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国学中,我们常常提起“文以载道”这个词,这是我国古代文论的一种主要观点,是对文学作品中“文”与“道”关系的一种高度概括。
那这个“道”和我们道教文化中的“道”说的是一回事吗?
广义上来说,两者是相同的。
“文以载道”最初的说法是“文以明道”,由荀子提出。
荀子可不是一班人,绝对二班滴,称得上是先秦诸子中的那个异类,虽然历朝历代将其归为儒家代表人物,但却三度出任以黄老道学为官学的稷下学宫祭酒,他提倡的“天道自然”说,也取法道家,同时荀子的弟子韩非子和李斯还是著名法家人物。
某种程度上,咱们也大可以称呼荀子一声杂家。
“文以明道”所指的道,就是荀子对道的认识,即“道”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文以明道”便指儒生们所作文章应该是效法圣人做客观规律的体现者,自然便要明“道”。
到了汉代,一代文化巨擘扬雄将道家思想和儒家伦理进一步兼收并蓄,提出遵循自然之道的问题,并认为儒家典籍等能够极好地体现自然之道,这些初步的明道思想对以后的南朝文学理论批评家刘勰产生了直接影响。
就好像击鼓传花,等鼓棒传到刘勰时,他撰文明确论述了文以明道的问题,“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此盖道之文也”,强调“文”是用来阐明“道”的。
而后,至唐代,韩愈、柳宗元等文化大家均沿袭“文以明道”这一思想,但两人对“道”的理解有所不同。
韩愈重在提倡“古道”,以恢复自魏晋以后中断了的儒家“道统”;柳宗元则比较注重治世之“道”,从社会需要出发,重在经世致用,比韩愈的道更有现实意义。
至北宋理学鼻祖周敦颐时,“文以明道”终于正式成为“文以载道”,周敦颐是第一个明确提出“文以载道”的人。
而后数百年间,各文化大家们均对“文”和“道”有所阐述,如二程将“文”和“道”对立;朱熹把“文”看成是“道”的附庸和派生物;黄宗羲、顾炎武等主张明道致用,反对形式主义…
最后,清代史学家、思想家章学诚对自古以来关于“文”与“道”关系的论争作了总结,他在《文史通义》中著《原道》三篇,专门论“道”。他反对“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这是他论“道”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对应到“文”上,也就是作文章要从实际出发,合乎时代的需要,使“文”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这样的“文”就符合“道”的要求,进而两者统一。
就此,章学诚的“文”“道”统一论被认为是古代文论中比较突出的。
看到这,聪明的朋友们一定已经思考出来了。
如果说,儒家是入世法,齐家治国平天下,指导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那道家便是出世法,清静自然,为而不争,可一旦用道家出世法指引儒家入世法后,与国而言,可成就盛世王朝,如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与个人而言,可建功立业青史垂名,如历史上诸多具有出色治国才能的政治人物。
实质上,大道无形,幻化万物,以这个视角来看,“文”和“道”两者明体达用,体用不二,本就无需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