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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讲话品典故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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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君子义以为质”,强调“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演讲《共创中韩合作未来同襄亚洲振兴繁荣》(年7月4日)

《论语?述而》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是学者们在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时引述较多的篇章之一。这一章包含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和学习态度,以及孔子对仁德等重要道德范畴的进一步阐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等名句皆出自此篇。这句“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意思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富贵,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样。古时常将富贵简称为“利”,“不义”之“富贵”背后是义与利之间的辩证关系。

义利之辩是古代文人学者喜欢探讨的话题之一,义利本身无褒贬,但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的倚重取舍,却能反映出人品官德、觉悟境界和人生态度。义重于利、义在利前,是古人一向推崇的君子品格,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体现。孔子拒斥“不义而富且贵”、荀子强调“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这在当今个人品德和民族性格的养成上仍然有着厚重而深远的影响。在义与利的矛盾面前能否心端行正,则是衡量一个人正直与否、高尚与否、担当与否的尺度之一。

义利相兼,以义为先。义利之间并不是完全二元对立的,人皆有利心,这不可避免,孔子曾在《论语?里仁篇》中指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苏洵曾说“义利利义相为用。”这些论述说明孔子、苏洵等古代思想家并不反对人们求富逐利,相反,积累财富、成就功名,是古往今来最为常见的价值追求之一。但是,追求富贵必须以符合“义”为前提,逐利不能放弃道义与良知。“逐利有道,义然后取”,这一点曾被古人数次强调,孔子说“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以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荀子说“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那么什么是“义”呢?《礼记?中庸》中的解释是:“义者,宜也。”这就是说义是一种合宜,是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义而后取,就是以正当的手段去谋求富贵,不论是在为人处世还是在国家交往当中,都要做到见利而思义,不义则不为。《列女传?贤明传》中记载了一个“陶荅子妻”的故事:春秋时的荅子治陶三年,名声不好但家富三倍。他的妻子劝他“贪富务大,不顾后害”是败亡之徵。然而荅子将劝谏抛之脑后,过了一年,荅子果然被查出贪污,不久就受到了惩处。这个故事说明,得来不义的财富,带来的只是一时荣华,而先义后利、义利兼顾才是长久之道。

不以欲伤,不为利累。以义为先,需时时警惕贪欲之祸。不义之利犹如浮云,这道理其实并不复杂,难的是将它落实到实践当中。明辩义利需戒除贪欲,唯有如此,才能在诱惑面前保持警醒,才能时刻牢记不义之财不可妄取,从而妥善地处理义利矛盾。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司马迁则从反面强调“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戒除贪欲、坚持正确的义利追求,首先要有强大的信念和定力。巴金在《灯》一文中有句名言:“我们不是单靠吃米活着的。”坚守内心的原则,时刻遵循“君子以义为质”,才能不被名利“遮望眼”。不为名利所累,始终将义置于利前,也要求我们时常审视自己的内心,“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所以君子需常反躬自问,自重、自省、自警,慎权、慎独、慎微,如此才不会将人生系于贪欲,免于“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当前,随着国家的开放与发展,明确义利之辩的必要性又一次凸显出来。当义一缺位,义利不能平衡,人的精神就会变得卑微,社会环境也会日益恶化。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他还曾多次提醒党员干部要谨防“贪欲”之害,切不可为满足一时的私欲,突破底线红线。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义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在与人交往当中,这意味着平等相待、以义相交,而不是惟利是图、斤斤计较。在国家交往当中,则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坚持重诺守信、崇尚道德,秉持道义、伸张正义。总而言之,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既要以义为先,又要取利有道,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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