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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文苑谈谈规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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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前,《荀子·礼论》写道:“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可见,规矩自古就受到重视,讲规矩也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规矩有显性、刚性的,如法律、纪律;也有约定俗成、柔性的,如行规、乡规。规矩为人们所熟悉,却也常被一些人忘记。其一是民间故事:清末年间,江苏省句容县有个王记当铺,生意兴隆。后老当家去世,主母不能主持家业,便外聘一名袁姓掌柜打点生意。袁掌柜对主母说:“让我来干,得立个规矩,做生意要一视同仁。”主母同意了。一日,有族人前来典当,要价高于市价,袁掌柜坚决不肯,这个族人说,老当家在世也给他三分薄面。主母听了,便安排破例一回。口子一开,哪里还收得住?此后不断有族人前来典当,当铺也一次次给对方高价。后来当铺名声越来越差,偌大的家业破败中落。其二是延安时期的一桩凶杀案:年10月,时任红军抗日军*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战功累累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陕北公学的女学生刘茜。一面是昔日爱将,一面是*纪法规,毛泽东的态度是:对黄克功“如赦免,便无以教育*,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也无以教育每一个普通人”。最终,黄克功被公审处决。将这两件事放到一起,是因为二者阐明的都是坚守规矩的重要性。一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矩制定了不遵守,等于没规矩。王家做生意,人情之前不能守住规矩,以致坏了名声、家业衰败。如同有的*员干部,从收受礼品礼金,到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这背后的深层心理因素,都是无视规矩、以身试法。再则,规矩是平等的,它约束所有人。对*员干部来说,*纪严于国法。处决黄克功,毛泽东认为,“对于自己的*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正如*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贪腐分子不在少数,这些人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对他们的查处,组织未尝不痛心惋惜,但为了保持肌体健康,这份刮骨疗毒的坚决是必须有的。各行各业,都有规矩。规矩无处不在,它约束着你我,也保护着你我。道理很简单:守规矩,则不乱!(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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