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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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15 17:31:00

诸子百家中有完善的治国主张、可以称得上显学的只有儒家和法家。战国时代的儒法之争,实际上也就是日益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与新兴的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

战国时期铁器已经基本普及,农业、手工业也得到极大发展。这种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伴随着宗法制与分封制的瓦解,井田制的废除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儒家与法家有过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如何治理国家。儒家认为以德治为本,法家认为以法治为本。表现在具体的政策上,就是对农业问题、军事问题和刑法问题的争论,而双方对农业和军事的分歧,是治国之术的最根本分歧。

商鞅——战国时期著名政治改革家

孔子画像:湖南邵阳

商鞅在秦国曾制定过一种关于国家的经济﹑军事政策。这个政策的核心是重视农业和战争,要重视农业,而重农的目的是为了战争,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商君书·农战》上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法家另一位著名人物韩非也指出:富国以农,距敌恃卒。又说: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农业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之道,只有专注与耕战,才能增强国家的实力。一旦发生战争,国家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战争。

法家主张重视农业和战争,是当时地主阶级为巩固和发展封建主义经济基础,创立和完善与此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建设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封建国家而斗争这一历史条件的产物。

而儒家则是继承了周公的德政思想,并根据当时的社会形势,提出了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也,形成较为系统的德治主义政治纲领。儒家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都是渴望统治者内修仁政,让老百姓富而有教的。只有依靠仁,才能建成最终的大同社会。

想了解儒法之争,就必须先看看双方的农战观和德刑之辩,只有弄清楚二者的差异,才能判断谁是谁非。

一、法家的农战观

古代人物雕像:韩非子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农耕历史的国家,农业一直是立国之本。农业是百姓生存的基础,是国家收入的来源,是国家安定的保证。

先秦时的法家是一个对农业生产有着充分认识的思想学派。在法家看来,粮食是财富的唯一象征,只有有了强大的农业作为保障,国家才能强盛,才能提供强大的军事保障,才能让统治者更好的控制人民。老百姓专心农业生产,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商鞅在泰国的改革正是人农业生产入手,通过严格的制度让全国的老百姓都从事耕战,禁止人民脱离生产四处流动,甚至经商都会受到控制。

在法家看来,只有将老百姓束缚在土地上从事生产,才能积累国家的物质财富,也更方便在战争时发动动员。所以商鞅在变法时就制定了粟爵粟位制度,老百姓只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粮食,就可以得到爵位。对于专心农业生产的人,甚至可以免除一定的徭役,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可谓不大。

法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韩非子比商鞅更为激进。他认为要想统一六国,只有依靠强大的武力。而一个国家要想增强实力,只有最大限度的鼓励老百姓从事农业生产,最好是连商业都可以压缩到最低程度。在他看来,经商的人不事生产,倒买倒卖,是国家的蛀虫。一个强大的国家只会是一个农业为本,商业为末的国家。如果老百姓都去经商,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会减少,国家的实力也会削弱。

在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上,儒家和法家是一致的。孔子认为一个国家要做到足食、足兵,要拥有发达的农业和强大的国防力量,才能保证国家的强大。

法家是一群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国家主义者,他们的战争观带有极强的功利性,善于用战争手段转嫁国内矛盾,打击敌人。在法家眼里,要想实现统一天下的宏图,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什么义战不义战之分。只要国家财力充足,军队强大,就是实现霸业的时机。而一旦霸业完成,天下的战争自然也会消失了,也就达到了和平的目的。所以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制定严明的法律,囤积充足的战争资源,修好内政,财不盖天下,不能王天下。这也是法家战争观中重视农业生产的直接反映。

法家农战思想在秦国的最大实践是建立了军功爵制。这是一种食有劳而禄有功、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的制度,是新兴地主阶级与奴隶主阶级的一场斗争。法家以法治国,奖励农耕,剥夺了奴隶主阶层的特权,遭到了许多权贵的忌恨。但是法家的改革对于秦国国力的增强和政权的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是法家的农耕政策,让秦国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最终完成了统一大业。

二、儒家的农战观

孟子画像:明人绘

山东邹城:孟府

儒家将从事农业生产称为务本,但是对国家层面的督促农业生产方式上,与法家的看法区别比较大。他们认为重视农业生产并不是滥用民力,而是要遵守自然规律,减轻对老百姓的赋税和徭役,让他们有时间去耕作。只要统治者不伤民力,老百姓的生活自然会富足。

对于商人,儒家虽然也认为他们不能产生社会财富,但并不完全否定他们的作用。但是对商人应该加强教化和管理,政府要通过对市场的监管,使商人诚信经营,让百姓的财货公平、顺利的流通,人民的需求得到满足,国家自然就会慢慢强盛起来。

儒家一直鼓吹以仁治国,恢复周礼,使礼乐兴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先要让老百姓衣食无忧,在这个基础上再对老百姓进行教化。这是一种早期的民本思想,只有治民恒产,让老百姓生活有了保障,裕民兴教,才能让一个国家强大起来。

战国时期是一个战争频发的时代,无数百姓死于战火,在儒家看来,这是诸侯们丢弃了礼这个治国之本,礼乐征伐自诸侯的原因也正是礼乐崩坏的结果。只有克已复礼,才能真正实现和平。

但是当时的情况是周天子的权威不再,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一个社会,如果抱定礼不放,则极有可能国亡而不知,是非常愚蠢的。所以儒家也主张强加军队的训练,实现保国、保民的目的。

孟子认为战争是不能轻易发动的,只有掌握了正义的义战,才能得道者多众,百战百胜。但是孟子又认为天下不是靠战争去统一的,而是要仁政。只要统治者实行仁政,百姓自然会依附,国君好仁,天下无敌。

三、儒法农战之争

儒家和法家关于农战之争,就是德力与义力之争。在儒家看来,法家是一群只知摄取利益之徒,是喻以利的小人,而儒家才是重义轻利的君子。

儒家针对法家的农战论,提出了恃德者昌,恃力者亡的观点,拉开了儒法之争的大幕。这场争论并没有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而偃旗息鼓,而是一场历时千年,几乎贯穿了封建社会的一场大论战,是儒法斗争的焦点。

在秦朝之后的汉朝,儒法之争还在继续。汉武帝时,法家代表人物桑弘羊进行了盐铁官营和耕战为主的改革,遭到了儒家的批判,双方爆发了著名的盐铁之争。儒家以孔子的古者贵以德而贱用兵的理论攻击汉武帝的法家政策,而桑弘羊坚定的维护汉武帝的政策,指出耕战的目的是建本抑末,富国强兵,内抑兼并,外抗匈奴,是巩固中央集权的必要措施,儒家的义只能使国家危不能安,乱不能治。

曹操也是推行法家农战政策的,他认为: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他实行军屯和民屯政策,为曹魏集团恢复生产和为统一战争作准备,但遭到了以孔融为首的儒家的批判。孔融主张以德治天下,与曹操的政策产生了很大分歧,这也是曹操杀孔融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也是利用法家的农战政策,以农事为先,生天下之财,供天下之费。但是反对他的司马光等人认为这种作法是夺富民之利,最后会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在儒家强大的势力面前,王安石的变法半途而废,没有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现状。

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变法都会牵扯到儒法之争,明朝张居正变法,也是坚持足食乃足兵之本,要求发展农业生产,寓兵于农的富国强兵政策,但以儒家为首的保守势力在张居正死后废除了他的改革成果,这都是儒法农战思想斗争的沿续。

四、儒法德刑之辩

栩栩如生的木雕像:韩非子

儒家强调道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问题是道德问题。政治的实施过程就是道德的教化过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在儒家看来,依靠严峻的刑法虽然可以让老百姓产生惧怕之心,却不能让他们产生羞耻之心,达不到依靠他们的良心来自觉的服从道德和法律。只有经过道德教化,让老百姓具备仁的本质,才不会做出违背礼的事情,恶行也就不会产生了。

这个思想经过孟子的发展,成为著名的四个字——以德服人。以德服人的核心就是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赋税,谨序养之教,但也并不完全排斥刑罚的作用。特别是儒家的荀子,吸收了一部分法家的思想,主张德主刑辅,礼是法的总纲,法是礼的体现。

法家的主张与儒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主张的是严刑峻法治国。明君之治也,任其力而不任其德,主张使用严刑,调动每个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去遵守国家的规定,而且这种严刑峻法必须是无等级的,对每个人都是一致的。

法家法治思想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建立中央集权封建帝国的需要,对秦统一六国实行封建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五、儒法之争的本质

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

无论是儒家的德治还是法家的法治,都不可避免的带有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

儒家的德治思想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片面夸大了治人和治于人的关系,夸大了道德的作用,忽视的实际实践中难以真正执行的问题;而法家刚好相反,片面夸大了刑罚的作用,强调的是一种暴力,这正是秦朝立国时间不长就灭亡的根本原因。

儒法之争表面上是道德与法律之争,实质上是人性之争,是对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不同看法。其实如果二者能被有机的结合起来,用道德去教化人民,用刑罚去约束人民,这才是真正的治国之道。

战国时期的法家,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代表的是比较进步的政治势力。而农战政策作为法家的基本政策,对历史的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十分巨大的。

法家的农战政策,是在重视富国强兵这个最根本问题上提出的政策,通过这种政策,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也积累了军事基础。秦国正是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变法下,迅速强大起来的。

秦国民风强悍,寡义趋利,对于秦人,用严刑峻法比儒家的说教更容易教化他们。在严酷的刑法和奖励农耕政策的双重刺激下,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都是法家农战政策给秦国带来的改变。所以说,在当时法家的农战观还是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的。

但是到了封建社会的中期之后,地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以儒家思想治国,使得法家思想推行起来难度越来越大。虽然法家的农战思想的最终目的与儒家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封建生产方式和加强地主阶级专政,但毕竟会触碰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以封建社会历史上法家的变法,都以失败告终。

六、儒法之争的启示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德治。现代的德治和法制都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德与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才能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维护法制建设,实现社会稳定。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思想史论》、《法家重农思想辩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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