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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3 15:18:00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札记第九则之三

钱钟书论《列子-说符》之杨布之狗

文/周敏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列子-说符》,共论述了五个问题,此为第三个问题——杨布之狗

关于“杨布之狗”,钱钟书引《列子》如下:

“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

此引文未全,予以补足:杨朱曰:“子无扑矣。子亦犹是也。向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来,岂能无怪哉?”

兹将补足之文译成白话:

杨朱的弟弟杨布,穿白色衣服出门,因下雨把衣服弄湿了,脱下来换了一件黑色衣服回家。狗见了已经不认识了,迎上去对其狂吠。杨布一怒之下要灭了它。杨朱说:“你不要打了。你比狗能好多少呢?如果让你的白毛狗白颜色出去,黑颜色回来,你难道不感到奇怪吗?”

张湛《注》解此段:杨布不怪自己换了行头,却怪狗狗不认主人,是不合道理的。

钱钟书一方面溯源,说《列子-说符》“杨布之狗”的故事来源于《韩非子-说林》,另一方面肯定张湛的注解,强调人倘若遭遇冷淡、奚落等非礼,首先要在自身中寻找原因,而不要只是责怪他人。

这是“杨布之狗”可引伸的第一层含义。

接着,钱钟书讲了《左传》上记载的故事:

齐国和晋国曾交战,齐侯和晋军司马韩厥兵戎相见。成公三年,齐国和晋国和好了,齐顷公赴晋国,晋景公设宴招待齐顷公,席间齐顷公一直盯着韩厥看,韩厥说:“君王认得我吗?”齐顷公说:“服装改了,模样没变。”

钱钟书说这个故事目的是和“杨布之狗”进行对比。意在说明:齐顷公认人不认衣,重实质不重外表。相反,“杨布之狗”认衣不认人,重外表而不重实质。

重外在而不重内在的结果是“狗眼看人低”。

“狗眼看人低”常用来形容一些市侩小人看人仅仅看穿着、看派头、看官阶、看座驾、看随从、看家族、看后台、看人脉,一句话,看一切外在的、附加的东西,而不看人的本质,不看这个人是否正直、是否诚信、是否善良。

这是“杨布之狗”可引伸的第二层含义。

再者,钱钟书认为“杨布之狗”的故事有可信的一面,也有可疑的一面。

可信的一面,狗狗只知道直觉联想,即“只解联想而不解分想”,仅根据以前的印象联结作判断,而不懂分析和分辨,因此,主人换了衣服它就不认识了。

可疑的一面,狗狗除了视觉还有嗅觉,狗狗不仅根据视觉作判断,更主要的是通过嗅觉作判断。所以说,既使主人换了衣服,他的气味难道改变了吗?

钱钟书对“杨布之狗”的故事有所质疑,但他不准备多谈,所以说“姑置勿论也可”。

钱钟书想强调的是,由于狗狗具有“只解联想而不解分想”的特性,凭直觉做判断而不善于分辨,很容易被别有心计的人所利用。

钱钟书讲了下面的一些故事:

元代戏曲纪君祥写了《赵氏孤儿》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晋国国君是晋灵公,相国是赵盾。晋灵公是一个恶少,整天恶搞。他身边又有一个专做坏事的屠岸贾,君臣二人沆瀣一气,坏事做绝。赵盾苦口婆心,又是劝又是谏,晋灵公不胜其烦,和屠岸贾一撺掇,决定干掉赵盾。

屠岸贾养着一条恶狗,凶猛异常。屠岸贾在后花园扎了一个草人,紫袍玉带,象简乌靴,与赵盾一般打扮。草人腹中悬一付羊心肺。同时,将恶狗锁在空房中,三五天不给它吃东西,然后放出,恶狗饿急,迅速将赵盾紫袍剖开,饱餐一顿。后依旧将恶狗锁入空房中,又饿了三五天,再次如法炮制,让恶狗撕咬草人。如此试验有一百天后,晋灵公请赵盾喝酒。酒正酣,屠岸贾让人放出埋伏在暗处的恶狗,恶狗见了紫袍玉带的赵盾,扑着便咬。被赵盾侍卫扑杀,赵盾逃离。

莫泊桑小说,有类似故事。

一个寡妇的独生子被人杀了,她想报仇,但苦于无人拔刀相助,因此她按仇人的模样扎了一个草人,穿上人的衣巾,取香肠像领带那样绕在他的脖子上。寡妇死去的儿子生前养了一条母狗很凶猛,寡妇就将这条狗牵来系在草人傍,两天两夜不给狗吃喝,然后解开链子,母狗立即扑向草人,咬断了它的脖子。训练了三个月,寡妇怀揣着复仇的怒火,牵着饥饿的母狗找到了仇人,唆使母狗向仇人猛扑过去,把仇人咬死了。

钱钟书把中外文学打通,推测元代戏曲和莫泊桑小说有渊源关系,他说:

十八世纪法国神甫曾译《赵氏孤儿》,盛传欧洲,莫泊桑殆本《楔子》谋篇而进一解欤?

意思是,法国莫泊桑的小说借鉴了中国《赵氏孤儿》。

后面钱钟书又援引了近世滑稽小说名家以糖果为饵诱导儿童代替自己向心上人求婚;南唐谭峭《化书食化》、南宋陈善《扪虱新话》等一边投食一边击木鼓琴,后鱼群但闻其声便蜂拥而至,这些均是巴甫洛甫所谓“条件反射”。

由此,钱钟书写道:

饲獒、饵鱼,与巴甫洛甫之啖狗使流馋涎,同归“食之化也”。是故屠岸贾之狗不特遥踵杨布之狗,抑且隐导巴甫洛甫之狗矣。

人们多赞美狗之忠诚。但往往忽略狗本性的另一面。狗是经不住食物引诱的,也是常常不分忠奸、不识好歹的。狗狗是非常听话、非常好用的工具,它可以被好人用来做善事,也可以被坏人用来做恶事。尤其要特别重视后面一点,对那些本性如狗的小人保持高度警惕!

这是“杨布之狗”可引伸的第三层含义。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录:《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之三

杨布之狗

“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注》:“不内求诸己而厚责于人,亦犹杨布服异而怪狗之吠也。”按《列子》取《韩非子说林》下杨布之狗事,以喻行己接物之道,张湛注是也。然尚可触类而通,更端以说。苟衡以明心见性之学,则此事足征狗之智力祇解联想(association)而不解分想(dissociation);博物者言狗辨别事物,藉鼻嗅甚于藉目视,姑置勿论也可。

《说文解字》以“臭”字入《犬》部:“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当作如此句读;“禽”即兽,“其”即已“走”之“禽”,“自”者,《说文》:“自:鼻也,象鼻形。”造字者正以嗅觉为犬之特长,故借“犬鼻”泛示百凡人禽闻根之能所。“臭而知迹”之“臭”非名词而是动词,即“嗅”,《论语乡党》之“三嗅而作”正同《荀子礼论》之“三臭不食”。段玉裁读“禽走臭而知其迹者”为一句,注曰:“‘走臭’犹言逐气;犬能行路踪踪前犬之所至,于其气知之也。……引伸假借为凡气息芳臭之称”;盖读破句,文遂不词,因从而曲解焉。“其”字失所系属,于是犬一若仅能追知犬类之气息者!则“走狗烹”何待“狡兔死”乎?

英国哲学家尝谓狗亦自有“推理体系”(thedog’ssystemoflogic),两言以蔽曰:“物而有,必可嗅;嗅不得,了无物”(Whatissmells,andwhatdoesnotsmellisnothing-F.H.Bradley,PrinciplesofLogic,I,31);可佐许慎张目。

《左传》成公三年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韩厥曰:‘君知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杜预注:“戎服、异服也;言服改,明识其人。”齐侯高出于杨布之狗者,以其知随身之服(varying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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