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兼”论大义述
姚海涛
原载于《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第1期
附本文题录:
姚海涛.荀子“兼”论大义述[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1(01):79-87.
荀子“兼”论大义述
姚海涛
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原载《江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年第1期
[摘要]经梳理、归纳、研判可见,荀子“兼”论涵摄礼、法、术三大思想维度。其一,理*之“兼”角度言之,可名之为兼覆、仁厚之礼*;其二,权衡之“兼”角度言之,可称之为兼别、权衡之法则;其三,宽容之“兼”角度言之,可曰之为兼人、宽容之术治。荀子将“兼”所可能涵摄的维度升华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将*治学、哲学、伦理学兼而有之、统而用之,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战国学术合流之时代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朗显出荀子思想的批判熔铸、建构创造之理论特色。
[关键词]荀子;兼覆之*;兼权之法;兼人三术
引言
一提及思想层面之“兼”论,大家通常会想到墨子“兼爱”说。“兼爱”说可谓墨子全幅学问之底色,是其于先秦诸子中扬名立万的思想根基,是其于百家争鸣中一呼百应的理论特色所在。于是,后世在论及“兼爱”以及与“兼”相关术语、词语、观点时,每每会先入为主地视为墨子之“思想专利”。实则不然。
先秦诸子思想创辟皆有其专业术语。熊公哲曾言,“盖诸子论学,各有其惯用之术语:如墨子之‘兼别’,苏张之‘纵横’,庄子之‘因是’,韩非之‘参伍’,楚辞之‘灵修’,皆术语也。”[1]16诸子专业术语如孔子之仁、孟子之仁*、荀子之统类、老子之道、商君之法、申子之术、慎子之势等等皆是。可以说,凡主一家学说者,莫不有其术语。
若将“兼”视为众多汉字中的一个,则书写者人人可采用。若将“兼”视为思想方法中之一种,则思想者人人可接纳。若将“兼”视为哲学理念中之一类,也非仅墨子有之。正如明代黄节《李氏焚书跋》中所言:“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2]无人能对思想进行“垄断”。墨子虽为“兼”论开创者,但其远非此思想的终结者,甚至其亦未能将“兼”论发展到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理论高度。可以说,思想理念层面之“兼”自墨子迄,后并未中绝于思想史,而是连绵不绝、赓续不断。
“兼”字始出现于春秋金文。《墨子》之前的先秦典籍中,“兼”基本未得到重视,更遑论适当诠释与理论挖掘。许慎《说文解字》云,“兼,并也。从又持秝。兼,持二禾,秉,持一禾。”[3]兼是会意字,本意为手持两棵禾,而“秉”则是手持一棵禾的样子。由“持二禾”原义,而后引申出众多意思。据王力等编写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兼”有四个意思,分别是“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兼并、吞并”,“尽,竭尽”,“连词,表示并列。和,与。”[4]
“兼”之哲理意蕴的阐发,则要留待后代思想家天才式的拔新领异与翻空出奇了。若研读分析荀子之“兼”,可见其涵摄、蕴示了多重思想维度,构成荀子哲学一重要概念,甚至可成一“兼”论体系,是为“兼”论大义。荀子“兼”论大义,可述为兼覆仁厚之礼*,兼权、兼别、兼利之法则和兼人宽容之术治。
一、兼覆、仁厚之礼*
荀学为礼义之学,包含隆礼、重法与尚术三大维度。[5]荀子“兼”论隶属其中,是礼义之学的重要环节。“礼”在《荀子》中出现次。[6]如此高频次的复现率在先秦诸子,可称第一。礼学宗主,荀子是也。他接续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礼学。他明确指出,“乐合同,礼别异。”[7]
礼作为“*之挽也”,其作用主要通过财物、贵贱、多少等来体现,所谓“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7]易言之,礼主要以“别”的方式,来维护社会差序格局。以往的研究大多重视荀子礼*的此层含义。殊不知,作为礼*之礼,亦有其“兼覆、仁厚”的普遍性一面。礼*之礼,是兼与别的统一,合同与别异的统一。此正是兼覆、仁厚的礼*、王*大义。
(一)王者之*,兼覆无遗:礼*之大纲
王霸之辨是儒法*治路线分水岭。王道*治是包括荀子在内的儒家最高*治理想。从孟子“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到荀子“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可见二子对王道*治的拥护与对霸道*治的拒斥。
墨子亦认同王道*治,将“兼”视为圣王之*道:“兼即仁矣,义矣”,“自先圣六王者亲行之”[8],“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8]兼道取法禹、汤、文、武诸圣王曾亲行之之道。若上到王公大人,下到万民百姓,行此圣王之道,则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必达社会和谐稳定的盛世愿景。
王道*治是富民*治,“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保障万民生计是王道之始。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