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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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9 21:33:00

战国时代,是中国上古社会变革升级的时代。三代以来的古典*治法制己经无力解决矛盾复杂、冲突不断的现实问题,正呼唤着思想家从理论上对各种问题加以回应和解答,而战争问题正是其中之一。既然战国七雄之间的兼并战争己经全无传统意义上的合法性可言,那么重新思考战争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便是各国统治者和思想家必须面对的问题。“义兵”思想就是对战争合理性问题的回应,是儒家最具代表性的军事思想,在激烈的战争争鸣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更方便论述,我们根据战国时期*治军事发展的特点并与“义兵”思想相结合将战国分成前中后三期。战国前期是公元前年三家灭知氏到公元前年田氏代齐,这一时期是战国七雄形成与对立时期,期间有魏国率先变法称霸一时。战国中期由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长平之战,这一时期各国变法成功并进行大规模的纵横战争。

战国末期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为止,这一时期关东六国己无力与秦国抗衡,是秦国逐渐完成统一的时期。这一分期是以*治军事特点进行划分的。但作为一种思想成果,“义兵”思想有其自身的发展脉络。我们认为孟子的“义兵”思想的产生以及荀子对“义兵”思想的继承发展,是战国中、后期“义兵”思想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点。因此本文则将这两个分期标准相结合对有关问题加以论述。

战国早期儒家对战争合理性的认识

郭店楚墓竹简出土后填补了我们对从孔子到孟子这段时期,也就是孔门“七十子”的时期,儒家战争思想史的空白,使我们更清晰的认识到由孔子的“慎战”思想到孟子“义兵”的发展过程。郭店楚简各篇章有关战争的主张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战国早期儒家主张“德主刑辅”,将刑罚和战争看做是德*的补充。如不实现德*就会导致战争的滥用。儒家并不认为德*与战争是要舍此去彼的关系,而是二者缺一不可。君王有道德教化和惩罚两种手段来维护统治秩序,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对内治民用刑,对外则需要用战争的形式来伐有罪的诸侯。

因此,在现实的*治实践当中实行德*是发动战争的前提,德*是维护统治秩序的最主要的手段,而发动战争惩罚有罪只是对德*的补充。他们反对君主滥用战争的权力,反对利用战争惩治不服,威慑民众。由此告诫统治者慎用战争。第二,在“慎战”的前提下,战国早期主旨鲜明地提出“兵由其道”,主张战争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和道义。

“不以小道害大道”就是要通过战争的方式维护周天子的权威和他的统治秩序,对于破坏这个秩序的人一定要讨伐他。但是不损害整个国家的统治秩序的前提下,诸侯的其他“小罪”就应该不与追究,否则也是“不辨于道”的行为。这也体现出战国早期儒家对孔子“慎战”思想的继承。

战国早期七雄还在形成时期,其本身的实力也不足以形成战国中期七大国割据天下之势。因此,早期儒家对战争的认识呈现出过度性的特征。其中既有合法性的讨论,如继承孔子将战争作为德*的延伸的思想,则是站在周天子的角度看待战争问题。也有“兵由其道”这样更加抽象的思考,以及对战争正义性标准的探索。但是到了战国中期,七雄割据的局面己经形成,天下分裂成七个同时并存的大国,这些国家都各自为战,在他们之上己经没有一个共同尊奉的*治权威。因此他们发动的战争都不具备合法性。战争是否合法的问题已经不复存在,诸子所需要讨论的问题转变为“战争的合理性何在?”

孟子与“义兵(义战)”思想的产生

孟子对于战争合理性与正义性进行回应。他提出了“春秋无义战”的说法。并且深入系统化的论述了其“义战”思想。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义兵”与“义战”的关系问题。从“义战”同“义兵”的内涵和外在的表现来看,他们都是对战争正义性的认识,都认为要进行战争要符合“义”的标准,由此可以认定这两个概念是同一概念,只是两种不同的说法而己。因此,孟子是最早提出了“义兵”思想的思想家,他对这一问题的分析最为深入和完整。本节将从孟子“义兵”思想的内容及特点、典型的“义战”、孟子对非正义性战争的批判、孟子的“义兵”思想和其他各家的争鸣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孟子的“义兵”思想立足点在于“仁者无敌”。

孟子的主张源于他对军事的基本看法,那就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此他首先看重民众的力量。行“仁*”的目的便是赢得民心,换取民力。“仁*”才是实现统一的最根本途径,只要实行“仁*”就能得天下,根本不需要战争去直接抢夺他国的土地人口。其次,孟子认为战争应该是“至仁伐至不仁”的,这里面蕴含了孟子希望用“义”这样一个标准去约束战争的思想。他的“义兵”思想十分注重对战争发动者的道德要求。对于有人问他是否劝齐伐燕时,他回答只有“天吏,则可以伐之”。

他强调只有“至仁”的圣王出于“道义”而非“私利”才可以进行,这是发动“义兵”者主观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同时,被征伐的国家必须是“至不仁”的暴虐国家,这是客观条件。二者缺一不可的。孟子也希望这样的“义兵”标准的提出也能够对战争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孟子为战争行为树立客观的道德标准,以此来约束战争并不是孟子的主要目的。孟子的“义兵”思想最根本的目的还是希望通过劝导君主实行“仁*”,而赢得战争是必然的结果。反过来讲,军事问题并非依靠军事手段,而是靠“仁*”来解决。

在战国争鸣之中,古代圣王的战例既是诸子用来说明战争问题的有利证据,也是他们必须回应的军事命题。因此,他们大都借古圣王的战例“为我所用”,并凭借这个参与到争鸣当中。作为“信而好古”的儒家代表,孟子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孟子认为春秋以来便“无义战”。他对义战的探讨,一向是以商汤、周武发动的战争作为典型。

孟子通过列举历史上公认的典型义战说明两个问题:首先,实行“仁*”得到百姓的支持,就能够在军事中立于不败之地。其次,他强调战争目的是救民于水火之中,征伐不是为了利益。孟子对“义兵”的讨论不仅体现在对典型义战的赞扬上,还体现在对不义之战批判当中。孟子认为,不义之战既违背了正义,就势必遭致失败。

孟子因为时代背景发生变化的原因,不再如早期儒家那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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