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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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day9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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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论证有效性分析: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等。)

如果我们把古代荀子、商鞅、韩飞等人的一些主张归纳起来,可以得出如下一套理论: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好利恶害"的,所以人们都会追求奖赏,逃避刑罚。因此拥有足够权力的国君只要利用赏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了。

既然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那么在选拔官员,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寻求那些不求私利的廉洁之士,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廉*建设的关键其实只在于任用官员之后有效地防止他们以权谋私。

怎样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呢?国君通常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这种方法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监察官也是人,也是好利恶害的,所以依靠监察官去制止其他官吏以权谋私,就是让一部分以权谋私者去制止另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结果只能使他们共谋私利。

既然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不合理,那么依靠什么呢?可以利用赏罚的方法来促使臣民去监督,谁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奖赏谁,谁不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惩罚谁,臣民出于好利恶喜的本性就会掲发官员的以权谋私。

我们先看几篇论证有效性分析:

第1篇是某同学习作

利用赏罚可以治理好臣民吗?

材料从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好利无害的分析,得出国君只要利用赏罚便能把臣民治理好的结论。但在其论证过程存在诸多不多之处,现分析如下:

首先,作者把古代荀子等人的一些主张归纳得出: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的。再由此推出利用赏罚就能治理好臣民。这是值得商榷的,荀子、商鞅等人的思想只是古代各种治国思想中的一种,并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特质,所以没有理由要根据他们的思想来治国。

其次,人的本性不等同于人的行为。即使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但由于后天教育的熏陶,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道德伦理的约束,人的行为未必都是好利恶害的,因此不求私利和不以权谋私的廉洁之士可能是存在的。所以不能由好利恶害的本性,推出不存在廉洁之仕。

再次,共谋私利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如共同的利益,若检察官和以权谋私者没有共同的利益,那么检察官未必共谋私利,可能检察官恪尽职守揭发谋私行为。材料说只能使他们共谋私利过于绝对。因此不能由人的本性推出设置检查官是不合理的。

最后,揭发官员以权谋私的行为必须建立在臣民已经掌握以权谋私的事实基础上,然而以权谋私难以被臣民了解,即使了解,臣民可能因其他的利益不去揭发。这样,利用赏罚了促使臣民监督未必能达到材料所提的效果。

由于材料分析过程中存在以上逻辑漏洞,其国君只要利用赏罚就可以治理好臣民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

整体来看,结构分明,段落层次清晰,条理性很强,但部分段落论述有突出问题。

失误在于:

(1)“其次”、“再次”和“最后”,这三个基本段,给人的感觉,和原材料无关。

尽管是作者从材料中引出、总结的观点,但注意这三段皆无“主语”。

且分析过程,已脱离材料。

(2)另,关键问题在于,“其次”、“最后”没有指出逻辑错误。

第2篇是某同学的写作

赏罚可以杜绝以权谋私吗?

论证者通过对古代荀子,商鞅等人主张归纳进行一系列分析。得出利用赏罚方法治理臣民,从而杜绝以权谋私的结论。该论证过程有待商榷,现分析如下:首先人们都追求奖赏,逃避刑罚,未必可以推出拥有足够权力的君主,只要利用赏罚,即可治民。这未免过于绝对化,臣民的治理,受多种因素影响。从君主出发,亦或从臣民角度规范等。利用人们好利恶害的本性固然是一种措施,但也许其在整个臣民的良好治理中占据很少的一部分。其次廉*建设的关键,也许并不只在于有效防止其任用官员以权谋私,其推论过于绝对。廉*建设需要君主臣民共同努力。如果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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