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拜啸霖
陪写剧本的铭先生看秦坑儒谷的时候,樱桃正红得动人心魄。
在陕西西安市临潼区韩峪乡洪庆堡、洪庆沟村与灞桥区洪庆街办洪庆坊、街子村交界处,有一狭长谷地叫作洪庆沟,据史书记载汉代在这里建愍儒乡,以表对儒生的悯怀,唐明皇李隆基又改为旌儒乡,以示对儒生旌表,后有人将这里称作坑儒谷,说是秦始皇焚书后坑儒的遗址,称曰秦坑儒谷。
和铭先生早先只有数面之缘,因为在酒桌或喝茶时总有与其他人不同的话题,渐渐就熟络了。铭先生说他正在写一个与秦代有关的电影剧本,听说我住的地方离秦坑儒谷遗址不远,说他想去实地祭一下。铭先生说,秦坑儒谷埋着秦代最桀骜不驯、最特立独行的思想和灵魂。
之前我并没有正儿八经地看过秦坑儒谷。年单位从辋川山沟里搬迁到西安灞桥洪庆一带,偶尔听人说这里的地名缘于历史课上学过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是活埋那些谈笑有鸿儒的人的地方,最早叫作鸿坑或横坑,也有的说这些儒士先被弩机射死,然后才埋的,鲜血染红了埋人的黄土坑,所以叫红坑,解放后当地人嫌原来的地名阴森不吉利,改了个喜庆吉祥的名字叫洪庆,也适应了新中国火热的红色新气象。
之前意念里总认为,秦坑儒谷在朝阳厂往东,在去洪庆堡的乡间斜路两边农田里的某一域。开车路过不知多少回,没有看到纪念碑之类的东西,走路闲逛荡也在路边眼力所及处寻找过,终是没有发现,也没有刻意找人问过,更没有在灞桥古籍、文物之类的书籍上、网站上寻找过。
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傍晚,我和朋友遛弯消夏,顺着砚湾村子向北散步,碰见村里一个老汉,发了根烟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话。
你这村名砚湾文气的很,有什么来历?
老汉自豪地说,这村名大有来头。
我进一步问,什么来头?啥朝代的?
老汉说:村里世代传说,我这村子北边二里地,秦始皇活埋了几百读书人,读书人的泥瓦砚台被堆到一起砸烂后埋在我村里,最早这地方叫作砚瓦,就是泥瓦砚台,又因为地处东边山脚(现洪庆山)的低洼处叫作砚洼,清朝以后叫作砚湾!
我趁势问,活埋读书人的地方在哪儿?老汉手向北一指说:你沿着巷道往北端直走,过了大路下个坡,沿着地里土路继续向北,地里有个碑子。要是庄稼高看不见,你沿着地里小路一直往北走,有个村子就拦住了你,碑子就在哦个村子地里。我又问,远不远?老汉说,走路就十来分钟。
当天走到了村子,村子叫洪庆堡,因为天已麻黑,又听说是活埋过人的地方,觉得阴森不吉利,只是远远地看了农田里的石碑子,没有到近处看。之后近十年也没有专门到红坑看过。
铭先生提出想专门到红坑祭拜时,我爽快地答应了,一是路线熟悉,离我居住的地方走路也就二十来分钟;二是我也没有认真地看过这地方。
(一)
和铭先生一起去红坑的那一天,小区门外道路边摆了两行卖樱桃的。铭先生说,洪庆这一带的樱桃有一种说不出的特殊历史味道,与蓝田普华、灞桥毛西一带樱桃的味道不一样。
穿过砚湾村,横过洪阳路,车行五六分钟下大坡,不远处可见生机盎然的村庄,近处是大片的农田:樱桃园里的果子红得灿烂而热烈,桃园里可见鹌鹑蛋大小毛茸茸的青果,麦子地里有金黄金黄的麦浪,蔬菜地里的黄瓜青翠欲滴、西红柿像小孩粉嫩的脸蛋……田里有一柴门轻掩旱莲茂盛的院子,左侧是变电站,中间较为宽敞,遂停车。
沿田间小路前行,很快看见树丛中若隐若现的石碑顶端。我顺手指向石碑,扭头给铭先生说:那就是秦坑儒谷遗址!
石碑掩映在樱桃园里,没有以前在照片上看到的高大,有三米左右,碑头的图案不是惯常所见的龙或龙凤,是对称的神鸟图案。铭先生仔细辨认后说,像玄鸟,又像是青鸾,还有鹓鶵(yuanchu)的神韵,碑趺(碑座)是常见的赑屃,头部已经残缺。正面碑文为秦坑儒谷,阴面的碑文较长,主要是介绍遗址的历史渊源、传说掌故。
从碑文可知,秦坑儒谷所处的位置,位于秦东陵西南,以前属于临潼县(现临潼区)洪庆堡村之南,名字叫鬼沟,距西安市城区十五公里,距临潼县城八公里。
碑文记载秦始皇坑儒两次,第一次坑儒四百六十人,史源为西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始皇三十五年,儒生议政,有犯禁者四百六十余,皆坑于咸阳。第二次坑儒七百人,依据为元代马端林《文献通考》的记载,其后,秦始皇再坑儒生七百人于骊山脚下。
看到这两处碑文,铭先生说,关于坑儒的史实,历来争议较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坑的是方术士,不是儒生;第二种认为坑的是受蛊惑的儒生,第三种认为坑儒是在焚书史实上嫁接的虚构故事。
我惊诧于铭先生的话,毕竟焚书坑儒是写入课本的历史,难道也会虚构,我提出了质疑。
铭先生说我的质疑很正常,因为焚书坑儒的历史故事,从初中就进入我们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
随后铭先生给我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他的观点。
关于秦始皇所坑者的身份,最早的记载为方术士,后来记载为文学方士,再后来的记载为诸生,《史记》中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的劝谏,成了皆颂法孔子者,到东汉卫宏所撰《诏定古文尚书序》记成了坑儒,此时已是坑事件发生二百五十余年以后。
坑事件,发生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年),就是焚书之后的次年。
按照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坑事件的背景,是以侯生、卢生、韩众(终)、石生、徐福(市)等人为首的方术士,因找不到长生不老的仙人仙药,害怕受到暴虐的秦始皇严苛惩处,脚底抹油逃亡,而且还到处诋毁秦始皇。秦始皇知道后大怒,以妖言惑众,骗取钱财罪名要求御史彻查,坑杀了有关联的四百六十人。
对于此事,《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方术士诋毁秦始皇的言词为: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干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
秦始皇听说欺骗他,找不到长生不老药的方术士逃跑了,还到处诽谤他反应是:秦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术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今乃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诏令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得天下知之,以惩后。
铭先生说,这是后世关于坑事件最通行的文本,种种争议和评价也多以此为依据。但是对于文中关于被坑者的称谓,前后并不一致。
按照《史记》的记载,引起事件的是找不到长生不老药,害怕惩罚,相约逃跑,诋毁秦始皇的方士,即那些求仙炼丹,追求长生不老之术,与道家比较接近的术士;
秦始皇大怒谴责的却是文学方士,是两类人,即方术之士和文学之士,文学之士泛指博学善文的人,后来也指儒学之士;
诏令惩罚的是诸生,字面意思是多位学者、学生或者各类学者、学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诸生多指学习经书的儒生,以诸生取代文学方术士的行文,似乎在淡化方士,强化文学之士,有刻意模糊被坑者身份的嫌疑。
对于诸生的身份,《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一段始皇长子——公子扶苏劝谏的记载:天下初定,远方黔首(平民百姓)未集,诸生皆颂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即诸生都是颂法孔子之士。《史记》成书于公元前90年,此时已是坑事件之后年左右,处于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使儒家的地位空前高涨,故此后一直有人认为公子扶苏的这一段话,有掐头去尾、刻意裁剪历史的嫌疑,不像是为了劝谏其父秦始皇,更像是为了说明诸生就是儒生。按一般逻辑,坑之事件源于方士欺骗、逃跑、诋毁,扶苏劝谏其父应该从方术士求药寻仙开始,但其只字不提方术士,而是突兀的为诸生开脱,令人费解。
听铭先生的陈述,我也情不自禁的陷入沉思:历史是过去的事情,今天我们所看到、所听到,不一定是历史的原本。所谓的真实,也可能是多种镜像的展现,既有统治的需求,也有利益的追求。历史是政治的镜像,原本是什么,已无从可知。
对于发生于今洪庆堡遗址的坑事件,碑文叙述如下:
汉人记其事云:始皇命人种瓜骊山谷中温处,冬生实,诏儒生诸贤解辨,至则伏机孥射杀,自谷上填土埋之,历久声绝也,
关于今洪庆堡遗址的认定依据,碑文叙述有四个理由:
一是唐颜师古注《诏定古文尚书序》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马谷,谷之西有坑,古来相传的秦坑儒处也。二是洪庆,秦属咸阳畿内,汉唐时为新丰县辖。以秦坑儒于此,汉名愍儒乡。三是唐玄宗时建旌儒庙于此,命中书舍人贾至撰文勒石,致祭先贤,故又有旌儒乡之称。四是一九七零年在此地发掘出唐刻儒生像一尊,此地曾有马王庙一座,毁于一九五八年,足证此即古之马谷。
碑文所述,此遗址的最早史源依据,来自于东汉卫宏所作的《诏定古文尚书序》,卫宏是东汉有名的著作家,光武帝刘秀时期曾任给事中议郎,查阅《诏定古文尚书序》,与焚书坑儒有关的原文如下:
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
这一段文字的大意是,秦始皇恐怕天下人不服他把国家体制从分封制改为郡县制,尤其是怕被他拜为郎博士的儒生不服,于是设了个局,号称冬天以温泉水种植出了甜瓜,以请这些儒生品尝甜瓜为名,将所有人骗至骊山秦东陵谷,先用弩机射死,后以黄土填埋致死。
此记载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载的秦始皇坑事件,显然不是一回事:地点不同,一在咸阳,一在骊山东陵谷;人数不同,一为人,一为人;事件起因不同,一因方术士欺骗、逃跑、诽谤,一因诸生不从所改更法。
后人对卫宏所记载的坑儒始终存疑,一是认为这种编造故事的手法太低级太幼稚、太拙劣、不合常理,与秦始皇的个性特点也不符,北宋程大昌在《雍录》中评价,议瓜之说,似太诡巧,始皇刚暴自是,其有违己非今者,直自阬之,不待设诡也。二是因为自焚书之后余年没有任何史籍、文献记载此事。若从现今洪庆堡的地理、气候特点分析,冬天要种出甜瓜,没有现代化的农业设施,也没有任何可能,何况多年以前的秦代。
但卫宏的记载,并非他自己的瞎编和完全杜撰,而是收录了当时广为流传,又被官方认可的故事。
这一点可以从活跃于东汉初年的学者王充的著作得到印证。
王充的著作《论衡语增篇》记载,传语曰:秦始皇燔烧诗书,坑杀儒士。传语是对经书义理、史实的解释、注解,即焚书坑儒之说来自于注解,并非原说。
在其另一篇著作《论衡短篇》曰秦燔五经,坑杀儒生,五经之家所共闻也。即焚书坑儒是当时的民间传说故事,被研读《诗》《书》《易》《礼》《春秋》五经的经师们共同认可,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官方认可的传说故事。
卫宏只是在其写的序言中,引用了当时官方认可的民间传说,此故事是卫宏为了解释儒家经典义理,在其著作中引用的诸多历史传说故事之一。
铭先生喝了口瓶装矿泉水,接着说,对于焚书坑儒事件的记载,除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诏定古文尚书序》这两个版本,还有一个版本,即《说苑反质篇》的记载。
《说苑反质篇》成书于西汉末年,但其所记载的故事较早。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坑方士的故事,与《说苑反质篇》的故事为同一个底本。与另外两个版本的不同之处是,《说苑反质篇》没有坑事件地点的记载,《史记》记载的地点是咸阳,《诏定古文尚书序》记载的地点是骊山秦东陵谷。
《说苑反质篇》记载方士逃跑的背景是: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以慢欺而取容,谏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党久居,且为所害。
即方士认为秦始皇这个人喜欢刑罚、杀人树威,天下人都很恐惧,当官的都不敢尽忠;而且从来不反思自己的过错,日益骄纵,下面的人都以欺骗的手法尽情取悦,不听劝谏也不用劝谏的人,越来越失道寡助。我们都和秦始皇相处久了,而且久受其害。所以两人一商量,逃跑了。
听说方士逃跑后秦始皇的反应,《说苑反质篇》记载与《史记》的记载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说苑反质篇》非常详细地记载了引起秦始皇大怒的方术士侯生的下落。
卢生不得,而侯生后得,始皇闻之,召而见之,升阿东之台,临四通之街,将数而车裂之。即卢生没有抓到,侯生被抓到了,在阿东之台准备车裂处死。
之后记载了侯生面临车裂酷刑,视死如归,大义凛然,慷慨陈词,历数秦始皇暴虐不道,以及其面临的灭国危机,教训得秦始皇哑口无言,内心懊悔不已,无奈感叹中释放了侯生。这种写作手法,无论从那方面看,都像是虚构的故事情节。
铭先生说,《说苑反质篇》所记载的这个传说故事,是在汉武帝刘彻萌生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和向天再借五百年之际,与其前其后所有的帝王一样,也是割舍不下江山、美人,诏令四处求仙问药,大尊方士。这个故事的原创者、编纂者,应该是那些四方游走的方士们,他们以古喻今蹭热度,以抬高古代方士的历史地位,给自己涂脂抹粉,自吹自擂,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与今天一些电影明星的炒作手法极其相似。
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文中引用的冬天到骊山东陵谷看、议甜瓜,弩杀坑埋儒生故事,被称作秦始皇的第二次坑杀儒生。年后的唐玄宗李隆基时期,学者张守节注解司马迁的《史记》,取名《史记正义》,将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中引用的骊山东陵谷冬天看瓜坑儒生故事编入史书;之后章怀太子,即武则天的次子李贤注解《后汉书》,也引用了这个传说故事。之后武则天的孙子唐玄宗李隆基即位,为显示其尊崇儒家学说,招揽人才之心,诏令在秦东陵谷建旌儒庙,敬立儒生石像,勒石碑纪旌表,官方祭祀崇奉,改地名为旌儒乡,也因此高调的官方宣扬,看瓜坑儒广为所知。
再之后唐代研究《汉书》的史学家颜师古,注解《汉书儒林外传》也引用了看瓜坑儒的故事。到元代马端临编纂的《文献通考卷四十学校考》,将之前唐代史书的记载,引申为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令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人。此记载首次在正史有了两次坑儒的记载。再后来的《太平御览》、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关西道三昭应县》,也都延续了颜师古、马端临的记载。
秦始皇到底杀没杀儒生,坑杀了多少儒生,有的史料记载余人,有的史料记载余人,近代有的史学家研究认为0余人,现代有的学者研究者又提出余人之说。
真相都掩埋在历史的风尘里。
(二)
新立秦坑儒谷碑所在的农田里,有三十多岁农妇和六七岁左右女孩正采摘樱桃,树下满满两竹笼的樱桃,像玛瑙般,煞是诱人。
这是你家的樱桃园?铭先生问专心摘樱桃的农妇。
是的,这地里樱桃甜得很,随便尝!农妇回答。
你女子?上几年级?我问回过身的农妇。
小学三年级,不好好学,耍性太大。农妇用饱含爱怜与嗔怪的眼睛看着女孩说。
尝了两三颗樱桃,铭先生说:你这樱桃不仅甜,颜色也好看,红润润的,咋卖哩?
秦坑儒谷沉思——秦始皇坑了谁?谁坑了秦始皇?
女主人说,她家的樱桃从来不买,只给来这片地里看被埋在鸿沟里的读书人品尝。小的时候她听她大(父亲)说,这一片地里埋的都是和秦腔戏里那些才子相公一样有学问的人。
女主人又说,这片地的樱桃不能白吃,要对一幅对联,是她大拟的上联:儒谷樱桃红,果红天不红(中仄平平平,仄平平仄平)。
我和铭先生绞尽脑汁想了半天,各自胡绉出一下联。
铭先生的下联为:秦坑野草黄,叶黄儒亦黄(中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寓意为,秦代这些智慧的头脑,特立独行的自由思想,因为秦始皇的焚书和坑儒,像秋天的黄叶一样,飘落在的历史的寒冬里。
我的下联为:秦坑野草绿,叶绿儒还绿(中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寓意为,儒家的思想,并没有随秦始皇的坑儒而消亡,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历史的春天来临,就会再次萌生绿意、枝叶茂盛。
女主人笑着着说:都挺好!并没有评价对联的好坏,只是说代表了游历秦坑儒谷者的不同情绪,一种是悲观的,一种是积极的。我们也品赏了之前游历者留下来的下联,各有特色,是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历史观念、不同人生体验的反应。
从碑文的落款可知,此碑立于年4月25日(农历三月十五),碑文为陕西省教育学院图书馆馆长高云光教授所撰,富平县石刻艺术馆刻字,秦始皇坑儒遗址筹建处(不知是官方还是民间机构)勒石,15年的风雨侵蚀,碑文有的地方字迹已模糊、剥落,坑儒遗址的筹建却不见丝毫的动静。
拗不过女主人的热情赠送,我和铭先生都接受了半塑料袋有着历史灵魂的红樱桃。之后我俩顺着女主人所指的方向,前往西北向的另一方秦坑儒谷石碑处瞻仰。
沿着田间小路漫行,铭先生说,东汉之前,史籍中并无坑方士坑儒的记载。
汉文帝时代的政论家贾谊,其撰写的政论文《新书过秦论》,专门评论秦朝和秦始皇的政治得失,对焚书多处鞭挞,没有提到坑方士坑儒《过秦论上》记载(始皇)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过秦论下》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立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这两处只有焚书的记载,没有坑儒的记载。
汉景帝刘启的弟弟、淮南王刘安,活跃于汉武帝刘彻早期,其编撰的《淮南子》,早于司马迁的《史记》,极力推崇道家,也没有提及秦始皇坑方士对道家先驱的迫害;同时期淮南王刘安王府的辩士伍被,劝谏刘安勿谋反,历数秦失政亡国的弊政:昔秦绝圣人之道,杀术士,燔诗书,弃礼仪,尚诈力,任刑罚,转负海之粟致之西河,也未提及坑方士坑儒。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倡导者董仲舒,其所著的儒家经典《春秋繁露》中,也没有秦始皇活埋儒家先贤的只言片语。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很不符合常理吗?
铭先生象是问我,又象自言自语。继而又说,整个西汉时期的典籍,没有焚书坑儒的说法。
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中,对焚书和坑儒的危害总结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坑的是术士,未提诸生、儒生。
西汉后期,博学多才、通晓历史的学者杨雄,在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曾上阿臾之文《剧秦美新》,以秦之恶附和新之美,历数秦始皇种种暴行和不义,也没有提及坑儒,更无焚书坑儒的说法。
秦坑儒谷沉思——秦始皇坑了谁?谁坑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用语和观念记载,始于东汉《汉书》记载,《汉书》编纂始于班彪,主要由其子班固编纂,后由其女班昭完成。班彪活跃于东汉光武帝刘秀时期,班固主要活跃于汉明帝刘庄、汉章帝刘炟时期,曾被告发私作国史入狱,在其弟班超以颂扬汉德斡旋下得以开释,汉明帝召为兰台令使(即国家档案馆馆长),汉和帝永元四年因曾率军破匈奴的窦宪案冤死狱中,班昭是汉和帝刘肇、汉安帝刘祜时期人。《汉书儒林传》记载:及秦始皇兼并天下,燔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矣,基本延续了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的记载。
《汉书五行志》的记载为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已明确有燔诗书、坑儒士的记载;《汉书地理志》的记载为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自任私智。自此焚书坑儒的用语和观念进入史籍。
为何在东汉时期焚书坑儒的历史,又被高调的提及?我禁不住地询问。
铭先生说,西汉时期司马迁在《史记》中写秦始皇坑方术士的往事,除了记载史实,还有以史为鉴,告诫汉武帝刘彻与方术士的寓意,因为此时汉武帝也受到方术士的蛊惑,热衷于炼丹壮阳,热衷于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仙人。
西汉的方术士,把秦始皇坑方术士的历史,变成自吹自擂的荣耀,尤其是编造出方术士在车裂酷刑前,大义凛然,教训秦始皇的故事,漏洞百出,啼笑皆非。在崇儒的环境下,其他各派顺应上之所好,对于方术士的编造,明知是假,不闻不问,冷眼旁观,甚至幸灾乐祸,客观上促进了这些故事的传播。
坑的对象,从方术士转为儒生,是罢黜百家之后,把儒家的经典塑造成圣经,把儒生塑造成殉教的圣徒,将儒学塑造成圣教的治理需求和教化需求。
而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恼羞成怒,泼妇骂街式的情绪化对儒士、儒家先贤的人身攻击,也促进了坑儒观念的传扬。
汉昭帝刘弗陵始元六年(前81年),朝廷召开盐铁会议,讨论盐铁官府垄断专营和平准均输经济政策的存废。此经济政策是汉武帝刘彻时期,由时任大司农桑弘羊提出,盐铁专营就是由朝廷垄断盐铁的经营权;平准就是贱时朝廷收买,贵时朝廷抛售,平抑物价,增加财收;均输就是地方向朝廷缴纳贡物(折合成钱)费,均输官在各地贱买贵卖,调节物价,增加财政收入。
以丞相车千秋、鲁万生为首,信奉儒家思想的贤良文学之士认为,盐铁官府垄断专营和平准均输是造成百姓疾苦的根源,请求朝廷废除;尊崇法家思想的御史大夫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受到猛烈抨击,辩论不过文学之士,理屈词穷之际恼羞成怒,情绪化对儒圣孔子和文学之士进行人生攻击,说孔子顽固、贪婪、愚蠢、可耻,夫知时不用犹说,强也;知困而不能己,贪也;不知见欺而往,愚也;困辱不能死,耻也。继而咒骂文学之士都是耍嘴皮子不干实事,轻谈误国之徒,故秦王燔去其术而不行(焚书),坑之渭中而不用(即坑儒),应该效法秦始皇尽数活埋坑杀。此事被西汉时期的庐江太守丞桓宽记入《盐铁论》。
历史记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治理模式、治理环境、治理需求、攸关方利益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有的时候,正史未必全正,野史也不一定全野。野史在特殊的环境或需求下,也可能进入正史。最有代表性当数司马光《资治通鉴》中所记载的杨玉环为安禄山洗澡:禄山生日,上及贵妃购衣服……召禄山入禁中,贵妃以锦绣为大襁褓,裹禄山……上自往观之喜,赐贵妃洗儿金银钱……清代《历代御批通鉴集鉴》对此记载批注,通鉴考此皆出《禄山事迹》及《天宝轶事》诸稗史,恐非实录,今不取。
古人对正史与野史的界定标准是,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野史向来是正史的补充和来源,正史遗失或缺失时,常常史失求诸野,所以正史记载也有不靠谱的存在。
(三)
走过田埂,行约百米,沿水泥村道北行,按照指引巷道西把头应该有秦坑儒谷更早的遗址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敲门进入路西头一家院落,一年五十余岁农妇正在洗衣服,遂询问:姨,听说你这院子里有个石碑子能不能看一下?农妇头也不抬回答:在院子外西边的猪圈里,靠西边山墙有个木栅栏,拉开走进去,在最里边的核桃树下。
和铭先生出院子,拉开院子西侧木栅栏走了进去,三面铁丝网一面靠墙的长方形,内有枝叶如盖的核桃树,葱茏茂盛,不知是因为雨后初晴,还是之前里面养猪,地面泥泞不堪,臭气熏得人几乎窒息。捂着口鼻弯腰弓身走到内里,有一横置方形石碑,规制小而简陋,尘泥满身。碑面有文字,上方为宋体临潼县文物保护单位,正中为隶体大字坑儒遗址,落款为临潼县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十月五日公布。
在此污浊不堪的环境,看到坑儒碑,我和铭先生不胜感慨:史籍所载当年被活埋的这些儒生,代表着秦国最有见地、最为活跃、最为特立独行的思想,是当时最为智慧的大脑,身份不一定高贵,但也曾深得秦始皇的敬重,或拜为博士,或拜为郎,在当年政治的旋涡里被活埋不说,余年后,这些纯净的灵魂还要被圈在猪圈里,头顶还要浇上污秽不堪的屎尿泥泞……
(四)
晚霞如血,在田间地头稍高处,我和铭先生坐而闲论。
坑儒到底有没有已不重要,它已成为一种历史或文化的标志性镜像,从中可以窥得历史的原本。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秦朝历史上的大事件,对于后来历代的治理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于焚书的历史记载,几乎没有什么异议,《史记秦始皇本纪》对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记载的非常清晰。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34年),其过46岁寿辰时,邀请70名博士官到咸阳宫朝贺祝寿。主题为颂扬伟业,烘托气氛,可以想象是极尽所能的恭颂高扬,丽辞雅颂不绝于耳。仆射周青臣自然也是极尽颂辞,讨始皇帝高兴。不识时务的愣头青,齐国人(今山东人)、博士淳于越,看不惯周青臣的馋媚之态,讽刺其是谀词阿臣。又趁着酒兴高谈阔论朝政,当众给秦始皇提建议,认为秦国应该效法商周两朝的古法,行分封之制,分封功臣子弟,理由有三条:一是商、周两朝之所以能传千年,得益于对子弟的分封,培养后备枝辅人才;二是秦朝国运正盛,广有海内,日月所照之处皆是秦国的领域,有分封的基础;三是皇室子弟没有分封,皆为匹夫,如果国家出现象齐国田常、晋国六卿叛乱夺权的特殊情况,就可能得不到宗族的支持,即使有三公六卿,没有能稳固大局的人。正在寿宴酒会兴头上的秦始皇,被淳于越坏了兴致,但并没有下结论,而是把淳于越的建议和寿宴上引起的争论交给廷议。
廷议时,丞相李斯反驳认为分封制不可行,容易造成诸侯割据,理由也有三条:一是五帝治理之法各不相同,三代都不再沿袭传承,各有各的治理之制,不是说不尊祖宗古法,而是时代变了,形势变了,环境变了。《史记》的原文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二是淳于越之流的愚儒,不理解秦始皇建万世之功的政治抱负,以三代之前的国家治理模式套用今天的形势,没有可比性,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不同,而且春秋战国之所以战乱不止,诸侯纷争,正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与祸根,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以避免祸乱;三是目前天下稳定,法令统一,百姓应该致力于农工,士人应该致力于学习法令辟禁,现在这些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道古而害今,攻击诽谤当今治理制度,祸乱百姓。
继而,李斯以秦始皇寿宴上儒生非政事件为由头,上奏提出焚书禁私学。列举了三条理由:一是天下的乱源,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意志和思想,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因为没有统一的政体、思想、制度,诸侯各自为政,语皆道古以害今,释虚言以乱实,这一切的背后是因为人们崇尚私学,以私学攻击皇上所建的治国之策。二是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三是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焚书禁私学的奏议,就是有名的《禁书令》。
焚书的范围:一是史官非亲记皆烧之,即史官之外他人所记的史料全部烧了,有人理解为非朝廷钦定认可的正史全烧了;二是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即不是搞研究的专业人员所藏的《诗》《书》、《百家》全部烧了;三是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即民间除了看病治病的医书、卜算吉凶的易理之书、农桑耕种的农书之外的书,全部烧了。
对不焚书者的惩罚为: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即谈论《诗》《书》者斩之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以古之制、之法攻击、非议当今政策者诛九族;吏见不举者与同罪,知道不焚书而不举报者处以同罪;今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即《焚书令》发布三十日内不烧违禁书籍者,额头刺青予以充军、流放。
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说,李斯和王綰、淳士越的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后来秦国的灭亡在一定程度上也验证了分封派的担心,而西汉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也证明李斯的判断并非胡说八道。
从《史记》的记载来看,焚书直接诱因是为了压制不同的政见,其后面是八年前(公元前年)丞相王綰所代表的分封制,和廷尉李斯所代表的郡县制两种国家体制、两种国家治理模式争论与较量的延续。
其实历史上最早提出焚书的并不是李斯,而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卫鞅(即商鞅),其辅助秦孝公以法家治国,推动变法时,就曾提出过焚书之策,《韩非子和氏》记载: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只是秦孝公没有采纳卫鞅的建议,因为史籍中没有实行此策的记载,也没有其它的旁证证明秦孝公执行过此策。
郡县制和分封制争论的背后,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在政治文化和治理模式的表露。
秦文化的早期是秦族文化,其核心是秦族与戎狄杂居而奉行的戎狄文化,即游牧文化。《史记商君列传》曰,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是戎狄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战国策魏策三》记,秦与戎狄同俗,《管子小匡》中把秦和戎狄并论秦变于戎者也,称秦为秦戎。
秦襄公被封为诸侯国之后,秦国开始接受、吸收周文化,但基本是实用性的表层器物文化、葬俗文化,较少礼乐文化。《史记秦本纪》记载了一段秦穆公与戎王使臣由余的对话——
秦穆公曰:中国(中原之国)以诗书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
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于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圣人之治也。
秦穆公对由余这段贬低以华夏礼乐法度为政的言论深为认同,用离间计使由余投秦,供于自己座上,反映的是秦穆公内心深处对于戎狄游牧文化的崇奉,对西周礼乐文化在国家治理上的质疑。后来由余为秦穆公益国地二十,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这一时期秦文化是周文化与戎夷文化的混合。
秦孝公发布的《求贤令》,吸引了在魏国不得志的卫鞅,《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了秦孝公对卫鞅所讲治国之道的反应,第一次卫鞅讲帝道,孝公听的直打瞌睡,丝毫不感兴趣;第二次卫鞅讲王道,孝公觉得稍好,但仍认为不可用;第三次卫鞅讲霸道,孝公兴趣大涨,连听数天不觉疲倦,认为这才是他所要寻找的治国之道,遂力举商鞅变法,其核心是法家的治国理念。
秦始皇时期对于霸道也是极为推崇,《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其在看到韩非子的《孤愤》《五蠹》后不由发出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而《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李斯与韩非子是同学,都是荀子的学生,其所学与韩非子应该相差无几,韩非子的思想是为帝王之术论证,符合君主集权统治。
总体来说,秦国的文化在秦孝公到秦始皇时期,法家的思想是主导,尤其是商鞅变法之后,秦文化与商文化分道扬镳,形成了一种与商文化截然不同的法家文化体系和治理模式。法家主张法制,而儒家主张礼制,其主要反对儒家的礼乐教化,商鞅甚至认为祸国的十大罪恶中儒占其九。秦王朝建立后,以法家思想为主导思想,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禁绝议政,而法家提倡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将人们的思想简单地统一在法律和官吏身上。即使法家的灵魂人物荀子,对于秦之独法无儒,崇奉霸道,也颇不认同;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曰,秦之谓也。杨倞《集解》注解:力术,强兵之谓;义术,仁义之术,止谓不能进取霸王也。言用力求则止,用义求则行。秦用力求霸,确实成功了,但当止不知止,走向极端,导致灭亡。
焚书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背景和治国理念下的极端选择,是一种疾风暴雨式的政治性手段,想通过大刀阔斧式的动作,达到统一思想。焚书是对思想载体的毁灭,禁私学是对传授思想机构的毁灭,坑儒是对接受和宣扬思想者的毁灭。坑儒即彻底消灭儒生们,因为儒生们拒绝接受秦王朝强加给他们的法家为主的文化,他们歧视以法家思想为主流的秦文化,以古非今,以中原儒家文化非议国家政治,抵抗秦文化的统一政策。
简单说,焚书、禁私学的直接诱因是分封制与郡县制两种治国理念之争,是分权与集权两种治理模式之争,背后是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之争。以此判断,坑儒应是焚书的延续,不是各自独立、互相割裂的历史事件,早期有没有史籍记载,并不能作为判别其有无的依据,因为记载与不记载都会受到外界的干预,还有记载者所处的环境和个人立场。
其实焚书、禁私学,这种政治选择并非秦代独有,秦之后历朝历代,在各种冠冕堂皇包装之下的禁绝思想、禁绝言论层出不穷,形形色色。
明代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推行万历新政,以法家思想为治国内核,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对于王阳明心学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何心隐痛下杀手,对于传播心学的六十四家书院下令关闭,禁毁私学,禁止讲学,认为清流派讲学者空谈误国,误导民众,阻碍改革,其手法与余年前的焚书禁私学同出一辙,虽未大面积坑儒,但对与朝廷需求相左的异说灵魂人物,处置的手法同样是让其消亡。
对于焚书坑儒历来有两种声音。褒之者认为,这是统一国家意志,统一思想信仰,强化集权和权威,提高管控效率和效益的模式;贬之者认为,这是反人性、反文化、反道德之举,是扼杀人性和压制思想的行为。
夕阳余晖下,秦坑儒谷渐渐没入生机勃勃的村庄里,我和铭先生起身返程,相约下次前往传说中的两个焚书台遗址——渭南秦代文化遗址公园(沋河公园)灰堆遗址、临潼秦东陵谷焚书台遗址、高陵县通远镇灰堆坡村瞻仰,追寻远去的历史迷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