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对《道德经》最大的误读是认为《道德经》中存在愚民反智的教条,而这种认识的开始便产生于第三章后半段“恒使民无知无欲”或“常使民无知无欲”等记载。
我们先不去讨论“常”与“恒”的区别,只讨论其中相同的部分,“使民无知无欲”到底为何解?
多数注释版本认为,此段应解为“使百姓没有伪诈的心志,没有争名夺利的欲望”或“使百姓没有奸诈的想法,没有非分的欲求”。总之,各版本的注释内容大同小异,却均给人以牵强附会,有为老子愚民教条洗脱罪名的嫌疑。这是因为,“无知”一词在现代社会的语言环境中具有非常强烈的侮辱意味,尤其是对遭受百年屈辱的国人而言,最不想听到的便是被人骂做“无知”。但在先秦时期,“知”的语意内涵还没有现代这般丰富,“无知”的语意更加没有现代想的这般糟糕。这就如同现代社会将“弗”新解为“不”,却多不知“弗”字的古意为“矫”,字形源自甲骨文,从“己”,取意绳索之形,会意缠束一物,使之矫正不弯。故指“矫枉”。
但以“矫枉”作为宗旨的“弗为”仅是行为的方法,其目的是为了效法自然公正不偏的运行规则。既《庄子·天地》开篇所述的“天地虽大,其化均”的运行规则。
注释第一章时,我们已详细解释过在华夏古语中何谓天地的问题。天指上下四方,空间;地指古往今来,时间。天地的运作规律,既时空的运作规律。
之后,我们又通过古学象数与现代天文学算法,分别验证了空间与时间的运作规律确实均衡、对等(开普勒第三定律:绕以太阳为焦点的椭圆轨道运行的所有行星,其各自椭圆轨道半长轴的立方,与周期的平方之比相等。)
老子之所以将“弗为”称为“无为”是因为,“无”的语意内涵能够更加清晰地表达出厚德载物的圣人无是无非,无大无小,无前无后,无彼无此的处事原则。如同典故“割肉饲鹰”中开示的佛门禅理,佛陀既救赎鸽子的求生之苦,也救赎了老鹰的求生之苦。亦如同《坛经·般若品第二》中对梵语“摩诃”的开示:“若见一切人恶之与善,尽皆不取不舍,亦不染着,心如虚空,名之为大,故曰摩诃”。
既是说,善恶尽皆救赎,才是佛门普度众生的大智慧,才是寻求心灵解脱的“不二法门”。因此,“不二法门”指“观察事物的道理,要离开相对的两个极端,用“处中”的看法,才能得其实在”。
《庄子·天地》开篇也说:“天地虽大,其化均;万物虽多,其治一”天地虽然广大,但彼此互化的宗旨却是均衡;万物虽然众多,但圣人治理天下的宗旨同样也是均衡。故,《庄子·天地》后文说:“以道观言,而天下之君正;以道观分,而君臣之义明;以道泛观,而万物者应备。”。
以持中的态度观察言论,天下的君子才能正直无私;以持中的态度观察责任,君臣之间应尽的义务清晰明了;以持中的态度广泛的观察万物,万物便可完备(《庄子·天地》:”循于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
何谓道?恒谓道。
何谓恒?悬中(持中)谓衡。
故,荀子说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
孔子也说,治理国家最大的弊端不是贫穷,而是不公(不患寡,而患不均)。
而在先秦时期,“知”还不具有“知识”“智慧”等具有赞扬性的语意内涵,仅指对“是非”的认知,如《荀子·修身》中所述:“是是、非非谓之知;非是、是非谓之愚”。
荀子认为,具有明确的是非标准是“知”;反之,是非标准模糊不清为“愚”。如此,老庄描述的厚德载物,无是无非的圣人;禅宗宣扬的不取善恶,普度众生的佛陀与菩萨,就都成为了凡人眼中是非不清的愚人。以致后世无法理解老子所说的“无知无欲”其实指没有是非争心,不存贪婪欲望的圣人之心(《说文解字》:欲,贪欲也)。
也因此,梨花注释《道德经》首选《说文解字》,因为东汉许慎所作的《说文解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文字典,使用它注释出的先秦古籍,更加符合古籍原意。其次就是使用百家经典,尤其是先秦经典进行佐证。如先秦时期的道家经典《庄子》《文子》,儒家经典《尚书》《诗经》《礼记》《论语》《大学》《中庸》《荀子》,墨家经典《墨子》,杂家经典《吕氏春秋》,外加《晏子》《管子》《淮南子》《说苑》等名篇。
进而佐证出《道德经》的论述宗旨与纲要,从而达到纲举目张的经解目的。
如本章前文“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有形之治与无形之治相辅相成的解法,便原自《管子·牧民》中“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文化启迪。
管子既管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因此《管子》一书应早于《道德经》一百年左右问世。而在《管子·牧民》开篇,管仲说了这么一个看似浅显,却意味深长的道理——只有国家富足,百姓才能遵守礼仪,知晓荣辱。
也因此,梨花才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大家讲述“虚其心”与“实其腹”必须相辅相成的道理。
但更加令人无法相信的是,管仲“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治世主张,竟然原自一本更为古老的古代文献——《尚书·洪范》!
而《尚书·洪范》论述的内容,是周武王向商纣王的叔父箕子询问治理国家需要注意的事项。
既是说,箕子向周武王传授的洪范大法,至少原自殷商。
之后《帛书老子》中记载的“使夫智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则更加说明,“弗为”(持中作为),既是后世重新解读的“无为”,因为王弼本《老子注》将此段记为“使夫智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而此段,需要重新理解的是“夫智”。
何谓“夫智”?
丈夫之智。
而老子历来推崇天然质朴,无欲无求的婴儿心智,极力反对虚伪狡诈的丈夫巧智。如第十章的“专气致柔,能婴儿乎?”聚合气息达到柔顺,但能回到婴儿的状态吗?
又如第二十章“我独泊兮其未兆,若婴儿之未孩”只有我淡泊没有响应,像个没有欲望的孩子。
如此“使夫智不敢”是说,是大人的巧智不敢作为。关于这个问题后文会有更多阐述。
“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则是说,只要秉承持中无私的原则,就没有什么是治理不好的。
如此,《道德经·第三章》可分四个篇幅进行解读。首先老子使用“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的广泛举例方式,为读者阐明了行为偏颇的坏处。
其次,老子使用古理,阐明有形之治与无形之治需相辅相成:“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此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虚对实”“强对弱”的文体模式,因为之后的章节中,类似的文体模式(阴阳相成模式)还将大量出现。
之后,老子阐述了治理社会,应当效法天地持中弗为的自然法则,矫枉百姓的是非偏见与欲望贪心(恒使民无知无欲也),并使大人的巧智不敢作为(使夫智不敢)的治世原则。
最后,老子总结,只要效法天地,秉承持中弗为的处世原则治理国家,就没有什么是治理不好的(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