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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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曰ldquo关于临高启明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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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问题《临高启明》一书中对明代社会*治的描写可靠吗?比如当时的*治生态,社会状况等。我感觉作者贬低得很厉害,事实是否像书中描写的那么不堪。

不可靠,但是不可靠的角度可能和题主你想的不一样。

对于明代雇工长工短工之间的关系,临高处理的方法比较想当然。

邬德知道这五个人连佃户长工这样的级别都混不上,属于旧中国农村里最低级的短工,一个佃户还有房屋,有一点虽然不是自己的总算还能有点收成的土地;长工起码也有个棚子栖身,粗粮管饱。这些人真所谓是上无寸瓦下无一垄,吃了这顿没下顿的穷苦人。

这个情况其实比较接近鲁迅笔下的农村。放到明末有这么一个问题。除苏浙地区等较发达地区外,很难有彻底破产农民的活路。不发达地区的雇佣劳动发展程度,他们不太可能找得到活,很可能已经主动成为奴婢了。

即使是长短工相对盛行的苏浙地区,雇临时短工和忙工多半是这么个情况。经营地主发现人手不够直接派出长工去联系行会或者直接往城镇里面找人帮工了。

而且即使是苏浙地区相对富裕。租佃制的广泛也导致雇佣工人人手经常缺乏。其他更落后地区没有这个条件的。

以海南的生产水平,以劳役实物地租为主的情况,地主多半连雇长工的钱都不会出,直接强迫佃户来人干白活了。

而涉及到有约长工,参照万历十六年大明律题例

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者,依凡论。其财买义男,如恩养年久、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孙论;如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士庶之家依雇工人论,缙绅之家比照奴婢律论。

实际上有合约的长期雇工在刑律判定上更接近奴婢,反而是短工更自由一些。

而参照明末《沈氏农书》和《补农书》的记载。雇工“骄惰成风,非酒食不能动”。说明明末雇工的不合作反抗已经很多了。同时也算取得了一定成效。

而此时的短工多是家用不足利用农闲出来稍微赚点钱的自耕农。

在海南等不发达地区直接出现,多重然而层次分明的雇佣关系这一缝合怪。这是近现代流通通畅,雇佣关系深入人心前提下对古代的主观猜想。

富裕地区的雇佣关系发达,在这一情况下破产农民尚能糊口,乃至于长工本能性的反抗。比照穷困地区的直接剥削劳动时间这一情况。如果有长链的铺排对比,其实会写的很好看的。

在地主的描绘上,实际上写的是打击利用*治手段实现超经济剥削的身份性地主。在总结中描述成了经营性地主和租佃地主的对立。实际上这两者在近代并不产生对立。

同期还散在着一些技术性的问题。

比如闽粤地区粮食计量单位用的是“箩”,大致为2箩=1石的换算单位。

丈量田地的时候没写。其实当时部分地区由于量具的精确度问题。存在着以下种重量计量面积的方式。比如每一斗种下去,就是一亩。比较夸张的统计,明末清初由于不同的计量口径,同一地能出现80种不同的亩产。人员丈量实际操作的时候多半脑子要炸了。

总之,如果以描绘输入性技术传播的角度考量,临高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如果以一种生活史的角度考量临高的写法,则对于明代社会的描写还多有不足。

不过,毕竟这本书不是技术专著,而且还是集体创作。在如此多的股东的情况下,吹牛还能成功统合出这样一本书已属不易。要求他还能铺排完美的主线和长线剧情属于过分要求。

能够让题主产生明代是不是真的这样的疑问,然后去寻找相关的历史专著。这也算临高的功劳所在。

我个人建议题主去找找郭松义老师等经济社会史大拿的相关论文和专著。对中国古代不同地域的复杂社会情况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至于皇权不下县等等的复读,实际上这个没有什么好处。

来源

作者:荀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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