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李泽厚先生呼吁“该中国哲学登场了”,实际上,他情有独钟的乃是晚期所力倡的“情本体”思想。这种源发自本土的情感哲学被认为具有“全球眼光”,并力求为“人类思考”。“情本体”就是一种对传统的“转换性创造”,由此可用“和谐高于正义”来应对西方主流政治哲学,以“情理结构”来吸纳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精髓。“情本体”亦是一种对“儒学四期”的翻新发展,由此可以尊荀学为正统、返汉代制度儒学,从而继续发展“情欲儒学”而非心性儒学。“情本体”更是一种“西体中用”的拓展形态,由此可由“天地国亲师”的新内圣开出新外王,使得先验变成经验,最终走向孔颜乐处之“理性的神秘”。
关于“情本体”的中国哲学对话录
李泽厚刘悦笛
一、到底“什么是哲学”?
刘悦笛(以下简称“刘”):到底“什么是哲学”?您曾总评了thePhilosophyofMind,觉得您对“英美心灵哲学”的归纳是:以语言哲学为途径,结合脑科学成果,这个归纳只是其中的一派——“认知派”,而且结合脑科学的,也只是其中一派——“科学主义派”。
李泽厚(以下简称“李”):因为你上次讲弗洛伊德,在我看来根本不算心灵哲学。
刘:但是,确实有一些哲学家,像理查德沃雷姆(RichardWollheim),借用弗洛伊德理论进行语言分析,然后研究情感的心灵问题。
李:也许我的概念比较固定,就像塞尔(JohnRogersSearle)吧。
刘:塞尔最近有一本书讲社会建构的,MakingtheSocialWorld。但什么是哲学?到底什么是哲学?其实您并没有给出一个答案。您只是觉得,西方哲学是自古希腊以来的严格逻辑思辨的概念推演。您对西哲有一个定义。
李:也没有定义,反正我有一种看法吧。这个看法大家不一定同意,那也没有关系。
刘:诺齐克(RobertNozik)就有一本《理性的本质》(TheNatureofRationality)。
李:法国的德勒兹(GillesDeleuze)有本译成英文的著作《什么是哲学》。所以德里达认为“中国没有哲学”,按照西方标准,中国没有哲学嘛。但是你现在不用“哲学”,用什么词呢?没法代替呀!
刘:但是有两位学者,一位是法国的哈道特(PierreHadot),他有一本《哲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PhilosophyasaWayofLife);另外还有一位普林斯顿大学的尼赫马斯(AlexanderNehamas),他的名著《生活的艺术》(TheArtofLiving)谈到了从柏拉图到福柯的“苏格拉底式思考”(Socraticreflection)。
李:这并不奇怪。如果引康德的话,在古希腊时期,哲学的确不是一种思辨,它就是讲怎么样行为、怎么样生活,之后哲学概念慢慢比较固定化,就是人之思辨了。这是在“语言游戏”中间的一种变化,这就是在“语言游戏”当中,这个词的含义的使用,还是清楚的。
刘:那您所论及的“哲学终结”,就是罗蒂(RichardRorty)意义上的“哲学终结”吗?海德格尔与维特根斯坦之后,好像就没有哲学了。
李:所以我不同意这种看法。现在“哲学”这个词用得很乱,要专门写一篇文章才行,叫《什么是哲学?》。对于“哲学”这个词的含义,要作“语义分析”,要从历史的变迁来讲。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刘:但后来您又说,读哲学是体认“情理结构”,读艺术史获得感受形式,但读艺术就未必,因为现在出现了概念艺术(conceptualart),我们身处的是后概念艺术时期。
李:这个以后再说,现在“艺术是什么”,确实是个大问题。
二、“中国哲学”是比较出来的吗?
刘:这又涉及到德里达的这个观点,表面上反德里达,其实中国传统里面也有哲学,其实与德里达是一致的。他赞美中国有思想,有智慧,逃离了逻各斯中心主义。
李:他是表扬中国智慧,因为西方的哲学没有出路了。
刘:您这个提法很对,中国哲学是按照“西方的套路”来言说中国。其实就是“冯友兰模式”,从胡适到冯友兰,“汉话胡说”嘛!那我们不按照西方的方式去研究中国哲学,又该怎么做?是回到梁漱溟的做法吗?
李:问题是,虽然我认为他们丢失了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但他的方式还是不错的。现在,很多人要回到马一浮,干脆不用西方的概念,还是讲理呀、气呀、心呀、道呀,那条路是走不通的。
刘:其实他们的思维方式,从语言的根儿上,现代汉语已经被西化了。
李:是啊,但是现在有些人还用文言文写文章嘛,也包括你们这一代人。你们这代人文言文还是不错的,比年代出生的人强,但思想是乱的。
刘:所以,从方法来看,我们原来做“比较哲学”的时候,有这样一种观点:中国哲学就是“比较哲学”,就是中西比较出来的。
李:那也不见得,中国就叫“比较哲学”?在西方,英国哲学、法国哲学是不是也是“比较哲学”?其实都是古希腊传统。这种比较究竟有多大意义,很难说。
刘:起码在美国许多做中国哲学研究的人都持这种视角,包括汉学家们。
李:比较哲学是可以做的,但是,说写中国哲学史就是比较哲学,那是两回事。当然,有些比较是没什么意义的,就像做“比较文学”的把莎士比亚与汤显祖拿来作比较,荒唐嘛!
刘:张祥龙也说过,比较哲学要学比较文学的做法。因为我们连续开了三四年比较哲学的小会,这是那次比较哲学方法论的大型会上提出的。
李:所以,钱钟书最有资格当(比较文学)头头嘛,他就坚决不干!(大笑)
刘:噢,这倒是有趣的观点。欧洲哲学也是比较哲学呀,比如说,笛卡儿让哲学用法语说了话,德意志用德语说了哲学这个东西,对吧?因为都是希腊之后嘛。
李:但是,中国还特别不同,因为中国的传统的确不一样。他们讲的话不一样,在思想源头上却是一样的。
三、没有上帝,“信仰”何处安顿?
李:在相信上帝这一点上吧,也相同。中国不相信上帝,你说怎么办?这影响很大。
刘:这也是“情本体”思想出来的很重要的一个缘由。这两天我与一位基督徒争论:假如三百年后,基督教式微了,衰落之后,全世界人在没有宗教的情况下,由什么来提供信仰?
李:问题是需不需要那样一种信仰?没有它就不能活吗?不信上帝的人,就不能活吗?
刘:能呀。
李:那就是了,那它必要性何在呢?就是这个问题。
刘:那就连信仰都不需要了吗?
李:就是呀,你不相信、不承认上帝,不就是没有信仰了嘛。不也照样活吗?我认为社会性道德就是信仰,那就够了。你自己要找一个心灵寄托,你自己去找呀,为什么要有一个规定的信仰呢?
刘:可以呀,很多人都不靠信仰活着。
李:那他不也活了吗?
刘:他为了钱,为了名,为了活着……
李:他不也活了吗?那又怎么样?
刘:那可能是比较低质量地活着。
李:也不见得。就好像我为人民服务活着,那也是一种活,也是一种信仰,不见得是低质量。
刘:可是按我理解,您的“情本体”不正是要提供一种信仰吗?
李:“情本体”并不一定要一个信仰,它追求信仰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信仰不一定是信仰上帝呀!本身在人世间,也可以有一个信仰呀。那以前中国这样一个家国,它就是一个信仰。不一定要相信上帝,就是不一定来自天堂,不一定要相信《圣经》。我觉得,相信《圣经》每一句话都是真理,那是很荒谬的。《圣经》怎么是神的语言?明明是人编出来的嘛!上帝不就是一种“发明”吗?发明出来的嘛!基督徒听了要受不了,——上帝是人的一个伟大“发明”。
刘:这大概与费尔巴哈有一定的接近。
四、“儒学四期”的现代转换
刘:再来看您对《学而》的阐发。无论是熊十力也好,还是其他人,大部分人讲学都是演习礼乐、复习《诗》《书》等儒家经典,或者您所说的“原典儒家”的那些东西。但您对“学而”的阐释太广义了,您把它当作“学礼”还好,但又进而推广到“学做人”。“立于礼”,就中国来说还是“学礼”,您是否把这个“学”当作了人类实践的一个规则?这与我们大部分读《论语》原典的经验都不同。我们通常会认为,“学”当然最终是要“立身”、“立人”的,但它的基础是“学”,“学”总归还要有课本、文本吧。
李:原始人有什么课本呢?学骑马、学射箭先有课本吗?恰恰是在“活动”中学的。你学自行车就没有课本吧?——为什么要有课本呢,有书是很晚的事儿了。“学”恰恰是最基本的实践,小孩子走路、让他站起来,让他走、扶着他,这就是学嘛!
刘:那这就可以理解了。但下面您又说,不是“学”获得“理性”。
李:“不只是”嘛,不是“不是”嘛!
刘:理性还是其中的一部分。
李:那是当然。所以这个“情理结构”“不只是”需要一个理性,而且是建构人的“心理结构”嘛!
刘:塑造区分与“物”的“情理结构”之物,您说,既可以是动物,也可以是外物。然后,您又强调原典儒学“礼乐并行”。
李:这是个浓缩了的,这一段可以展开很多,我没有写。
刘:我也特别重视过这一段,为什么《论语》从“学”开始?所以您强调教育嘛。
李:我强调教育,一直强调教育。年的“康德书”(按,指年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就提出来了。所以我说,不是神秘的“天”,也非先验的“善”,而是脚踏实地的“学”,塑建出人的“情理结构”。
刘:这段话最精彩!不是神秘的“天”,就不是《中庸》、《大学》;不是非先验的“善”,就不是“孟学”,这就反对宋儒的那个东西,所谓“三期儒学”否定掉了。脚踏实地的“学”,乃是“荀学”,荀子也从“劝学”开始。
李:对,然后回到“情理结构”,构成了“人类本体”。这就是我的“四期儒学”。
刘:或者叫“李氏儒学”?
李:“儒学四期”中的一派,但我没人追随,所以也不成派。
五、“美德”、“角色”还是“关怀”伦理?
刘:您提出,个体主义是西方的“集体无意识”、“传统无意识”,那么中国的“关系主义”,则是中国的传统无意识。所以,上次您电话里讲到,无论是马丁布伯(MartinBuber)“我与你”的那个“你”,还是列维纳斯(EmmanuelLevinas)的那个“他者”,都是个体的,这一下就抓住了要害。
李:我认为这是要害。包括之前讨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那么父母都是兄弟了,在中国这不合适,父母怎能是兄弟呢?谭嗣同倒说过“父母,朋友也”,那恰恰是现代思想。
刘:所以,“关系主义”与“个体主义”,是情理与理性的源头。所以您又讲到,这关系是“理性秩序”,更是“情感认同”,关系又产生于“情境”。
李:梁漱溟就曾讲过“关系就是伦理”,讲“伦理本位”。
刘:西方讲求个体主义、理性原则,中国则是伦理本位。这里对儒家的基本定位非常有趣。最开始时还是把它当作“美德伦理”的。年参加安乐哲的“儒家角色伦理学”研讨会,安乐哲认为美德伦理不合适,儒家是“角色伦理”(roleethics)。
李:角色伦理也是美德伦理,就是关系嘛!关系当然也就是美德伦理。但它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不一样,他们想起美德伦理就是亚里士多德那个,中国也可以有它的美德嘛!
刘:现在还有一种观点,比如李晨阳讲,中国儒家伦理更接近一种“关怀理论”(careethics)。
李:问题是care这个东西太广泛了。基督教也是care,谁不care呢?美国人经常讲takecare。
刘:但是从女性主义伦理学来讲,首先是母亲对于孩子的爱,这不和儒家非常接近吗?也就是您所强调的“亲子之情”?母亲对孩子的care,这是最基本的。
李:中国讲相互的,“父慈子孝”,怎么能只讲一方面呢?
刘:对。西方的关怀伦理学,包括我与之对话的代表人物VirginiaHeld,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恰恰是强调单向的。
李:那就是动物性的,中国恰恰不是动物性的,是在动物性的基础上培养出来的,也不是完全没有动物性,但是,中国特别把这个培养出来。
刘:所以,您后来用“情理结构的关系主义”这个词,来针对西方现在的原子主义与自由主义。
六、推崇荀子为儒家正统
刘:您把孟子作为“先验论”,把荀子作为“经验论”,姑且可以这么讲。
李:就是这个意思。是从“第一个情”到“第一个礼”,然后到“第二个理”。
刘:还是涉及到“经验积淀为先验”的,——这是我说的,先验反过来怎么“范导”经验的问题。
李:对。那就是“第二个理”到“第二个情”,实际上也就是[我思想中的]“同心圆”。
刘:但在这里,您确实辩驳了包括孟旦(DonaldMunro)所继承的孟子观念,又以“生物之情”来解儒家。就是孟子之情——先验的“恻隐之心”。荀子是以“性恶论”为基础的,孟子是以“性善论”为基础的。您赞同从荀子自然情欲开始说起,或者“礼因人情而为之”,这是您的中国的出发点,这是“中国情”的出发点,这一点非常重要。《郭店竹简》讲,“礼生于情”,还有“礼作于情”。
李:“礼生于情”嘛。《郭店竹简》出来,对我大有帮助!
刘:“礼”不仅来自于个人情感。
李:礼“不是”来自个人情感,所以这个“情”包含情感,主要讲的还是情境,并不只讲个人的情感,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所以,关于中国的“情”字可以写一篇文章,到底它可以作几种解释?这个“情”不是个人情感,是“情境”,这是从“第一个情”到“第一个礼”。但是,这个“情境”里面有个人的情感,因为人的情境与个人的情感欲望是联系在一起的,情感欲望是个体的,情境又是由个体组成的。
七、“性恶论”与生存竞争
刘:您对荀子的解释是最有趣的。荀子的群体伦理学,“故礼也,养也”,这种“礼养并重”的“学”,在“礼”是来自“欲”,然后在“养”中构成差异性的社会,这背后是套“性恶论”,起点是“人性本恶”。
李:这很难说是“性恶”还是“性善”,我认为这是两个问题。
刘:怎么是两个问题呢?
李:欲望不一定是恶。包括宋明理学也承认,人要吃饭,这并不是恶。
刘:那怎样的基点是性恶呢?为什么荀子谈性恶?
李:荀子是讲,善是“伪”,即人为的,这是对的。人的动物性里面,为了种族竞争,有一些是好的东西,比如亲子之爱,比如互相帮助;也有一些恶的东西,好像凶猛残暴,——这是动物本性。
刘:恶的是什么?
李:要杀人呀,要吃呀,凶猛呀!要抢嘛,争夺呀,这是动物本性。发展到人类,好像“幸灾乐祸”,这是动物本能,人到现在还有。那么动物为什么有本能呢?这是生存竞争得来的,我看到别人摔一跤,很高兴,因为我没摔,你摔了。
刘:幸灾乐祸与“嫉妒”是相反的,嫉妒是你比我好,幸灾乐祸是你比我低。
李:是啊。动物就有的,但对人类发展是不利的,所以就把这个叫做恶。动物也可以相互帮助的,对不对?就把那个叫做善。是这样来的。并非欲望就是恶。所以,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弄清不同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没有展开讲,要讲性善性恶的问题,也可以写一篇文章。
八、孟荀之别:“先验人”与“自然人”
李:孟荀“性善论”、“性恶论”,这是表面描述,你也可以这么说,并没有错。很简单,荀子就是要以人为的意志来主宰动物性的情欲;孟子强调,你要发现那种动物性本能中的好的东西。所以一个叫“性恶”,一个叫“性善”,其实并不很准确。要认真分析,把它讲清楚。
刘:所以,用现代“情感哲学”的话来说,荀子要改造“消极情感”的部分,而孟子要发挥“积极情感”,发扬光大“积极情感”的部分。
李:所以我讲,孟荀统一于孔子。
刘: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在孔子那里都是“源”呢!所以,荀子太有趣了,他的“欲——情——礼”的结构,的确不同于后世的“天理”、“良知”,朱熹这一派,王阳明这一派,——或者说,“孟学”吧!
李:后来传承的,宋明理学传承的都是“孟学”。所以,现在我要把它“倒过来”。
刘:所以您认为,人活着不仅是“事实判断”——要活着的问题,而且是“价值判断”——如何活的问题。您又提到了“人文”与“人性”:从人文到人性,是“人化”;那么,从人性到人文是什么?“自然化”?
李:人性好了,人文当然就更好喽。这不很简单吗?
刘:您觉得,荀子是从“自然人”出发吗?“自然情”出发吗?
李:哦,是呀。荀子从“自然人”出发。
刘:那孟子呢?
李:孟子是“先验的人”。“恻隐之心”是先验的,天理良心,他从天理良心出发。
刘:嗯,在这个意义上,是“情理结构”的,“内在结构”的。
李:是的,有“内结构”,有“外结构”。
九、自然生存的“气质之性”
刘:您说来自《中庸》的“天命之谓性”,所指的是自然生存的“气质之性”。
李:是啊!宋明理学讲的,“气质之性”就是自然生物,“天地之性”就是天理良心。
刘:和他那个自然就是天理……
李:那就是“天理”嘛!天理不就是“良心”吗?——“天理”恰恰是先验的。
刘:可是,恰恰您反对宋儒的吗?
李:是啊。所以我认为,“天命之性”这个“性”,就是“气质之性”,不是“天地之性”。宋儒把它讲成先验的“天地之性”了。
刘:所以,您还是用《易传》的男女关系来,它是一个……
李:对呀,“自然之性”嘛。
刘:是由男女情欲关系所产生的一套“五伦”。
十、契约与情理,外在关系与内在关系
刘:中国的“美德伦理”,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不同,亚里士多德是以平等友谊为基础的,中国则是“关系伦理”,或者“情感伦理”。
李:就是刚才讲的,亚里士多德的人都是个体。
刘:您对霍布斯、洛克、卢梭那种基于个人本位、契约准则和理性基础的自由主义传统,有个大概的梳理。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契约论”形成了西方的外在关系,而中国的“情理论”形成了“内在关系”?
李:对,就是这个意思。你总结得倒是很简明扼要。
十一、“七情”如何变成“十义”?
刘:关于“七情”,关于“五伦”和“七情”,我觉得,太有文章可做了。我在纽约买了一本法国人写的小册子SevenEmotions,是从中医的角度讲“七情”的,主要的思想资源是《素问》。
李:“五伦”和“七情”是大有可讲的,这一点没错。
刘:我觉得,“五伦”和“七情”之间的关系,太有趣了!喜、怒、哀、惧、爱、恶、欲,这是儒家的“七情”,佛教与医学也讲。对吧,这是“七情”。但儒家《礼记》也讲,“六欲”是什么呢?欲是生、死、耳、目、口、鼻。生死之外,后四个都是讲欲望的孔道,当然,生死作为两个大欲。我发现,儒家没有把“欲”放到“七情”之外。当然,后来很多人讲“情”,都是讲佛教的“七情”了,把“哀”变成了“忧”,“恶”变成了“憎”。现在“清华简”出来后,大家发现《礼记》许多东西还是以前就有的。中医则讲喜、怒、忧、思、悲、恐、惊,主要是《素问》论七情了。但非常有趣的是,中国人比WilliamJames要早,讲情感与身体生理相关,比如生气损肝,这比西方要早许多年了。汉代高诱也有个注,说古人都把六欲当作了俗人与生俱来的生理需求或者欲望吧!这其中是不是需要作个比较研究?
李:这个问题我不谈,因为这个属于科学问题。我只是作一种笼统的概括。要真正要作研究的话,这是个科学问题。你要从“郭店竹简”里面,分梳一下几种不同的说法,那是可以的,可以做文章。但是,我对这个问题没兴趣,因为这个问题首先要靠现代生理学。首先,欲望是什么意思?然后,有些什么欲望?我觉得完全是科学问题。
十二、情与“理”,情与“礼”
李:老实讲,现在从科学角度研究这些欲望,也还不成熟。因为对人的生理这些机制太不清楚了,所以得不到非常科学的真正结论。所以,我不考虑这些问题。当然,你从古典文献当中去耙梳这些分类有什么不同,考察这些不同的意义在哪里,那是可以做的。
刘:而且,也可以从“基本情感”,什么是动物性情感与社会性情感的分殊来看,我觉得这也是可以做的。而且,这“七情”与“十义”(注:指《礼记礼运》所谓父慈、子孝、兄良、弟恭、父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到底有哪些关系,哪些内容?
李:对。七情是动物性的生理情欲,如何变成“十义”?就是使之变成理性化、秩序化、规范化。这是完全可以做的。
刘:不仅是“情理结构”,也是“情礼结构”!
李:是的,“礼”和“理”都有。
刘:这就是中国的美德伦理学,“爱有等差”的美德伦理学。但是,“五伦”或者“十义”这种东西,到底有多少能被现代社会所实际运用呢?
李:那还是有的吧!
刘:或者说,只能被潜移默化。
李:情感性的。那就要看,能不能够适当去建构“社会性道德”。我一再讲,西方没有这个规定,但中国有,——儿子必须赡养父母亲,这就是“适当建构”。我没有详细研究过当代西方法律,但我的一般看法是,西方只有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中国是有的。
刘:这倒可以大讲特讲,“五伦”和“十义”如何转化?
李:是呀,是可以啊!而且这个文章容易做,好研究。
刘:所以您讲,“七情”、“十义”,虽不平等但可和谐共处。
李:是的,这不同于平等而同质的希腊美德伦理。
刘:这还是您“转化性创造”的观点。
十三、从内在“人性”到外在“人文”
刘:您的情感与政治哲学的核心表述是:“情理结构”在外在人文表现为情境、情感对“正义”的范导,在内在人性上表现为人性情感与人性能力、善恶观念的谐同。这是您的人性观,即内在人性如何变为外在人文的。
李:这一点我在《伦理学纲要》和《读书》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文章*里早已讲过了,这里只是把《读书》上那篇文章展开了一下而已。
刘:回到康德,您的一个发展,就是您提出了“人性能力”。
李:我这样讲康德,不仅中国没有,大概西方也没有。
刘:但康德也讲判断“力”,讲power。我觉得,还是“人性能力”是一个发展。
李:那不一样的。我把这个自由意志说成是“人性能力”,不是外在的伦理,而是内在的道德。
刘:对,这是伦理与道德的分殊,也是与康德的分别。
李:这是很重要的。
刘:所以,您继续区分说,“人是目的”是属于外在的人文的政治哲学,还有内在的人性的道德伦理学,合起来就是“大写的人”。康德这两方面都有。
李:所以我讲了,他这两方面都很好。
刘:但是,“人是目的”一般不把它当作是外在的政治哲学呀?
李:怎么不是,问题是把所有三条原则都当成外在的,那就错了!
刘:谁把它都当成外在的了呢?
李:其实所有人都把它当成外在的,那个“普遍立法”不就是嘛。伦理就是你不能说谎,敌人抓了你,你也不能说谎,那不就错了吗?——变成外在伦理了嘛!
十四、“普遍立法”行为及其问题
刘:“普遍立法”的四个例子,很有趣!您说,如人自杀、说谎、不发展自己、不帮助别人,从各群体到人类都将不存在。
李:四个例子是康德所举的,只是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强调。
刘:您说四个例子表现的是“群体利益”,而非自由主义的“个体权利”。您强调,“我的行为”才是可以“普遍立法”的行为,这是什么意思?
李:重要的就是这个问题,“普遍立法”就是一种心理形式,就是这种“人性能力”。所以我讲,恐怖分子与“”救火队员,同样是道德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是个要点。
刘:还有个要点,就是道德与伦理的区分。
李:就是刚才讲的道德与伦理的区分嘛。所以,恐怖分子在伦理上是错的,在道德上并没有什么,就是这个意思。
刘:您认为,康德讲的主要是人性问题,是道德心理学,而不是某种为人类“普遍立法”的政治哲学,也不可能有这种哲学。罗尔斯最终也修改他那“正义论”,剔除形而上学而退守在“重叠共识”上。这是罗尔斯与康德的区分了。其实,罗尔斯的“重叠共识”,也有点像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
李:他是“伦理”嘛。他不是道德啊。这不就是伦理与道德区分吗?“商谈伦理”也是伦理嘛!Ethics,不是morality嘛。
刘:当代伦理学家B.Williams也有个区分:“道德”侧重的是责任与义务及如何按照一般原则去做;而“伦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