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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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7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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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越辨越明吗?

想来应该是的,毕竟这自古就是公认的。

不过,引导人们走向真理的一定是真正的“辨”,而不是“辩”。

也就是真正的“辨别”,而不是纯粹的“辩论”。

诚然“辩论”是实现“辨别”的一种重要方式。

例如古代佛教就通过“佛辩”的方式来制诸外道;

朱熹与陆九渊针对理学、心学理论分歧也进行过有名的“鹅湖之会”。

近现代,学术界也时常举办学术辩论会。

但一定要明确,“辩论”的目的是为了“辨别”,而不是“辩论”本身,不可舍本逐末。

其实在我看来,当下真正的“辨”并不多,人们全都在“辩”的范畴做文章。

就比如前几日,我所在的一个阳明学讨论群中就发生了很激烈的辩论。

起因是因为有人用禅学解读心学,有些人就表示不服气,认为心学归根结底还是儒学,不应以禅解儒。

这是很不错的学术论题,本大有探讨价值。

可他们辩着辩着就变了味道。

一方不再就题论题,而是开始引入大量“佛语”,其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使对方看不懂进而无法应答。

而另一方显然不服气,但又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恼羞成怒之下竟开始出言污蔑佛教。

其实这样的辩论就已经脱离了“辨”之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了。

且不说众人懂不懂那些“佛语”,“佛语”很多都是梵文音译而来,其含义本就存在不少争议。

而且依佛家观点,任何没有亲身实证经验而谈的禅,全是“口头禅”,根本不达究竟。

所以,显然“以禅解儒”的一方本身并没有禅学实证,否则也不可能去用“口头禅”强行辩论。

而另一方也显然对儒学修养缺乏笃行,否则也不会恼羞成怒,出言辱佛。

一场本身很有价值的学术探讨就这样变成了可笑的“吵架”。

不过,这场“学术吵架”值得我们反思,它如同一类社会现状的缩影。

其实,我们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都在干这种无意义之事。

据我观察,我们日常的无意义争论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没有在一个层面内讨论。

我们自古有个很经典的学术疑案,那就是本性的“善恶之辨”。

孟子讲人性本善,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他们各自有自己的证据。

孟子举例,人如果看见孩子掉到井里,不用思考,本能就会想要去救,所以人性一定是善的。

可荀子认为小孩刚生下来,就懂得争抢奶水,排斥同类,完全不会谦让,这就是性本恶的典型体现。

两个人的观点听起来都没有错,于是后世的人们自觉站队,争论了上千年。

但其实仔细分析一下,他们两所谓的“性”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孟子的“性”是人与生俱来的生命情感,而荀子的“性”则是指后天的欲望显现。

而且对于善恶的范畴,他们也没有统一。

就比如荀子认定孩子抢奶的行为就是“恶”的。

可这不过是生命本能的求生欲罢了,在孟子那里就叫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

所以,如此辩论有何意义呢?

我们现实中也难免出现这种情况,比如人们对于“独生子”的看法出现差异。

老一辈人从小兄弟姐妹很多,他们具备“悌”这种情感经验。

所以他们认为“独生子”有些性格缺陷,比较“独”、“自私”。

可独生子也有自己的理由,他们看到了有很多兄弟因财产问题反目成仇、推卸赡养父母的责任。

所以,自己一个人反而避免了很多麻烦。

这两种观念孰是孰非?

很难说清。

因为,人生经历导致看问题的视角不在一个层面上,立场也有所不同。

这是时代的发展导致的,所以也就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第二类则是诡辩,俗称“抬杠”。

比如庄周和惠子两个“杠精”那次著名的抬杠。

庄周看到河流中的小鱼,说鱼游得很悠闲,这是鱼儿的乐趣。

惠子听罢开始抬杠,说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快乐。

庄周一听你跟我抬杠,那咱俩就比着抬,于是回答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

这就是典型的诡辩,如果这么抬下去,永远也论不出结果。

包括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也是玩弄事物特殊性与普遍性的把戏。

虽然其“名”与“实”的分辨思想确有西方本体论逻辑思维的影子,但如此运用于现实生活,依然不过是诡辩的把戏。

当下的我们也是一样,比如有这样一则笑谈。

一个女生让男朋友接自己下班,男朋友说身体不舒服,让她自己打车。

女生一听特别担心,便打车去看男朋友,结果一进门发现男朋友正开开心心的玩游戏。

于是质问他不是难受吗,怎么玩这么开心,为什么骗人。

她男朋友说我没骗你啊,我被游戏里队友气的心脏突突跳,感觉心脏病都要犯了。

这就是典型的诡辩,强词夺理,强行把错的说成对的。

而第三种则是不讲逻辑,纯粹情绪性争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吵架”。

就好比我之前学术群中的争吵一样,本来正常探讨,结果聊着聊着带了情绪,变成了吵架,最后甚至发起“人身攻击”。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开会探讨问题。

有的人不能以理服人了,便恼羞成怒开始用职位、资历、权力强行打压对方。

若是如此,何必要开会呢?

所以综上,简单列举了一些我们经常会遇到的无意义争辩。

“真理越辨越明”一定没有错,但要懂得分清楚“辨”与“辩”的区别。

对于真正的“辨”,我们应当积极参与。

而若遇到了“辩”,除非你能一针见血戳对方个哑口无言、心悦诚服,否则不妨一笑了之,尽早抽身,免得把精力空耗在这无意义之事上。

最后,且结合本文勉强为大家熬碗“鸡汤”,博诸君一笑:

珍爱生命,远离“杠精”;

永远不要和跟自己认知水平有差距的人争论;

永远不要跟“脑残”一般见识,无论他多可恶;

真正厉害的人,永远是言必有中,而不是侃侃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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