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孟青山
来源
小普的人文史观(ID:xiaopuview)
为什么写李斯?
因为李斯既是个谏客,又是个舔客。
他可谓天下第一谏客,以一篇《谏逐客书》,唤醒嬴*取消驱逐他国人才的错误决策,使秦国驶向一条并吞宇内的快车道;
他又是世间最令人不齿的舔客,以一篇《行督责书》要秦二世督责天下人,以尽享人间淫乐,从而导致秦朝速亡。
绝妙的是,就在秦二世行淫之时,他屡次上奏干扰,结果被腰斩咸阳,夷灭三族。
李斯本是战国时楚国上蔡人,即今河南上蔡县人。
公元前年,在三十三、四岁的样子,他到了秦国,投在吕不韦的门下做一个门客。
巧合的是,这一年,正赶上秦庄襄王死、秦王嬴*即位。
李斯像
这种巧合似乎预示着李斯与嬴*之间的一段机缘。
当时嬴*才13岁,一切国*由丞相吕不韦统摄。九年后,嬴*扳倒吕不韦,正式亲*。
再过一年,鉴于“郑国渠事件”暴露出来的外国人的间谍行为,嬴*下令驱逐所有在秦国服务的外国人员,这其中,就包括楚国籍的李斯。
被逐时,李斯刚好在秦国呆满十年。
十年里,他由门客一路提升,提到了客卿的位置,算是一个中级官员了,虽然称不上嬴*的左膀右臂,但还是有过几次闪光的表现。
现在却要被迫提包走人,十年功夫岂不功亏一篑?
就在这时,他举起了笔,决意要说服秦王。
今天想来,一篇《谏逐客书》,那应该是在一个喷薄之夜完成的杰作。
在书中,李斯一口气列举了自春秋霸主秦穆公以来,多位外国人才被秦王重用、从而把秦国带向富强的例证。
这其中就包括赫赫有名的百里奚、商鞅、张仪、范雎等人。
他说,如果不是这几位关键的外国人忠心事秦,秦国是不可能获得“超级大国”的地位的。
他又列举了诸如珍珠、玉石、宝剑、良马等名贵物品,甚至包括音乐、美女之类,这些为秦王所享用的一切,都不产自秦国,而秦王却对此偏爱有加,从没有驱逐之意。
那这是不是说明你秦王只重视物件,而不重视人才呢?
一篇不到字的文章,让嬴*茅塞顿开!
是啊,治国理*岂能一叶障目、因噎废食?
一篇《谏逐客书》,把李斯从被逐的半路上给追了回来。
所有为秦国工作的外国人也都被一一召回。
《谏逐客书》
纵览古今,以一篇文章而改写历史,这样的人,除了李斯,还有谁?
列位看官报上来!
从《谏逐客书》开始,李斯的*治生涯迎来了根本性改变。
他被嬴*任命为廷尉,掌管司法。
廷尉属于“三公九卿”中的“九卿”之一,这说明李斯已经进入到了权力的高层,李斯得以近距离辅佐秦王统一六国。
统一六国的步伐是以公元前年秦灭韩国为开始的,而提议灭韩的就是李斯。
李斯看准了韩国国土狭小、国力孱弱,正好可以实施从薄弱环节开刀的战略意图。
信奉法家的李斯,其战略思想当然远不止这一点,他为统一大业提出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从内部瓦解六国。
具体做法是:
首先用重金贿赂各国权臣,离间其君臣关系;
如不就范,就实施暗杀*策;
与此同时,配合以强大的军事威胁,通过内为夹攻,实现各个击破。
实践证明,李斯的策略是高明的。公元前年,六国统一,秦朝建立,秦王嬴*变身为秦始皇。
在随之而来的帝国建制中,李斯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他的最大手笔就是推行郡县制。
郡县制在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内即已基本形成,它是与自周初以来所实行的“分封制”截然不同的一种*权组织形式。
所谓“分封制”,是天子将自己的儿子和功臣分封到全国各地为王,他们在各自封地里拥有统治权,实际上形成一个个独立的王国,中央的权力被架空。
而所谓“郡县制”,则是把全国分成若干个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乡,郡、县的行*长官统一由皇帝任命,不得世袭,这样做,权力就尽可能集中到了中央。
新朝初创,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最重要的问题是,究竟是实行分封制呢,还是实行郡县制?
当秦始皇把这个问题抛给群臣讨论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主张采取分封制。
惟有李斯站起来说,要实行郡县制。
结果,秦始皇与仍然还在担任廷尉的李斯站在了一边。
从法家思想出发,李斯坚决主张君主集权,而君主集权的核心方式就是采用郡县制。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后,将全国分成36个郡,郡县制得以贯彻执行。
自从李斯确立郡县制,历朝历代都践行这一制度,一直到今天;期间即使有所改变,也都只是在郡县制的框架内小修小补。
毛泽东有诗,其中一句“百代都行秦*法”,指的就是这一点。
李斯的才干还体现在统一律法以及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上,但本文不想在这里展开。
李斯书《泰山刻石》拓本局部
小普想表达的是,作为一名宰相,李斯对秦朝建制的贡献是全方位的,以历史的眼光审视,即使他只完成了其中的任何一项,也足以留名后世。
难怪会有那么多的人称他为“千古一相”,也难怪会有历史学家送他一顶“圣人”的帽子。
假如李斯就在这个时候死了,那么他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声多半会是正面的。
但他不仅没死,还从一个敢于直言的谏客滑向一个无耻的舔客,“小人”、“恶人”和“魔鬼”这样的帽子,也被历代的很多人戴到李斯的头上。
先从他的“小人”人格说起吧,那还是在秦朝建立之前。
韩非是李斯的同学,他们曾共同求学于荀子。
韩非本是韩国贵族,一心想将其所学用于振兴韩国,然而却不被韩王所纳。
发奋的韩非写成了《孤愤》、《五蠹》等法家名篇,形成了系统的君主专制理论,从而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他的文章后来被嬴*看到,由于正合其意,嬴*发出了“能与之交往,死而无恨”的感叹。
通过用计,韩非被挟持到了秦国。
面对韩非的到来,李斯是什么心理呢?
史家大都认为,由于韩非的学问要高深得多,李斯担心自己在秦王身边的地位被取代,因此想方设法要弄死韩非。
恰好这时秦国有一个叫姚贾的上卿深得秦王信任,而韩非曾攻击过这个人,于是,李斯与姚贾联手,将韩非下到狱中。
公元前年,在嬴*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李斯已将毒药送到他的同学面前,韩非不得不饮药自杀。
尽管对这个过程,历来有人提出质疑,但李斯至少是谋害韩非的参与者之一,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再来说焚书。
焚书的事发生在公元前年,这一年,秦朝建立有八年了,郡县制也早已畅行天下。
不料,就在这一年咸阳宫中的一次酒会上,围绕郡县制的问题再次引发争论。
当时,一个叫淳于越的儒生对秦始皇说:
商、周之所以能够立国千年,就是因为它们实行了诸侯分封制;
现在您的子弟没有任何分封,跟老百姓一样,万一哪天出了乱子,谁能相救呢?
淳于越的结论是,凡是不能以古为师的天下都是不能长久的。
面对儒生的挑战,秦始皇按照他的一贯做法,不动声色,而是将问题抛给群臣。
这时,李斯已经贵为丞相,还拥有通侯的爵位。
他站起来表态,观点十分鲜明:
第一,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历史上的五帝推行的做法都是不同的,夏、商、周三代的制度也没有照搬照抄;
第二,正是因为分封,才造成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天下纷争;
第三,秦帝国开创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是儒生们的智力所不能理解的,根本用不着去效法古代;
第四,现在的儒生天天讲师古,却从不学习今天的东西,他们不仅非议今天,还蛊惑人心,必须对他们采取措施!
李斯认为,儒生们之所以敢这样非议当今,就是因为读书的缘故,因此,他提出,要实行焚书!
除了医药、占卜、种植方面的书,其他各类诸子百家的书全部都要交上来烧掉!
有敢私藏的,处以重刑;有敢讨论诗书的,处死;有敢以古非今的,灭族!
李斯的霹雳手段,令中国文化史打的那个寒颤至今未息。
如果说焚书让李斯收获了骂名,那么他与赵高联手发动“沙丘之变”,则让他的声名进入“不耻”之列。
事情发生在公元前年。这一年,秦始皇踏上他的第五次巡游之路。
作为丞相,李斯陪同在列,同时随行的还有宦官赵高、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等人。
很不幸,秦始皇在巡游的过程中突发重病,最后死在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北)。
当时的情况是,他还没有明确定下继承人,他的长子扶苏因为反对父亲的暴*而被他贬到北方蒙恬的军队里去监军。
在临死前,秦始皇想到了这位长子,决定立他为继承人。
他写了一封长信给扶苏,放在赵高手里,由赵高把信发出去。
如果赵高遵旨照办,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扶苏顺理成章地成为第二任皇帝。
然而,赵高捏着这封信,却有着自己的打算。
赵高是个什么人呢?
他是赵国贵族的远亲,因父亲早年在秦国犯了罪,他被阉割成了宦官。
这是一个对律令吃得很透、又能灵活办事的人,因此深得秦始皇信任,被揽为近臣,还被延请为胡亥的老师。
但没有人知道,这个人一肚子坏水。
秦始皇死了,赵高要立胡亥。
立胡亥,就必须得说服两个人,一个是胡亥本人,一个是李斯。
作为老师,说服胡亥好办,更何况这还是当皇帝的美差!
但如何来说服李斯呢?
当时的李斯已年届七旬,应该是一个相当老辣的*治家了,他对秦始皇忠心耿耿,要说动他去改变一个遗诏,几乎不存可能。
然而,赵高却自有办法。
《史记》中对于赵高找到李斯后的那场攻心战展示得相当精彩。
按常理,两个人之间的交易细节,司马迁是没法知道的,他的描写带有很大的文学加工色彩。
但是,对于攻心战的关键点,司马迁的把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就是:
赵高抓住一点,如果扶苏做皇帝,他肯定信任蒙恬,会用蒙恬做宰相,那样,你李斯的位置还保得住吗?说不定连你的爵位和性命都会丢掉呢。
失去权力和地位?这是李斯不愿看到的。
就这么简单的理由,李斯与赵高合流了。
“沙丘之变”的结果,导致扶苏被赐死,蒙恬被囚杀,胡亥被立为秦二世。
秦二世即位时,刚好年过二十。
这是一个荒淫无度的主儿,他一门心思想的,就是如何尽情享乐。
而此时垂垂老矣的丞相李斯,再也没有当年的锐气,他变得诚惶诚恐起来,一门心思想的,是如何讨好、逢迎秦二世。
他觉得,只有满足了秦二世的胃口,才能保住现有的爵禄。
终于有一天,这位祖父级般的丞相向孙子辈般的皇帝递上了一篇《行督责书》。
在书里,李斯要皇帝享尽天下乐趣。
他说,如果占有天下却不懂得纵情享乐,那简直是把天下当成自己的镣铐,像尧、禹那样勤*为民,是完全下贱的行为。
那么,怎样才能让天下人服服帖帖地供一人享乐呢?
这就是要行督责术!对全体臣民加强监督,轻罪重罚!
只有这样,老百姓才不会有异心,国家才会安定,君主才会有威严,欲望才能得到满足。
这个李斯,用匪夷所思的逻辑说:
君主的欲望满足了,国家就富强了。
看了李斯的“督责术”,秦二世高兴极了,他下令赶紧执行。
就这样,秦王朝的暴*统治走向了顶点。
那时,路上的行人,有一半是穿着囚服的,街道上堆满了死刑犯的尸体;作为官吏,谁杀人最多,谁就是忠臣。
一个写过《谏逐客书》的人,却也能写出《行督责书》,可见人性之不可直视,自古皆然。
为什么李斯身上会出现如此高落差的正反对比?
这还得从他的出身说起。
李斯出身在楚国一个普通平民家庭,从小生活穷苦,长大后,总算在当地的*府机关里谋了份小职员的工作,日子依然清贫。
那时,他已结婚生子,他的最大乐趣,也就是带着儿子,牵着一条黄狗,到上蔡东门外的山上去打打猎、追追野兔而已。
有一天,他上厕所,看见厕所里的老鼠又脏又瘦,在吃人粪,一旦听见有什么响动,就“唰”地赶紧逃跑。
可是,另有一天,他在仓库里也看见老鼠,在垒如山高的粮食堆里,那里的老鼠养得又肥又大,见了人,既不害怕,也不跑,舒坦得很。
同样是老鼠,为什么状态却完全不同呢?
他由此得出结论:人其实跟老鼠一样,有出息没出息,完全取决于他所呆的环境。
李斯要改变自己的环境,立志做一只仓中鼠。
他抛妻别子,外出求学,到齐国拜在荀子门下,学“帝王之术”。
所谓“帝王之术”,就是辅佐人君如何统治天下的权术。
荀子属于儒家,但他跟孔孟之儒有很大的不同,他主张儒法合流,王霸统一。
李斯受其影响,进而形成自己的法家思想。
就法家的理论建设来讲,李斯远远比不上韩非;
但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李斯则是法家中最杰出的一个。
学成之后,李斯告别老师。
《史记》中记载了他告别时对荀子说的一段话,其中有一句: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
意思是,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地位卑贱,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生活穷困。
在老师面前,他毫不掩饰自己此去,是要去追求权势地位和物质享受的!
这种人生观跟他当初的“老鼠哲学”如出一辙。
他善于审时度势,认为当时的战国形势,其他六国,包括他的祖国楚国都不足取,只有秦国有并吞天下的气魄和能力。
因此他选择西入事秦。
对于自己的追求,李斯心明如镜。
他把法家理论运用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实现自己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同时,助秦统一六国,并建立起一整套的君主集权制度。
他行事雷厉风行而又意志坚定,当有反对的声音存在时,他敢于采取极端的手段加以镇压。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焚书”这样匪夷所思措施出台的根源。
然而,正如法家对人性的深刻分析那样,人总是有私欲的,更何况李斯本来就是抱着强烈的个人私欲来搏击江湖的。
所以,一方面,他要努力获得更多的权势和金钱,另一方面,他要设法保住现有的声名和利益。
怎样获得更多的权势和金钱?这一点,他不投机取巧,只依靠自己的*治才干来实现。
而如何保住呢?他就有手段了:
与秦室联姻,他的儿子全部都娶秦室公主,他的女儿全部都嫁皇家子弟。
而当有任何风吹草动,或有危及到他利益的苗头出现时,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
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参与杀韩非、乃至矫诏发动“沙丘之变”的原因。
至于上《行督责书》,施点阿谀逢迎的伎俩,那更是不在话下了。
然而,当一个人为了保有个人利益而走进死胡同的时候,他离失去这份利益也就不远了。
行了督责术之后,秦二世全身心地投入到享乐中去。
他身边的赵高乘机揽权。
一天,赵高蛊惑秦二世,说你根本不用面见臣下,只要呆在宫中就行了,要让臣下只听得到你的声音,而见不着你面,这样才能显示你是“圣主”。
二世觉得这个提议实在太妙了,于是,他不再上朝,大臣有事要上呈于他,都必须通过赵高来传递。
赵高成了权力的实际控制者。
暴*终于引发各地诸侯的群起反叛,秦朝江山百孔千疮。
面对这个阵势,李斯终于想到应该要向秦二世进谏点什么了。
要进谏,就得通过赵高。
赵高倒是蛮热情的,告诉他某某时候皇帝有空,你只管过来。
实际上,赵高何尚不知道,李斯是他揽权的最大障碍,他正找不到办法治他呢,这老家伙却自己找上门来。
趁二世正好在宫中淫乐,赵高叫李斯过来禀见;二世正玩在兴头上呢,当然不见。
如此几次三番,二世终于火了:敢情这个老东西故意跟我作对?
瞅准机会,赵高进言,说李斯想自立为王,说他的儿子李由在外担任郡守,与义军私下沟通。
得知被诬告后,惊惧的李斯上书反诬赵高要谋反。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两个人都在栽赃对方。
最后,当然是赵高胜了,二世将处置李斯的事情交给赵高来办理。
李斯被下到狱中,赵高对他实施严刑拷打。
可叹这个呼风唤雨了大半辈子的人,竟然经不住皮肉之苦,屈打成招,自诬反叛。
公元前年七月,72岁的老翁李斯被问斩咸阳,夷灭三族。
他是与自己的次子一起走上刑场的。
行刑之前,他望着自己的儿子,说:
我想与你再次回到我们的故乡上蔡,牵着黄狗,到东门外的山上去追逐野兔,这样的愿望,我们还能实现吗?
说完,父子俩抱头大哭。
刑罚是李斯制定的,现在,赵高却要拿着来处决他。
按罪,李斯要被腰斩。
腰斩的过程要经过五道刑罚,即在脸上刻字、割鼻、断舌、砍掉脚趾头,然后拦腰斩断。
一代名相,按着自己设计的刑罚程序,凄然赴死。
为什么李斯在临死前会突然怀念起“东门黄犬”的旧事来呢?
那时,他的日子过得多清苦啊!
他不是说过,卑贱是最大的耻辱,贫穷是最大的悲哀吗?这种怀念,岂不是对自己一生追求的否定?
是啊,人生的彻悟,往往总是发生在最痛之时。
牵狗追兔的日子是很清苦,但那多自由、多快乐啊。
自从跌入宦海,自从灵魂被“无耻”这两个字所牵引,李斯何曾认识到这也会是一种快乐?
当“无耻”把他牵引进咸阳街头的血光之灾,当他有所幡然悔悟,这最多只给后人增加一个“自哀”的机会而已。
但诚如杜牧所言: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明文征明书杜牧之《阿房宫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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