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邯郸市荀子中学学生资助项目和政策解读 [复制链接]

1#

义务教育阶段

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元。

3、资助面: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3%。

4、资助程序:

(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要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一周内采取办银行卡、现金或饭卡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元,分3档。

3、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4、资助程序:

(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助学金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和分档原则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档次、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三日内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二、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录取的本市户籍的高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不得重复资助。

2、资助标准:每生元。

3、资助程序:

(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新高一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原则上已享受高中阶段其他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资助)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一周内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三、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元。

3、资助程序: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二、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高二、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提交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6)学校收到奖励资金后,按标准一周内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受奖励学生手上,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四、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2、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

3、资助程序:

(1)每年高考前,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在学生离校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五、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1、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3、资助程序:

(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建档立卡“三免一助”资助*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残疾人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4)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5)学校将初步审核的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后,最终确定予以免除或补收。除按上述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请,学校将及时受理、及时按程序认定,并按相关*策落实。

邯郸市荀子中学

年6月21日

敬请扫码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