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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这一串字是不是难以理解,不懂啥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以前卖地的钱是直接进了地方财*局,可现在要进入税务局了。很多人又问了,那这个钱进入不同的部门有什么区别呢?小编来举个例子,就像一个家庭的收入,
以前是男方赚的钱放在男方的口袋里,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现在变天了,收入进了女方的口袋。
虽说钱还是放在一个家庭里,但是性质却大不一样,现在不同以前,如果男方要用钱,还得向女方申请。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所体会?口袋里有钱的时候,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钱在别人口袋里就不一样了,一旦不符合预算的支出,可能就要被驳回了!
那么,为什么要实施这个*策呢?这个*策为什么会影响房地产呢?且听小编为你解答:
因为这笔钱只能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等,看到这里很多人又不明白了,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不管钱由谁来保管,还不是用在土地和城建上?跟买房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其实不然!大家可能是不了解其真正的含义,这不是单纯为了改变钱的用途,而是为了改变地方官方的行为。
以前卖地的钱给了财*局之后,地方官就有了举债的动力和财力,但是随着地方债务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也该管控管控了!可是,如果直接断了这条路,也不太合适,这样直截了当的做法地方财*麻烦太大了!所以过渡性的来个专款专用,
大家想想,如果地方*府不能自由支配土地出让金,他们还有动力去卖地吗?
道理很简单,这条*策隐含为房地产税开路的可能,地方*府为了补充税源,房地产税或将正式开征,而一旦房地产税开征,房产或许将进入新的时期,对房价是不是有影响呢?当然了,这只是小编的浅见,大家有何高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