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孔子是儒家学派的缔造者,那孟子和荀子就是儒家学派的光大者。然而,身为顶级大儒的荀子,却教出了韩非和李斯这两个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其中,韩非被后人尊为“韩子”,被视作法家的集大成者,而李斯更是帮助秦始皇奠定了统一中国的政治基础。
然而,儒家的老师怎么会教出法家的学生呢?究其原因,就在于荀子和孔子、孟子思想的核心不同。
孔子思想的核心就是“仁”。在《先秦儒家哲学》这本书中,傅佩荣向我们阐述了“仁”的概念。他认为,孔子所说的“仁”,实际上包含了三层意义:人之性向善、人之道择善、人之成至善。
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在孔子看来,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向善的天性,只是暂时被红尘所掩盖。要想把这种天性重新激发出来,就要用到仁的力量。所谓“仁”,其内涵就是真诚——当一个人有了真诚的意念,那行善的力量就会由内而发。如果每个人都能用“仁”的标准要求自己,那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会重新回到“礼乐和谐”的道路上。因此孔子指出,“仁”是每一个人的终极出路。
后来,孟子进一步把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发扬光大,他把孔子的思想与治国理政融合到一起,提出了“仁政”的观点,并向国君们兜售这套“仁政”方案,想通过政治来实践儒家理念。
可以说,孔子与孟子是一脉相承的,他们秉承的都是“人性善”的思想,认为依靠人的自我修养和道德理念,就能创造一个理想的大同世界。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所以我们看到,虽然孔子和孟子死后都备受推崇,但他们生前却不被重用。国君们对儒家思想抱着这样的态度:虽然你说的很对,但却没什么用!
荀子不是孔子、孟子那样的理想主义者,他并不认同孟子的“性善论”,而且基于自己对人性的认识和理解,提出了“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由于荀子认为人性本恶,因此在他的学说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核心,那就是“礼”。
荀子的“礼”不同于孔孟的“仁”,他指出:“礼者,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如果说,孔子和孟子强调的是人的自我救赎,那荀子更强调以礼法约束人的行为。
在《礼论》中,荀子对此作出了进一步阐述,“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在荀子看来,“礼”才是君王治理国家、维系社会的根本所在,他据此指出,礼有两个作用:一是养,二是别。
养就是调养,“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调节人的欲望,满足人的追求,让每个人都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让大家都能活下去。如果没有礼的约束,大家一窝蜂去争夺资源,那社会就乱了,因此,需要用“礼”来规定长幼尊卑,好让大家各安其位。
别就是分别,“何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贵贱皆有称者也。”荀子认为,如果大家都一样,努力也吃一碗饭,不努力也吃一碗饭,那谁还愿意奋斗?因此,必须用“礼”来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提出“性恶论”之后,荀子的思想就逐渐偏向法家了。我们知道,法家思想的出发点也是人性本恶,针对人性中恶的一面,法家认为,君王必须制定严峻的律法,以约束人的行为,让人不敢作恶。这与孔子、孟子所提倡的“以道德激发人性之善”的观点是大相径庭的。
虽然荀子并没有真正把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结合起来,但从荀子的两名弟子身上,我们不难看出,荀子的思想早已从儒家的“礼治”转向了法家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