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文为作者于“青年美学论坛第一届学术研讨会”(北京,)发表的报告,后收入《青年美学论坛》(第一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丽,北京大学哲学博士,西北*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情感哲学、儒家哲学、魏晋玄学和美学。
摘要:《乐记》对于《乐论》既有继承的部分,也有超越的部分。一方面,它继承了以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礼乐思想,是对先秦古乐理论的总结和梳理。另一方面,它又超越了前人,以阴阳五行与占星学相结合的思想对荀子《乐论》作出了新的阐释。从对二者“情感”思想的对比研究中发现,《乐记》对于《乐论》,超越甚于继承,不能仅仅将其看作先秦儒家音乐理论的总结或者是先秦儒家礼乐观的集大成,而要将其看作先秦两汉时期儒家礼乐思想的总结和集大成。《乐记》的核心思想是汉代的以阴阳五行与占星学相结合的思想。
关键词:情感;乐论;乐记;阴阳五行;占星学
一、荀子《乐论》中的“情感”思想如果说礼是外在的规范,制约着人之情,乐则由于其对人心的兴发作用,与人情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荀子探讨乐与情的关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段话中: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1]
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以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2]
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脩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3]
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4]
顾闳中(传)《韩熙载夜宴图》局部1.乐,养性情乐是“人情之所必不免”。《乐论》开篇,荀子首先从人性层面论述了乐。“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人类对乐要求来源于人天性的需要。乐能表现人快乐的情感,而快乐又是人的情感之中不可缺少的,所以,人不能无乐。荀子把乐建基于人的本性之上,认为乐是人之性情内在的需要,乐本身就是为了表现人的情感,这给予乐以很高的地位。而“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所以“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这说明人的情感生发以后,必须要有乐的引导,才能张弛有度、进退得宜。北美汉学家JohnKnoblock认为:“音乐影响我们的心灵,它不仅引发我们以情感的方式去活动,并且同时去感受它。先王对此深有领悟,所以将音乐抬到了最高的地位。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