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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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middot礼论第十九1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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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XZ-19-19,总第期。

简介:

荀子第十九篇礼论第十九段。

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第六本与大家分享的书是荀子,因精力有限,每天分享千字左右,分享的内容包括原文、译文与学习心得。如果有朋友对某段很感兴趣或有见解,想进一步探讨,欢迎回复或留言。本书分段多根据内容数量,并非完全按照文意。

编号:XZ19-1-19

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铭诔系世,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所以,埋葬是为了更好的掩藏死者的躯体;祭祀是为了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那些铭文悼词、家谱世系,是为了恭敬地传送他的名声。侍奉生者,是为了表示生的开始;送别死者,是为了表示生命的终结。人的生命的开始和终结都侍奉好了,那么孝子应该尽的义务就算完毕了,这样也就具备了成为圣人的条件了。

对死者刻薄而厚待生者,就叫做昏暗不明,对生者刻薄而厚葬死者,就叫做惑乱,用活人陪葬,就叫做残害。大致模拟他的生前来祭送他的死,使人的生与死、终结和开始没有不尽善尽美的,这就是礼义的标准,儒者就是这样做的。

要服丧三年,这是为什么呢?丧礼的规定是由哀情的轻重决定的,区别人们等级,亲疏贵贱的礼节,是不能随意更改的。所以,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不能更改的原则。创伤巨大的,服丧的时间就要长一些;哀痛更大的,服丧的时间就会更长一些。服丧三年,就是根据哀情的轻重来制定的,它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

埋葬是恭敬地埋葬死者的形体;祭祀,是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铭文、悼词、世系表,是恭敬地传颂他的名声。侍奉刚出生的人,代表着装饰人生的开始;侍奉死者,代表着装饰人生的终结;人的开始和终结都完备了,孝子所该做的事情也就完成了,也具备了成为圣人的基础条件。削减死者的,增加生者的,就叫做刻薄;削减生者的增加死者的就叫做迷惑;杀掉生者来给死者陪葬就叫做残害。死者所该得到的,是一个恰当的数量,如果少了,就失去了对他生前的尊敬,如果多了就本末倒置了。大体模仿生前的情形来葬送死者,让生与死都能够恰当适宜,就是礼义的法则,也是儒家之道。

为什么服丧要三年呢?是因为礼仪是根据感情制定的,区分不同人群的亲疏贵贱,让每个人表达的情感恰当适宜,也是拿到哪里都能适用的方法。那些受到创伤大的人,恢复的时间就更长;那些悲痛更大的人,心情痊愈所需的时间更久,而服丧三年,是根据人的哀情,三年已经达到了极致,是悲痛的极点。如果时间再长,就过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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