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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ldquo礼rdquo左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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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君称呼看春秋战国时的“礼崩乐坏”——从《烛之武退秦师》的一个注释说开去

◎广东/唐远廷

摘要: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得以稳定存在的基石,它从西周开始,一直为各朝代的统治者所重视,但每到乱世或末世,总会有人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一点一滴僭越之,然后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但现行的教材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交代清楚,造成学生阅读和理解的困难,文章拟通过一个事例,略作说明。

关键词:爵位;等级制度;礼乐

源于西周的“分封制”是中国等级制度的滥觞,以后漫长的封建时代等级森严,不容逾越,官员们一旦僭越,轻则前途尽毁,重则革职查办甚至人头落地,可以说,“等级”是维系封建社会的核心。而“称谓”就是等级的具体表现之一,什么等级对应什么称呼,也是不得随意而为的。然而每到“末世”(或“乱世”),总有一些野心家从“称谓”僭越开始,一步步走向实际的夺权,孔子称这种情况为“礼崩乐坏”。东周末期(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如此。

我们今天就从现行高中课文《烛之武退秦师》这篇文章的一个注释来谈一下相关问题。

一、一个让学生看得更加糊涂的注释

《烛之武退秦师》课文注释②(第16页):

指晋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时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学生对这个注释的前一句应该很明白:“晋侯”是晋国国君“晋文公”(历史好一点的同学还知其名为“姬重耳”);“秦伯”是秦国国君“秦穆公”(极少有学生知其名“赢任好”)。读到这个地方,学生虽然没有明白“侯伯”这些名词是些什么东西,但基本意思还是明白的。

可是,读完后一句,学生怕就懵了: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对应,“晋侯”显然是“侯”爵,“秦伯”自然是“伯”爵,这应该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公”也是爵位,且是爵位的第一等级,“晋侯秦伯”被注释为“晋文公”“秦穆公”,自然应该是“公”爵了啊!

“晋侯”到底是“侯爵”还是“公爵”?“秦伯”到底是“伯爵”还是“公爵”?即便是先被封一个低等级的爵位,后来再封一个高等级的,人们也只会称高等级的那个“爵位”而不会称低等级的啊!

二、“公”这个称呼的多重意义

问题当然不在周天子那里,他绝不会同时封一人两个爵位;问题自然也不会在左丘明的《春秋左氏传》,左丘明应该是弄得清楚这些问题的。问题出在哪呢?问题出在注释上,是编者没有把“公”这个称谓在当时的情况说清楚。

1.关于“公”字的基本意义。“公”,会意字,从八从厶。“八”表示“分别”“相背”,“厶”意为“个人”“自我”。“八”与“厶”合起来表示“与厶相背”“分厶为众”。本义:把属于个人私有的时间、精力、体力、财物等平分给大众。引申义:一人对众人,一对多。公,平分也。“背厶为公”(《说文解字》),分其厶以与人为公。

2.关于“公”的爵位与称谓。(1)爵位:周代的所谓“爵”,就是周代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周天子把诸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赐予每个等级一个爵位名称,即注释后半句所说的“公、侯、伯、子、男”。“公”就是第一等的“爵位”名,即“公爵”,简称“公”。(2)称谓:第一种情况,诸侯在国内也被称为“某某公”,这时的“公”不是爵位,是一种尊称,即我们说的诸侯可以通称“公”——这也是臣下尊君的一种通用称号,后来人们对尊敬者称“周公”“张公”等等,就是这个道理。第二种情况:诸侯生称爵,死称“公”。死后所称的“公”就是后人常说的“谥号”,如“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郑文公”,就属于此类。

三、西周社会的等级制度

周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其国家*权,实行了“分封制”,就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让他们到各地区做诸侯。从现有的资料看,周初的分封对象既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异姓功臣宿将,还褒封神农、尧、舜、禹及商汤的后代。典籍称周初分封:“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荀子·儒效》)

当时比较大的封国,多为“侯”爵、“伯”爵,如鲁、齐、燕、晋、蔡、卫等,都是“侯”,而秦、郑、魏、曹、杞等是“伯”,其他绝大多数的封国基本都是“子”爵、“男”爵。被封为“公”爵的只是极少数,他们基本都是周武王的长辈或商后代,如“虞”国,公爵,其受封者是太王子仲雍之后;“虢”国,公爵,其受封者是王季子虢仲,为文王之弟、武王之叔;“宋”国,公爵,其受封者是商王帝乙之长庶子“微子”——就是《封神榜》中纣王的庶兄,屡谏纣王,不被采纳,于是惧祸出走的那位。

这些等级没有特殊情况,如国君没有立下新的功劳或者出现什么过错,国家的“封爵”一般是不会变更的。

四、从“五霸”称呼看“礼崩乐坏”

所以我们看到《烛之武退秦师》里,才有“晋侯”“秦伯”“郑伯”这些称谓,是作者对这些国君的正式称谓,这绝对是不会错的;至于文章中“公从之”“公曰”等语中的“公”,自然不是援用“国君在国内的称呼”(当然说“援用”也没什么不可以),而是作者左丘明援用这些国君死后称“公”的用法——就如“周文王”“魏武帝”这类称呼,本人生前都不知道,自然从未用过,后来的人写文章却说“周文王做如何如何”,“魏武帝说了什么什么”,是同样的道理。

仔细读文章,看看故事中人物对话,你就知道当时的人如何称呼这些大大小小的“国君”的了:称别国的国君,直接称“某君”或“君”,如佚之狐、烛之武称秦伯为“秦君”或“君”,不会称其为“秦伯”,更不会称之为“秦公”;称晋侯也同样称“晋君”而不称“晋侯”或“晋公”。自己的国君,对别人一般称“寡君”,面对国君本人则一样称“君”,前者如“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弦高犒师》),后者如“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郑伯克段于鄢》)。

但后来,随着诸侯国日渐强大,周天子日渐式微,大家便渐渐有些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了,自己的称谓也就渐渐敢于突破“制度藩篱”而变得随心所欲起来,不但“侯”“伯”者敢僭越称“公”,就是“子”“男”爵位者也敢如是,更有甚者,不但称“公”,而且公然称“王”——与周天子平起平坐了!“春秋五霸”前面的还规规矩矩称什么“某某侯”“某某伯”,后来就发展到有能力的甚至每一个都称“某某公”,再到后来,就“楚庄王”“吴王(夫差)”“越王(阖闾)”起来了,最后干脆大家都称“王”,于是“秦惠王”“齐宣王”“魏惠王”“燕易王”等大大小小的“王”们就粉墨登场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乱世末期“礼崩乐坏”了。

回到课文的注释,我觉得注释最好为这样:

指晋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时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晋文公、秦穆公的“公”,是他们的谥号而非爵位。

作者简介:唐远廷(—),男,广东省江门市外海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古汉语教学。

利与礼的冲突——史观背景下的烛之武形象分析

罗秉相

许多老师喜欢用现代眼光分析《烛之武退秦师》中的人物形象,并对他们作深入探究。如烛之武能退秦师,不仅口才非凡,而且看问题入木三分,智慧非凡。晋文公不是侵略者,攻打郑国是求存求强的进取精神的表现,他做事果断,重视同盟,善借外力,具备杰出*治家的风范,成为春秋霸主绝非偶然。秦伯也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翻云覆雨的小人,与郑国结盟,派将士守卫郑国,是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置自己的荣辱得失于度外。郑伯则是个从善如流的明君,佚之狐有过人眼力和高度自信,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些探究都没错,但也不见得怎么对。可是此风一旦流行,则会喧宾夺主,因为这样放纵式的解读经典会曲解经典。文言文阅读,最重要的寻求正义,要做到“因境求义”、“因文求义”。这两个词都是训诂的原则,但是训诂的原则其实就是文本阅读寻求正义的原则。在训诂学上“因境求义”是依据语境来确定其义,如果我们放大“境”的内涵外延,扩大到文化传统,就要先“论世知人”,然后“知人论世”,方能求诸正义。最后“因文求义”,方能求得正义。

一、因境求义——《左传》的史观

不管是古文经学还是今文经学,都认为《左传》是史书(古文经学认为身兼为“经”;《汉书·艺文志》载:“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烛之武退秦师》是一篇史传,出自史家之手,必受史家史观的约束。礼是春秋社会的核心观念。《春秋》是“礼义之大宗也”(司马迁《史记》)。《左传》虽是史传,王竹波认为其实是通过“礼物”、礼制、礼义三个层面系统深入论述春秋时期的礼,有“唯礼是从”的倾向。所以《左传》与《春秋》之间,《左传》就成了“以礼解经”的史传:以礼释《春秋》之事、以礼释《春秋》之制,以礼释《春秋》之义,其解经是“以礼为上”,一句话,《左传》的史观是“礼”。

先看以礼释《春秋》之事。据《左传》记载,《烛之武退秦师》的故事,发生在“鲁僖公三十年”。在《春秋》所记载“鲁僖公三十年”的史事中,有关《烛之武退秦师》史事,只记录了一句话:“晋人、秦人围郑。”区区6字,《烛之武退秦师》则有字,这是言事相兼的全新的叙事体式。《左传》第一次将上古原始叙事文体的粗线条记事加以细化,完整地记载一个史实、事件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左传》的这一叙事特征,其内在成因是作者始终自觉地将“礼”作为记述历史的中心视点,以事明礼,在“礼”的过程和细节中表现其意义。

再看以礼释《春秋》之制。礼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核心观念,《史记》有言:“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所谓“王道”,就是礼乐盛世,要知道春秋末期是礼崩乐坏的时期,但也是礼学兴起的时期。礼乐盛世是与礼制紧密相连的,春秋时期各种礼制有严格的规定,逾越不得。《烛之武退秦师》的起因是“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这就是礼制。郑伯先前确实“无礼于晋”,但“晋侯、秦伯围郑”明显是使“天下无道”的违背礼制之举。

二、因文求义——烛之武的说辞

最后看以礼释《春秋》之义。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文本,就会发现烛之武的说辞是抓住了一个“利”字,抓住秦国贪图利益的心理化解这场危机的,礼是由头,利是原因。

我们先回顾一下事件的相关背景,秦晋围郑发生在公元前年,在此之前,郑国做了两件对不起晋国的事。一是晋文公当年逃亡路过郑国时,郑国没有以礼相待;二是在公元前年的晋楚城濮之战中,郑国曾出兵帮助楚国。那么,郑国当年为什么没有以礼相待呢?用郑君的话说就是“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可见,短视的郑伯小瞧了落难的晋文公,由此埋下了祸端。叔瞻“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的言论,更是火上浇油,加深了晋郑之间的矛盾。郑国是弱国,又无险可据,因此,总想找个依靠。在晋楚城濮之战中,郑国背晋助楚,结果却是楚国大败。郑国感到形势不妙,马上派人出使晋国,与晋结好。“五月,晋侯、郑伯盟于衡雍。”但是,郑国见风使舵的转变只给自己带来暂时喘息的机会,晋文公为了争霸实际利益的需要,还是在两年后发动了这场战争。这场战争与秦毫不相关,秦国出兵只是源于与晋国历史上的良好关系和向外扩张的野心。

可以看出,秦晋联合围郑的原因是不同的,只有一点相同,那就是各有各的利益打算。而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联盟是不牢固的,一旦一方利益受损,联盟自然破裂。这就为烛之武成功说退秦师埋下伏笔。烛之武可谓谙熟世俗之道,他的说辞处处体现一个“利”字。关键的一句是“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一“阙”一“利”,利益得失一目了然。秦伯之所以改变主意,冒得罪晋国甚至和晋国交火的危险站在了郑国一方,就是利益使然。

细析烛之武的说辞,可归结为“三利”。“一利”为“邻之厚,君之薄也”,说明亡郑只对晋国有利,而对秦国有害无益,因为秦郑相隔遥远,晋郑却是近邻,灭掉郑国无形中增加了晋国的土地,而相对削弱了秦国,这不能不让秦穆公对伐郑产生顾虑。“二利”为“若舍郑以为东道主……君亦无所害”。这清楚地表明保存郑国,只对秦国有好处。无须兵戎相见,却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这不能不让秦伯慎重考虑。“三利”为“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唯君图之”。晋惠公为秦穆公所扶立,“许君焦、瑕”,“及即位,悔之”。这种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丑陋行为秦国当然不会忘记,加上烛之武高瞻远瞩似的挑拨,秦国自然很容易联想到晋国将来有与它为敌的一天,这就把秦晋矛盾进一步尖锐化了。由于晋国当时已成为中原霸主,秦伯对此不能不存有戒心。烛之武的说辞戳到了他的痛处,终于促使他下定决心,改变主意,退兵助郑,秦晋联盟至此瓦解。

由此可见,这场争斗中,郑伯是个唯利是图之徒,秦伯是个见利忘义之徒,晋侯是个得寸进尺之徒,其行为完全是违背礼制的。左丘明没有评述,用的是春秋笔法。

三、烛之武形象分析——凝聚在对话背后的秘密

但是,从语文的角度看,《烛之武退秦师》一文关键是烛之武这个人物形象的分析,这还得绕一个圈子。相传左丘明为炎帝后裔,博览天文、地理、文学、历史等大量古籍,学识渊博。任鲁国左史官,在任时尽职尽责,为时人所崇拜。孔子曾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季氏将伐颛臾》一文,清楚地表明了他采用礼、义、仁、乐的方式解决诸侯之间、诸侯之内问题的鲜明态度,这是孔子的一贯思想,是合乎礼的要求的。在左丘明看来,邦交和恶由礼,战争胜败由礼。烛之武舌退秦师,用的却是用“利”诱去化解一场危机,即使化解也不合乎解决问题的根本。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义和利是不能兼容的,追求利必然损害义,而为了保住义,还要“舍生而取义”。烛之武是士人,根据余英时的考证,士最初是指各部门掌事的中下层官吏,属于低级贵族。但至春秋晚期之后,大量的贵族不断被降为士。礼崩乐坏群雄并起之时,对于当时的士人来说,一方面要想获得功利,必须依附于某个君主;但另一方面,他们可以在不同的君主之间有所选择,投靠能够欣赏他们学说的人,这对于维持他们精神的独立性是有利的。因此,这时的士人既有人格独立性的一面,又有奴性的一面。因此,士人应该是“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的阶层。也许是烛之武在那个时代看惯了因利害关系而兄弟阋墙、杀父弑君、恃强凌弱、朝秦暮楚者比比皆是的现象,但是利诱的策略并不能改变烛之武是个“巧言、令色、足恭”之徒形象特征的嫌疑,所以烛之武并不是正面形象。

那么如何看待晋侯“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这句遁词呢?这也不复杂,“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是说依靠别人的力量,反过来损害他,这是不仁道的,说的是道义标准问题,即武德;“失其所与,不知”,是说失掉自己的同盟者,这是不明智的,谈的是*治利益问题;“以乱易整,不武”,是说阵容上用散乱代替整齐,是不符合用武的军事准则的。三点理由,道义的、*治的和军事的三个角度,全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清楚地表明了这场争斗的本来面目:礼是表面,利是实质。

四、小心——史传中的人物形象分析

看来,对入选高中的史传作品的人物形象分析得小心一点了,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节选)》《鸿门宴》《苏武传》《张衡传》等。首先明白修史的作用是彰善惩恶,资治通鉴,史家是有史观的,自古皆然。所谓董狐笔太史简,用意就在表明史书应当发挥鉴诫作用。创作《汉纪》的东汉史学家苟悦提出过修史的“五志三科”,其中“五志”,就是“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和“表贤能”,突出史书写作中道义和伦理成分的含量,从而强调史书彰善惩恶的作用。其次是明白史家的史识,如司马迁的《史记》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清代学者章学诚提出“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文史通义·史德》)“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指著史的文笔。在章学诚看来,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三者之中以“义”为主,而“事”与“文”则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总之,先要求得正义方可用现代眼光和宽广眼界去观照。

★作者单位:浙江宁波市四明中学。

史传散文教学中文化教学的边界——以《烛之武退秦师》为例赵桐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云南昆明)

摘要:在史传散文的教学中,很多教师认为通过介绍历史背景知识、归纳提升主题内容就是文言文教学的文化层面的内涵。实际上,这样的教学内容不仅偏离了语文教学应立足于语言教学的基本点,更偏离了文言文文化意蕴的所指。本文以《烛之武退秦师》为例,分别从儒家的“礼”文化、立足于文化内涵的人物评价、文言中的文化意味三个方面谈史传散文教学中文化教学的边界。

关键词:史传散文;《烛之武退秦师》;文化

文言文,是中学语文教学的主要文类之一。王荣生教授指出,文言文是“文言”“文章”“文学”“文化”,一体四面,相辅相成。而“文化”在文言文中是多层面体现的,主要体现在文言;文言和文言文所体现的传统思维方式;文言文记载着典章制度、天文地理、民俗风情等具体文化内容;文言文所传达的中国古代仁人贤士的情意与思想,即所言志所载道四个层面。并进一步指出“文言文教学不能缺失中国传统文化”。[1]4-6但是,在史传散文的教学中,很多教师认为通过介绍历史背景知识、归纳提升主题内容就是文言文教学的文化层面的内涵。实际上,这样的教学内容不仅偏离了语文教学应立足于语言教学的基本点,更偏离了文言文文化意蕴的所指。下面以《烛之武退秦师》为例,分析史传散文教学中文化教学的边界。

一、《烛之武退秦师》教学内容概述

《烛之武退秦师》是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1第二单元的一篇课文,这个单元是“古代记叙散文”单元,选入的文本有《烛之武退秦师》《荆轲刺秦王》《鸿门宴》三篇。其中,《烛之武退秦师》的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言字词的把握。

2.围绕“退”的原因、过程、结果等,梳理课文的结构,介绍烛之武退秦师的历史背景,分析课文详略得当的叙事艺术。

3.鉴赏烛之武退秦师的劝谏艺术。

4.分析烛之武、晋侯、秦伯、佚之狐的人物形象。

其中,烛之武退秦师的劝谏艺术一般概括为四个层次:第一层(“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这一层向秦国表明知道郑国被包围,被灭亡是事实。这样的开头,自甘示弱,缓和气氛。第二层(“若亡郑而有益于君”至“君之薄也。”)明确指出亡郑利晋不利秦。第三层(“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至“君亦无所害。”)这一层阐明如果保存郑国,能给秦国带来好处,可以“共其乏困”。第四层(“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至“惟君图之。”)一针见血地指出晋国在“三救晋难”等历史事件中背信弃义、过河拆桥的往事。这样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对烛之武劝说艺术手法的分析,而并非立足于“文言”的教学内容。

对烛之武人物形象的分析也聚焦在“烛之武为什么最终答应临危受命”和“烛之武说辞中体现的人物形象”两个层面。对烛之武答应临危受命的分析基本是“当听到郑伯坦诚地自责‘是寡人之过也’之后,烛之武被深深地感动了,他忘却了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忘却了此时只身出使的个人安危,他内心深处为国效力的冲天豪情像火焰一样燃烧起来,他的一颗滚烫的拳拳报国之心怦然跃动!他要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退来犯之师,解除国难!”[2]57-59认为烛之武临危受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秦伯,化解了一场弥天大祸。”[3]54其实烛之武能够说退秦师,最根本原因并不在于烛之武的善辩或是劝说艺术。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版)》指出,“语文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4P1],因此,语文学习应立足于语言的学习。在《烛之武退秦师》一文中,烛之武为什么退秦师、怎样退秦师、退秦师的结果,以及烛之武外交辞令中所体现的人物形象,更多的是语言之外的东西,是与课文内容相关的历史事件,而非“外交辞令”,即语言本身。

二、《烛之武退秦师》教学建议

王荣生教授在《文言文教学教什么》构建了一个文言文教学的观点体系:文言文教学,要紧扣文言,从文章的角度,上升到文化的高度。因此,“文言文教学不能缺失中国传统文化”,“学习文言文,最终的落点是文化的传承与反思。”[1P6]

(一)《烛之武退秦师》中的文化:儒家之“礼”

《烛之武退秦师》出自《左传》,《左传》又源于《春秋》。相传孔子编纂、修订《春秋》的目的是原始察终、见盛知衰、惩恶扬善与拨乱反正。所以,《孟子》一书认为:“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而春秋末年,左丘明解释阐明《春秋》大义,便形成了《春秋左氏传》。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立足于烛之武说辞中所体现的儒家思想来解读《烛之武退秦师》。

1.称谓中的“礼”

儒家思想的重要层面为“礼”。《礼记》曰:“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5]7又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5]7“礼”这一文化因素隐含在《烛之武退秦师》的外交辞令中。很多研究者认为烛之武的外交辞令“善辩,老练,不卑不亢,知分寸,识火候。”[2]57-59但仔细研读,我们发现,烛之武劝说秦伯短短的几句话中,一共以八次“君”的称谓称呼秦穆公!为什么烛之武在退秦伯的时候,为何不称“王”而要称“君”?烛之武见到秦穆公后的第一句话就清楚地表明:“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两个强国包围一个小国,小国灭亡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烛之武一开始就表明态度:首先,如果郑国采取军事行动加以反击,无疑是以卵击石;其次,如果烛之武的说辞是愤恨地谴责、严厉地声讨,只会激怒秦穆公,从而劝说失败。基于此,烛之武采用了有礼有节的言说内容。秦穆公是国君,烛之武是老臣,以“君”相称,一方面符合外交礼仪,另一方面对秦穆公充满了敬重之意,满足了秦穆公作为强国之君的心理。

2.说辞中的“礼”

烛之武基于“礼”的说辞还表现在为了维护秦穆公的尊严,烛之武以礼待之,说辞有礼有节。含蓄地引导秦穆公回忆自己所受的耻辱,坚定他不与晋君合作的决心。“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这里指的是晋国因为骊姬之乱后,夷吾请求秦穆公帮助自己回晋国夺取王位,许诺“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与秦。”[6]秦穆公接受了请求,派军队护送夷吾回晋国做了晋惠公。但是,夷吾当上晋国国军之后就毁约了。因此,这里的“晋君”指的是晋惠公,并非晋文公。烛之武有意偷换了概念,模糊了身份。并且,这里更隐含了一段秦穆公痛心疾首的历史往事。即当年的晋惠公在公元前年韩原大战中被秦军俘虏后,秦穆公没有杀晋惠公,而是让晋惠公回到晋国,即“与晋君盟,许归之。”[6]晋惠公送太子圉到秦国为人质。晋公子圉在秦国当人质期间,秦穆公把自己的女儿怀嬴嫁给了圉。但公子圉在晋惠公病重之际抛弃怀嬴,偷偷跑回晋国。等晋惠公一死,就做了晋怀公,抛弃了秦穆公的女儿。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如果烛之武直接说出,就如揭开秦穆公身上的伤疤一样。因此,为了维护秦穆公的尊严与高贵,烛之武含蓄地引导秦穆公回忆起他所受的耻辱,从而坚定他不与晋君合作的决心。因此,烛之武以礼待之,说话有节,体现了儒家思想。

(二)立足于文化内涵的人物评价

1.烛之武立足于“利”的说辞

一些教师在分析烛之武人物形象时,认为烛之武“临危受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秦伯,化解了一场弥天大祸。”[3P54]这样的评价其实过分拔高了烛之武的人物形象。我们认为烛之武能够说退秦师,并非妙语连珠、口如悬河、精辟深刻的劝说,而在于烛之武的说辞中充满了对秦国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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