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诛少正卯的典故广为人知,数千年来先贤们对此事的真假之辨、是非曲直之争上浪费的口水,估计都可以灌满西湖了。而“子产诛邓析”被荀子列为先秦八诛之一,与“孔子诛少正卯”地位等同,厘清“子产诛邓析”,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孔子诛少正卯”。
孔子像邓析其人
邓析,春秋末期思想家、法学家,“名辨之学”倡始人,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被后人称为邓析子,为子产同时代人物。
《荀子·非十二子》称其:“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即他反对将先王作为自己效法的榜样、反对礼治。
名家以“白马非马”之辩为人们所熟知,作为其先驱人物的邓析,自然也不会是个“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物。
邓析雕塑《列子·力命》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即邓析此人能言善辩,正说反说怎么说都是他有理。
《荀子·不苟》说:“‘山渊平’、‘天地比’、‘齐秦袭’、‘入乎耳,出乎口’、‘钩有须’,‘卵有毛’,是说之难持者也,而惠施邓析能之。”——高山和深渊是平的,天和地离得很近,齐国、秦国相毗连,从耳朵中进去后能从嘴巴里出来,老太太长胡须,蛋有毛,这些说法是难以成立的,而惠施、邓析却能论证它们。
好嘛,看来“白马非马”这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论,是名家学派一脉相承的拿手好戏。荀子因此称其为“小人之杰雄”。所以名家可以说是专为抬杠而生,而邓析则更是抬杠界的祖师爷。
《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篇有一则邓析持这种做法的实例。
某年洧水发大水,郑国有一富人因此溺死,有人捞出了尸体,死者家属想要出钱赎回,但捞尸的要价太高。于是,死者家属请邓析这个高人给予指点。
邓析对其道:“不用着急,他是不会卖给别人的。”
死者家属一想也对,这比生意的卖家只此一家,属于独门买卖,只要自己不动如山,捞尸人总不会任其砸在手里吧,于是就不着急去赎尸首。
这下轮到捞尸人着急了,问邓析该怎么办?
邓析又为其出主意道:“不用着急,他们是不会到别处去赎买尸体的。”
此事结果如何《吕氏春秋》没讲,可这种相当于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其危害性有多大可想而知。
战国诸子口中子产与邓析的矛盾
《离谓》篇还说邓析仗着自己口才了得,一心要做在野的反对势力,凡是政府出台的政策,他都要跳出来唱反调:“郑国多相悬以书者,子产令无悬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
即子产实施新政时,许多郑国人在交通要道人群聚集的地方张贴文字对抗新法令,子产下令禁止到处张贴,邓析就改用投递匿名书信的方式进行。子产下令不准随便投递,邓析又附在其它物品中到处投递。子产的命令不断地变化,邓析应付的方法也不断推陈出新。
子产像从行文看,郑国人在交通要道处贴大字报的做法背后应当有邓析的影子在,他如此做的原因则是为了与政府相对抗,以展示自己的才能。
《离谓》篇对此评价说:“是可不可无辩也。可不可无辩,而以赏罚,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辩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
即邓析这是在故意歪曲法令,是人们不能辩明是非。若是不能辩明是非而进行赏罚,那么赏罚愈快便愈乱套,这是治国者应该禁止的。所以辩白不在理便是虚伪,有才智不在理便是欺诈,伪诈之民,先王是要诛除的。理,是是非之本。
《列子·力命篇》也说:子产执政时,邓析“作竹刑”——邓析自行编制了一部刑法,将其刻在竹简上,故称为“竹刑”——凭着这部新刑法,经常向子产的统治发难。
《吕氏春秋·离谓》篇记载了邓析发难的具体做法:邓析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诉讼费用为:大的案件收一件长衣,小的案件收一件短袄和一条裤子。百姓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于是“郑国大乱,民口欢哗。”
子产剧照百姓是高兴了,可可邓析这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做法,虽然能把没理的官司打胜,把有理的官司打败,可也导致非已经没有标准,每天都在变化。如此下去国家非的大乱不可。
于是子产乃将其诛杀,此后“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子产诛邓析辩
《荀子·宥坐》更是把子产诛邓析,与孔子诛少正卯并列为诛杀奸邪的八大诛之一。此外《淮南子·汜论训》、《盐铁论·疾贪》、《说苑·指武》等文献中均有子产杀邓析的记载。而这也成为认为子产诛杀邓析的铁证。
不过,上述内容全来自先秦子书,且离着子产、邓析生活的年代有着二百余年的代差,以此为证略显单薄。那么《左传》等先秦史籍是否有这方面的记载呢?
还真有!不过其内容很容易令读者闪到腰。
《左传·定公九年》载:“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这是邓析在先秦史籍中留下的唯一一条记录。
但关于此事的记载,《左传》太过简洁,在子书中又太过普遍,加之《史记》对子产去世年份的不同记载,给人留下了充分想象、诠释的空间,因此反对则有之,赞同者有之,令人莫衷一是。
即便是同一个人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也提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譬如东汉学者高诱在助《吕氏春秋》时,对“子产诛邓析”一事提出了质疑,可在注《淮南子·诠言训》又持支持诸子之说的态度。
由于先秦子书及《史记》的巨大影响,总体来说认同“子产诛邓析”一说的占据上风,即便是今日依然如此。
子产剧照在阿越看来,史书与子书性质不同,对史实的可信度要高的多,且《左传》的记载更为原始,故应当更为可靠。从《左传》的记载来看,子产逝于前年,邓析被杀于鲁定公九年,也就是前年,两者相差21年,战国以后的学者把驷歂杀邓析的罪过转嫁到子产身上,实在是一大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