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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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守初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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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提到“人之初,性本善”观点的人,是孔老夫子说的,而成为三字经流传下来,却是清代的王应麟写的。其意思是说,人出生的时候,禀性都是善良的,天性也差不多,只是后天由于所处环境不同和所受教育的不同,彼此的习性才形成了巨大的差别。

提到性本善这个观点,在古代还有一种观点叫“性恶论”之说,这是荀子提出来的。他认为人的本性具有恶的道德价值,从而强调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就其性恶论的本意来说,是指人类作为一种生物,有本来具有的生存本能,要生存就要求生。既然一定要求生,那么就没必要否定它,回避它。单从这一点看,荀子的这个观点直指人的本性。因此,荀子背负了性恶的恶名了。

那么,老子是怎样的看法呢?

老子的思想主张道法自然,即主张人性自然,他的人性自然论也就是人性至善论,他认为人性本“朴”,在个体上最能表现的婴儿,“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婴儿没有经过社会的渲染,他的一切都是依自然本性行事,所以老子的思想中,不是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恶,而是性本自然。

所以,老子的自然之"道‘’,无处不在,无处不有,道法自然。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老子想说的是,在古代善于以“道”治国的人,不是用“道”使百姓知晓巧诈,而是用“道”来引导百姓遵守单纯质朴的状态。百姓之所以难统治,就是因为统治者使用了太多的智巧。所以用智巧来治国,国家必遭遇祸患;不要智巧治国,才是国家的福祉。

了解了这两种治国的差别,也就明白了一个治国的法则。依此法则行事,就叫作玄妙的“德”。玄妙的"德"极其精微深远,和万物一起返归纯真质朴的状态,然后就能完全顺乎自然。

有“道”之人,必是善良之人。可见,善良是人的本性,而本性又是多么的可爱。

德国的科学家做过一项研究发现,不足18个月大的婴儿已表现出无私精神,暗示人类天生就有助人倾向。心灵研究员每天在一群刚刚会爬的婴儿面前做简单的动作,比如把书垒成堆,用夹子挂毛巾,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员故意笨手笨脚的搞砸这些简单的任务,比如把书堆弄倒了,此时24个实验室的婴儿在几秒钟之内,同时表现出要帮忙的意思。

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抢劫犯在杀害了几个人之后,从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到后来,他想要上火车时的时候还是被警察发现了。于是,他立刻跑出了车站,抢了一辆汽车,疯狂的逃跑,当他跑到一个红绿灯的路口时,前面正好有一队小孩子在老师的组织下正有序的经过马路。后面追赶的警察看到这样的情况,心情难过极了,心想这些孩子太无辜了。眼看着孩子被夺去了生命,太残忍了。

就在一刹那的功夫,奇迹出现了,那个抢劫犯的车却在这群孩子跟前停了下来,没有闯过去。结果,劫匪被抓走了。

可见,即使一个人曾经做过一些坏事就否定了他的善良,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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