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北大学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
荀子思想立足于儒家思想,同时兼采百家之长,他被誉为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其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德育经验,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德育理论体系,对当今德育以及慈善教育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荀子提出了“人性之恶”的人性论观点,不仅是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同样也是德育思想的理论基础。针对性的解决“人性之恶”的办法,就是“化性起伪”。即通过后天的道德教育,用礼义法度等去引导、改造人的本性,使之树立道德观念。
他认为,后天的道德教育可以有效地改造人的本性,使其向好的方向发生变化。还强调除了学习之外,还应当注意日常行为习惯的改变,通过道德修养的方式进行人性的改造,这就是“积善成德”与“乐分施”。“积善成德”出自《荀子?劝学篇》,意思是长期行善,就会形成一种高尚的品德。在荀子的德育思想中,“积善成德”的道德修养法是重要内容。荀子认为人的道德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修养,道德品质需要通过长时间的道德行为的积累才可以如水滴石穿般达成最终的目标,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荀子道德教育的目标分为两个层次,“圣人”是道德境界的最高层次,“君子”相对而言层次低一点。在这里所讲的“积”是指一个人通过不断进行道德修养进而完善自我的一个过程。他认为普通人通过道德修养的日积月累,基本可以达到“君子”的标准。“圣人”虽然是最高的目标,但是同样可以通过积善成德的方式去达到这个目标。此外,荀子认为,德育强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道德观念后,需要落实在行动上。所谓“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认为奉行礼义就是道德,而其中他明确举出了道德行为的几种例子,明确地将做慈善定性为一种德行,认为慈善就是要尊老爱幼、扶贫救济。
在慈善行为的内涵中,荀子强调要“乐分施”。意思是,要心甘情愿地去做慈善行为,要分享自己拥有的事物,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且不求回报。对于分享什么、帮助什么,荀子没有进行严格的框定。因此,分享钱财给穷人是做慈善,分享食物给饥饿的人也是慈善,分享精神财富同样也可被称作一种慈善行为。同时,不求回报也是慈善的特征,否则就与买卖大同小异。
(投稿者自负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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