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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7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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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年第1期目录

万俊人

关于“再写中国伦理学”的小引——“再写中国伦理学”专栏主持人导语

李建华

当代中国伦理学构建的人学维度—关于“再写中国伦理学”的一种可能性进路

邓安庆

何谓“做中国伦理学”?—兼论海德格尔为何“不做伦理学”

摘要:在儒家生生伦理学系统中,智性分别担负着外识和内识的双重功能。所谓外识,即是对于与道德相关的外部对象的认识;所谓内识,即是对于内觉的再认识。外识和内识缺一不可,属于相互为须的关系。因为在儒家生生伦理学中有智性、欲性、仁性三个要素,所以分别有智性维度的内识、欲性维度的内识和仁性维度的内识。重视智性维度的内识对于确定智性维度内觉的真实性、解决论证无穷倒退的困难、解决思维之"在"到实体之"在"的过渡问题、证明智性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有着重要作用。强调智性维度内识之重要,是儒家生生伦理学必不可少的一个理论环节。

关键词:儒家生生伦理学;智性;外识;内识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杨泽波,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儒家生生伦理学引论"(项目编号:18AZX)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年第1期

在相继完成了孟子研究和牟宗三儒学思想研究后,我将精力转移到建构儒家生生伦理学的工作上来。为了替这一新的学说寻找可靠的逻辑起点,我借助内觉的方法分别发现了智性、欲性、仁性,并强调整个儒家生生伦理学就是围绕这三个要素展开的。既然儒家生生伦理学内部有三个要素,那么这些要素各有什么功能,就必须认真加以分析和确定。本文首先从智性做起,至于欲性和仁性的功能,则将另文专门加以分析。

一外识:智性的第一重功能

通过内觉我们发现了自己具有智性,可以思考应该如何成德的问题。这种思考的对象可以指向外部,我将这种情况称为“外识”。

此处的“外”指方向是向外的,不是向内的。“识”即通常所说的认识之“识”。“识”字与“知”字相近,但字义有所区别。“识”,繁体作“識”,从言从戠,戠亦声。“戠”同“埴”,意为黏土,衍生为聚合,引申为军队方阵变换。“言”与“戠”结合起来,表示用语言描述图形的形状和细节。“知”字不同,《说文》:“词也,从口从矢。”段玉裁注曰:“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意指认识、知道的事物可以脱口而出。古代“知”字与“智”字相通,即原于此。由此可知,“识”字更能凸显认知过程的意思,“知”字则偏重认识所达到的程度。考虑到这种差异,我在这个范围内只使用“识”字,不使用“知”字。

关于外识,有两个问题需要加以注意。第一,外识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道德领域。在西方哲学中,特别是自康德之后,理性通常分为理论理性和道德理性,或认知理性和实践理性。中国哲学也有类似的划分。张载在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区分了见闻之知和德性之知。见闻之知大致相当于西方的理论理性、认知理性,德性之知大致相当于西方的道德理性、实践理性。从理论上分析,外识作为一种认知能力,当然也可以指向与道德无关的对象,但在儒家生生伦理学系统中,必须严格限定在道德范围内,只相当于道德理性或德性之知,不属于理论理性或见闻之知。因此,准确地说,所谓外识即是对于与道德相关的外部对象的认识。第二,外识是智性的功能。既然有外识,就需要讨论外识的承担者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外识的思维方式不是直觉,而是逻辑。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既然要认识外部世界,当然就离不开语言,离不开逻辑。有了这个基础,问题就比较简单了。欲性无法完成这一任务,因为欲性没有逻辑认知的能力。另一方面,仁性同样无法担此大任,因为仁性的思维方式是直觉,而不是逻辑。既然欲性和仁性都无法胜任,人与道德相关又只有智性、欲性、仁性三个因素,那么外识的工作就只能由智性担当了。而智性也确实有这种能力,因为它的思维方式是逻辑,依靠这种思维方式可以担负起内识这一重要工作。

在孔子那里,关于外识已有明确的表述。在孔子看来,人要成就道德,离不开外向性的学习。《周礼》有“六艺”之称:“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六艺”中,礼居于首位。孔子非常重视学礼。“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此处之“文”指诗书礼乐,著作义理,特别是典章制度。只有博学才能了解,才能知其真义;只有知其真义,才能见之行事,约使归己;只有约使归己,才能不背于道。从这个角度我们便可以理解孔子为什么要说“不学礼,无以立”了。再就是乐。乐是*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有“六乐”之称,即《云门大卷》《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按照周代礼乐制度的规定,什么人享受什么样的乐,有严格的规定。有了这些规定,人们便有了行为的规范,社会便有了秩序。如果大家不按规定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社会就没法治理了。正因为如此,孔子对于季氏八佾舞于庭的做法才大为不满,批评“是可忍,孰不可忍”。由此可见,孔子重学,既指与道德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如射、驭、书、数,又指与道德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礼乐。因为礼乐在外不在内,所以学习礼乐属于外识的范畴。

外识还包含另外一层意思,这就是负责制定礼义法度。这层意思孔子尚未明确涉及,是荀子首先谈到的。荀子思想的逻辑起点是对性的界定,即所谓“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这里说的“生之所以然”,特指人的物质欲望。因为人有物质欲望,顺此发展必然争夺不止,为此必须制定礼义法度。“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圣王不忍心天下大乱,于是起礼义,制法度,以此来矫饰人之情性,克制人之欲望,达到善的目的。这段话清楚表明,在荀子看来,圣人有制定礼义法度的责任。在荀子研究中,有人对此提出过质疑,认为这与荀子性恶论体系不合。因为在性恶论系统中,圣人与庶民的性都是恶的,既然圣人的性也是恶的,如何能够制定出好的礼乐制度呢?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并不严重。因为按照荀子的思想,虽然人的性是相同的,但与庶民相比,圣人的认知能力特别强。圣人动用这一能力,可以认识社会,从而找到治理社会的办法,而这种办法就是礼义法度。这种通过认识社会从而找到治理社会的办法,就是我们所说的外识。这一内容是荀子首先提出来的,对孔子相关思想有重大发展。

由此说来,外识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习社会既有的规范和法则。任何社会都有既定的行为规范和法则,人在社会中生活,必须遵守这些规范和法则。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学习和了解这些规范和法则。孔子很早就讲到了这个内容,后经荀子、朱子的努力,渐渐有了规模。二是制定社会需要的规范和法则。人通过学习以认识社会既有的规范和法则,这个命题本身即蕴含着这些规范和法则从何而来的问题。儒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是圣人制定的。圣人看到天下大乱,于心不忍,于是起礼义,制法度。这一思想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能力除了可以学习既有的规范和法则之外,还可以制定这些规范和法则。虽然历史上儒家将这份荣誉归给了圣人,但我们今天不必固守于此,完全可以将其归于每一个有智性的人。

二内识:智性的第二重功能

智性除了负责外识,还要负责内识。这个问题较之外识要复杂得多。此前我在回顾笛卡尔思想的时候讲过,“我思故我在”是一个有歧义的命题,因为“思”包含我觉知到正在思考,我在思考,以及对前两种情况进行反思三种不同的含义。这其中第一种含义的思,即我觉知到我正在思考,最为重要。我觉知到我正在思考不是别人告诉我的,不是事后由推证得出来的,而是我在思考的同时通过直觉觉知到的。这种直觉不需要其他前提,所以笛卡尔将其作为了自己哲学的阿基米德之点。尽管笛卡尔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有重要贡献,但这种含义的思与第二种含义、第三种含义的思,是一种什么关系,他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明。

这个问题到胡塞尔有了很大的进步。胡塞尔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命题进行了现象学的研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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