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的死亡,说刘鑫一点责任都没有是不可能的。
江歌与刘鑫一同从车站回到江歌的住所,刘鑫先一步进房间,留下江歌与陈世峰交涉,失去理智的陈世峰把怨气发泄在江歌身上,连捅江歌十几刀,最终致死,具体的经过大家可以网上自行搜索。
就刘鑫这种行为定义为同伙不为过吧,但是法律要讲证据。但是刘鑫却在事后一点悔过之意都没有,最终让江歌的妈妈将她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结果刘鑫赔偿江歌妈精神抚慰金20万元,丧葬费等其他费用元,共计元。另外该案所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被告刘鑫方面承担。
刘鑫自然是不服,坚持上诉。现在二审的结果是维持原判,且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刘鑫现在也已经改名为刘某曦,有人说叫刘暖曦,具体不太清楚。
人们都说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但是迟来的正义真的还是正义吗?
在中国,“正义”一词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是什么?在伦理学中,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在法律层面上,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而法律被认为是道德的底线。
我国流传甚广的一句话:“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都知道这是从西方翻译过来的一句话,但是它的翻译真的准确吗?
对于“迟到的正义”的见解,是源于西方,最早便是《密西拿》中的“Thes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