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秦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时期五百年左右的纷乱割据局面,使中国的社会形态正式迈入到封建社会形态,而其开创的*治制度也为此后中国两千年中央集权封建专制制度奠定了基础。作为一个具有重大划时代意义的国家,秦朝统治集团所创立的各种*治制度着眼于加强中央集权,本质上是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和维护其阶级利益,但历史的事实却与秦统治者的期望背道而驰。即:公元前年秦完成统一,公元前年,秦走向灭亡。相比于继秦之后的年两汉时期,秦的统治只维持了短暂的15年。秦统治集团所采取的一系列统治措施,本意是为了巩固统治,但最终何以又走向了反面?在此略作探究。
介于秦在历史上的特殊,其*权的迅速崩溃在给后世王朝(尤其是汉初)带来训诫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文人学士的对其灭亡原因的思考。如汉朝时期著名*治家、文学家贾谊认为秦灭亡的原因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过秦论》);唐朝时期的诗人杜牧认为秦灭亡的原因是“秦爱纷奢......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阿房宫赋》)虽然历史上不乏对于秦灭亡原因进行思考的人,但由于历史时代的局限性以及历史观的限制,前人对于秦*权覆灭的原因不免具有片面性和主观性色彩,多把原因归结为秦统治者的暴*,也就是在统治者主观意识
下所实施的一系列激化阶级矛盾的措施。秦统治者的主观暴*因素固然不可忽略,其也是加速秦*权崩溃的重要原因,但若只停留在这层因素上,就忽略了导致秦*权崩溃的客观因素,或者说忽略了使秦统治者实施暴*之可能的客观因素。因此,要想科学的认识秦灭亡的深刻原因,必须把统治者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相结合。
关于如何探究秦灭亡的原因,可以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秦统治集团主体的主观层面;二是秦统治集团意识以外的社会客观层面。主观层面的原因往往较为明显直露,而客观层面的原因常常需要深入挖掘,由此可以先从秦统治集团的主观层面上入手探究,再深入到社会客观环境剖析其原因。
一.繁重的赋税
在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形态中,任何在*治和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都必然要通过各种手段(主要表现为法律的制定与国家暴力机关的建立)来维护并巩固其统治地位,并为其实施剥削披上一层正当性的外衣。在封建社会形态中,统治阶级(地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农民阶级)构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虽然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的剥削方式、程度存在一定差异,但统治者的剥削却从未停止,因此尽管广大的底层人民每日辛勤劳作,他们却仍苦苦挣扎于生活的边缘,处境十分悲惨。而无论哪种阶级社会,赋税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施剥削的重要手段。但值得注意的是,赋税作为统治者剥削人民的一种手段方式,从*治的角度上来说,其也是所在社会形态所对应的必要*治手段,或者说是一种维持*治统治的必然形式,所以赋税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既然作为相应历史时代下的客观必然,那么赋税对于人民生活所施加的深重苦难并不能归咎于赋税本身,而是取决于统治阶级如何把握这个必须加在被统治阶级头上的枷锁的力度。
令人遗憾的是,秦统治集团或许能够能注意到这个压在其治下百姓身上的负担,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当这个负担过度沉重化后由此酝酿出的严重社会后果。秦朝时期的赋役,“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汉书·食货志》)这里的泰半意为三分之二,也就是说赋税占到了农民收获物的三分之二以上。实际上,秦朝的赋税主要包括田赋、口赋、杂赋三种,田赋“舍地而税人,地数未盈,其数必备。”(《通典·食货》)即田赋一律按照官府掌握的每人应有的土地亩数征税,尽管农民在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的土地,也同样按此数目征税。虽然田赋为“什一之税。”(荀悦《汉纪》),而算上口赋和杂赋等各色各样的苛捐杂税,达到了农民年收获物的三分之二左右,如此繁重的赋税,对广大农民造成的负担可想而知。倘若农民遭受自然灾害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样的赋税是任何农民都难以承受的,因为他们随时都游走在破产的边缘。一旦破产,农民再无法承担官府的赋税,等待他们的几乎只有流亡,以此逃脱官府的赋税。这种情况发展到秦二世时期,当时的许多农民已经陷入了“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的困境之中,农民的困苦达到了极点。正如管子所言:“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管子·权修》)秦统治者对百姓无节制的严酷剥削,在摧毁农民百姓生存土壤的同时,也已经为自己的*权掘好了坟墓。
二.频繁的战争和徭役
除了繁重的赋税之外,秦朝时期频繁的战争和徭役更是使农民的生活雪上加霜。据学者估计,秦朝当时的人口总数约为一千多万,而当兵服役的人超过了两百万,占壮年男子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被征派修筑长城的劳动力达30万,而修筑骊山墓和阿房宫的劳动力达到70万。此外,秦在南越和北边长城驻扎的士卒一共80万左右,再算上守卫官府和宫廷的戍卒卫士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庞大官僚机构,其中需要消耗的物质资源可想而知。在徭役方面,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万里长城;被誉为水利工程奇迹的灵渠;耗时39年建成、占地面积达78个故宫的秦始皇陵;“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的阿房宫(虽然阿房宫实际并未建成,杜牧文章中的描述也带有艺术夸张,但通过描述仍可以反映其规模之浩大)。我们不得不承认秦朝在其短暂的统治期间创造了许多伟大的工程和奇迹,但我们也不应忽略这样一个事实:秦朝所做的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无一不是建立在人民百姓的疾苦之上的,那些耀眼的奇迹背后,埋没了多少黯淡的尸骨。秦朝创造的许多伟大工程,它们既是古代劳动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也同样是秦统治者急*暴虐的历史烙印。在战争方面,“及至始皇......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贾谊《过秦论》)尽管秦朝完成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统一,但是由于秦对外扩张而产生的局部战争却仍在继续。其中较为重要的便是北御匈奴与南征百越的战争。对于秦的这两次对外战争,不能一概而论,过分强调其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都具有片面性,只有一分为二地看待,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事实上,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秦的对外战争,其既有正面的影响,又带有负面的影响。首先在正面影响上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秦的对外战争扩大了*治影响,为中国两千年以来的疆域格局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抵御了外来入侵,为社会生产提供了一个较为稳定有利的局面;三是促进了各个区域的文化交流,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心理和文化认同的形成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次秦的对外战争在负面影响上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连年的战争杀伐减少了社会生产的劳动力,进而降低了社会生产率。供给大量军队的物资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生活负担,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由于这里讨论的是秦*权走向衰亡的因素,因此在秦对外战争的评价上应取其负面的影响来解释。
可以看到,频繁的战争和徭役,一方面让作为社会生产主要劳动力的青壮年被迫与生产资料(土地)相分离,导致土地被搁置的可能性大增,生产要素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生产力不能充分发挥,从而相对地降低了社会生产率。而无法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的人无法创造出社会财富,反而要消耗大量社会财富,这一部分的负担最终又要落到从事生产的那部分农民头上。另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民自身也需要基本的物质资源来维持生存,再加上来自赋税、战争和徭役的三重负担,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当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之中,前途的暗淡和贫困的折磨使他们看不到生活的希望,这时,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便开始迅速蔓延。正如一颗颗生根发芽的种子,它们植根于秦朝这座“大厦”之下最为灰暗的底层,随着种子的成长,它们的力量会穿透阻挡它们的岩石。起初细微的裂缝,不经留意终会扩大成难以弥补的裂痕。而基础一旦动摇,只要时机成熟,“大厦”的倒塌便是顷刻之间。“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荀子·王制》)
三.严刑峻法
秦朝的指导思想是以韩非子、李斯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推行“援法而治”、“以法治国”,并把法治作为立国和治国之本。如“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韩非子·心度》)这里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