兽的具体区别,孟子释以“四端说”,即《孟子·公孙丑上》所谓“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分别为仁、义、理、智的发端。告子则认为“”生之谓性”,进而认为“食色,性也”,又认为“性,犹湍水也”,水流向何方并没有确定性,人性的发展方向也是不确定的。荀子主张“性恶论”,经常将“情”与“性”相连。《荀子·性恶》中说:“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若夫目之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荀子对“情欲之性”作出“恶”的判断的原因,在于“人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于是“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认为顺着“情欲之性”会带来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及社会的混乱。

诸家关于人性的讨论结论不一,在于他们对人性的定义不同。人是复杂的动物,包含着不同的方面,故而后世有学者就此作出不同的分析法,比如杨泽波提出“三分方法”,即将人与道德相关的要素分为“欲性”、“智性”、“仁性”,廖名春则认为情、欲、知、能是“性”概念的子概念。这里的讨论参考了这些分析,并予以综合论证。

讲座现场

接下来主讲人具体介绍了韩非子的人性论。韩非子对于人性的判断与荀子是一致的,认为人性好利、自为。《解老》中说:“人无愚智,莫不有趋舍”,“趋舍”即“取舍”,指人的好恶。“趋舍”是什么?《难二》中就指出:“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因为人“好利恶害”,所以人对“利”与“害”有不同反应,即“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奸劫弑臣》);“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心度》),也是类似的人之常情。

这样的好利、自为甚至见于亲人之间的计算之心。《备内》中说:“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骨肉之恩莫过于父母与子女,“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这种根源于求利而重男轻女,进而遗弃甚至杀死婴儿的案例在古代很常见,在当代也时有发生。在韩非子看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骨肉亲情是最亲近的,但父子之间尚且如此计算利害,其他关系更不必言说了。

至于人为何好利,韩非子认为这是人天生的生存需要。《解老》中有一句话讲的很清楚:“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附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人对欲利的需求实际上也有不同层次,既有物质利益,如“生之实”;亦有精神需求,如“生之名”。《外储说上》就说:“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美国学者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是将人的需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认为这些需求都是按照先后顺序出现的,当一个人满足了较低的需求之后,才能出现较高级的需求。韩非子的人性好利论中也有不同的层次区分,其中的“实”可对应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名”可对应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那么,好利、自为的人性是否为“恶”呢?大多数人认为韩非子延续了荀子的“性恶论”,但主讲人强调,韩非子并没有对人性之善恶作出判断。韩非子认为,现实中的人,有的行为被判断为善,有的行为被判断为恶;有的人被认为是善的,有的人被认为是恶的;但实际上,人们所作出的事情都是出于“利己”的考虑。比如《备内》讲到王良爱马、勾践爱人,并不是真的出自喜欢,而是“为战与驰”,是从自己的实际利益而出发的。又如《外储说左上》中提到,吴起为得脓疮的病人下跪自吮,伤者的母亲哭泣说,“吴起吮其夫之疮而父死,今是子又将死也,今吾是以泣”。

韩非子所设想的,并非如荀子所说的人与人之间为争夺利益相互陷害、残杀,而是一种互利合作的双赢模式。《外储说左上》举了一个例子:“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父母子女这样的至亲,竟会互相指责对方,仅仅是因为对方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人与人之间,也以是否能给予自己利益为准则。如果从对人有利处着想,那么疏远的人也容易和好;如果从对人有害处着想,那么父子间也会疏离并相互埋怨。

在做利益选择时,韩非子认为应计长利。《说林上》讲述了一个案例:“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妇人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于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外储说右下》也讲述了一个案例:“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长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这两个案例都很耐人寻味,当今从*者不妨慎思之。

主讲人指出,韩非子所设想的最理想状态的人际关系,就是长久的互利关系;在极端情况下无法维护各方利益时,韩非子主张“以利人之名利己”。如《说林上》讲述了一个事例:“子胥出走,边候得之。子胥曰:‘上索我者,以我有美珠也。今我已亡之矣。我且曰子取吞之。’候因释之。”《外储说左上》也讲述了一个事例:“文公伐宋,乃先宣言曰:‘吾闻宋君无道,蔑侮长老,分财不中,教令不信,余来为民诛之。’”当然,这两个事例中不乏阴谋意味,但其所指向的毕竟不是彻底的无原则的伤害或毁灭,至少也并非简单的“恶”所能论定。

主讲人最后讨论了“爱”与“利”及其关系,并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主讲人强调,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力,也有求利的权力,但同时应该宽容他人的求利行为,至少也应该认识到求利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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