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开篇,荀子描绘了一幅圣王之治的理想图景,那么应该如何实现圣王之治呢?荀子接着从四个方面展开了论述。
纲领:明是非,辨贤与不肖
荀子认为首先要政治正确,把明辨是非贯穿于处理政事的全过程。支持君主的决策,能够弘扬美善的事物,从正面把道理讲得透彻的大臣,君主要待之以礼;能够鞭挞邪恶的事物,从反面直言进谏,把道理说到点子上的大臣,就把他树立为人臣的典范。
君主这样把善的和恶的区分的清清楚楚,根据大臣们的表现,贤能的和不肖的人自然泾渭分明,不会混杂在一起看不清楚,那么各地的英才俊杰之士就会慕名而来。君主的威望和声誉就会越来越好,则天下倾慕,政令畅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总之,是非问题不混乱,国家政治就会清明,就能实现大治。因此,明是非,辨贤与不肖是君主处理政事的纲领。把握住纲领,圣王所有的职责就完成了。
平衡:专断与纳谏
接着荀子谈到了君主对臣子的态度问题,这是现象,本质是如何处理君主专断与大臣议事的关系问题。
荀子说,君主处理政事,如果总是摆出一副威严不可侵犯的样子,不听取臣下的意见,严厉地直接发号施令,臣下就会惊恐畏惧而不敢参与,紧闭嘴巴而不敢畅所欲言。像这个样子,则大事情执行起来容易松弛,因为可能很多具体问题没有事先考虑到,缺乏周密的应对之策,效果就会被打折扣;小事情则遇到问题也没有人关心,容易不了了之,草草了事。
君主如果自己没有主见,习惯于通过调和各方面的立场以达成统一,一味听取臣下的意见,自己没有坚持,那么各种邪恶的言论就会同时出现,模棱两可的、考虑不成熟的建议也会纷至沓来。像这个样子,需要处理的事情就会很多而且繁琐,这也是有害的。
法治还是人治: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荀子进一步指出,如果拘泥于成法而不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那么律法条文没有涉及到的事情就会得不到处理。明确了各有司的职责,官员们各司其职但不相互沟通协调,那么职责范围无法覆盖到的地方就会很多。这些问题怎么办?
用现代语言讲,部门间的空白点,谁来负责?荀子认为,这只能依赖于官员的德行了,就是说只有君子能把这些事情处理好。因此既要依法办事又要重视议处,既要各司其职又要注重沟通协调。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充分了解各自的意图,不会遗漏办理利国利民的善行,各种大小事情都不出现差错。
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公平原则是各司履职的基本标准,中和原则是处理具体政事的尺度。律法有明文规定的就按照律法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以采取类推的办法,这样处理政事就完备了。
但,偏袒私党而不遵守法度,是处理政事中可能产生的弊端。所以虽有完善的律法,国家政治依然混乱,这种情况是有的,但如果理政的都是君子而国家政治出现混乱的情况,从古到今,还没有听说过。所以,古书上说:“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
基础:名分尊卑
荀子指出,自然界有天有地,所以有上下的差别;圣明的君王一登上王位,就要发布命令治理国家。要保证君主政令的有效落实,礼义等级制度是基础。
荀子分析道,如果大家名分尊卑都一样,那就没有人做下属;如果大家的权势地位都一样,那就没有领袖;如果大家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那就没有人可以驱使。两个同等尊贵的人之间不能产生上下侍奉关系,两个同样低贱的人之间不能产生上下驱使关系,这是天然注定的道理。大家权势地位相等,如果好恶也一样,那么大家的需求必然无法同时满足,争斗就是必然的,争斗的结果必定是混乱,混乱就会使国家陷入困境和危机。
先古圣王痛恨这种混乱,于是制定礼义制度以确定名分,使人与人之间有贫富贵贱的等级差异,以满足两两之间相互统治的需要,这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尚书》中说:“维齐非齐。”就是说,要实现统一,首先必须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