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白癜风公益援助 https://baike.baidu.com/item/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22039760关于“知”和“行”的阐述,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奠基人率先提出了“知”的来源问题。在孔子那里“知”更多的向人们展现的是一种知识的概念,在这里可以看出孔子对知识的重要性的看重:“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
(《论语·述而篇第七》)这也表明获得知识的途径就是在别人的经验当中学习。孔子针对如何学习提出了他的观点,强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论语·述而篇第七》他还说“学而时习之”(《论语·学而篇第一》,因而主张“学”不单单只体现了“知”,同时也包含了“行”的含义。甚至从某种程度讲,“行”多于“知”据此,孔子着重强调须在言行上保持一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论语·宪问篇第十四》)“如果言行不一,就必然导致“知”、“行”脱节。不仅如此,在孔子看来,君子应该是“知行合一”的忠实践行者。“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篇第十二》,君子都有成人之美之心,不会将他人的恶任由其发展。
总之,《论语》中早就包括“知行合一”的隐喻。从孔子的知行观中不难看出,在孔子认为学习是获得“知”的重要途径,而“知”的目的在于“行”,他强调君子的“知”与“行”应该是相统一的,只有做到“知行统一”君子才不会失其风范。王阳明《传习录》借鉴孔子知行观的观点,以此为之后创立“知行合一”思想埋下了重要伏笔。
孔子之后,孟子继承孔子“知蕴含行”的观点,提出“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只要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就可以成为仁、义、礼、智这四德。人一旦失去四德就就不可成为完整的人,也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在孟子看来,“四心”即是人性本善的明证,是先天就存在的。
以“恻隐之心”来讲,人们看到小孩即将掉入水井,并非是出于“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孟子·公孙丑章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而是人天性本然使然,是人的内心本有善端所致。不仅如此,孟子还说:“人之不学而能,其良能也。其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孟子·尽心章句上》由此可见,孟子对“良知”的阐释进一步确证四心等良知良能是先天具备,并非依靠教育环境所影响。“良知”是一种内心的推测,一种为约束人的行为而存在的本真状态。
以此为基准,进一步推广,“良知”运用于万事万物,从而成就其道德理论与实践体系。良知为知之可能奠定根其,良能又为行之实践提供可能。以四心为基础的良知良能为自然界与人伦社会的知与行提供理论与实践双重根据。
总体来说,孟子以四心说创发孔子知行观,使其愈发规范和完善,为之后包括王阳明在内的后学知行观的创建与发展上开辟了道路。孟子基于四心说来回答了如何在整个社会中获得知并践行知的可能。这直接为王阳明《传习录》中的“致良知”的知行观莫定理论根据。
孔子初建知行观体系,孟子承接孔子,以仁义礼智为端为始,为作为主体的人合知行确立内在依据。苟子和孟子在看待人性问题上正相反,他认为。在苟子看来,人性涉及“性”、“伪”两概念。“性”即是先天自然存在的“耳好声,目好色,口好味,心好利”等性情,与人为努力无关。在苟子看来,人性涉及“性”、“伪”两概念。“性”即是先天自然存在的“耳好声,目好色,口好味,心好利”等性情,与人为努力无关:而“伪”则是取决人自身,不仅要通过努力,而且要通过学习才能获得。“化性起伪”指的就是以人为学习转化人性中的好利好色等恶性情。荀子肯定,人通过不断地接受教育和努力学习,可以实现成为圣人的理想目标。
由此,“性”是恶的,这是作为动物的人先天本能,“伪”是善的,源于礼乐教化的结果。据此,苟子对道德认知的先天性给予否定,提出了“知”在后天学习下促成,强调后天教育以及环境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不难看出,苟子将“行”置于了重要地位:“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
(《荀子·儒效第八》针对“知”、“行”的把握,苟子理解“行”是“知”的来源和目的,一切认识都是通过实践产生的,知识的获取又将回归于实践。王阳明《传习录》在此观点上批判继承,并将其进一步解释为“行”是检验“知”真伪的重要标准和途径,“知”只有在“行”的作用下才能发展成为“真知”。
程朱理学也是王阳明《传习录》“知行合一”思想理论的来源之一。作为同属“洛学”的二程在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上观点是一致的,但在思考“知”、“行”问题上,程颐更加具有代表性。程颐首先提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理”所决定的,“理”乃万物发展的本源,正因为如此,将“理”看作了“知”的唯一来源。
不仅如此,程颐还主张“德性之知,不假闻见。”(《二程遗书》)“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都是先天存在,生来固有,而“闻见之知”则需要“格物”启发,只有在“格物”的作用下才能“致之”,使之获得“理”。换句话说,“格物致知”和“行”的过程是一样的,“格物”就是究其事物发生的根本道理,“致知”就是使其内心知晓天理。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对这一思想批判继承,他主张“心即理”,将程颐所说的“理”用“心”替代,认为“心”才是“知”的本源,他还指出“心”的本体是“良知”,“良知”先天存在。“良知”虽先天具备,但由于每个人的自身能力水平不一,以至于发挥“良知”的能力也不一样,故只有通过实践学习来自我提升,而这个实践过程即被王阳明称为“致知”,“格物”即是一丝不苟地完全依照“良知”而行。
程颐主张“理”外在于“心”,是事物发展的本源“格物致知”必须外求,通过求得外在的“理”让自己真正获得“真知”。在“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上程顾主张“君子以知为本,行次之。”
(《二程遗书》)“知”在“行”之前且重于“行”。这一“知先行后,知本行末”的思想观念强调个体在实践中的“知”对于“行”的指导作用,“行”对“知”的依赖。这为王阳明《传习录》确立“知”对“行”的指导作用以及“知”对“行”的目标和方向的决定性起到重要指导,并因此而反思出“行”应置于重要位置,是“知”的必然结果和外在呈现,是检验“知”之真伪的唯一标准等知行观。
在王阳明《传习录》中的伦理思想中,“知行合一”不仅包含了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也是王阳明《传习录》圣人观的集中体现。在成圣的道路上,必须要经过“致良知”,才能达到至善实现知行合一。王阳明《传习录》中的思想是在吸收前任基础的同时,还融入了自己“知”与“行”的关系的看法。
王阳明《传习录》中的“知行合一”不仅适合当时的社会局势,同时也是对儒家思想深化的结果,更是对理想人格境界的提升。从古至今对有关“知行合一”的探讨从未停止,随着各学派对学术的交叉探讨,使得《传习录》中“知行合一”的伦理思想无论是在为人上,还是处事,亦或是社会治理上都有着全新的发展和阐释。结合《传习录》中的“知行合一”在不同领域的不同呈现形式,不难发现《传习录》中的“知行合一”对社会道德体系的建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完善方面,都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秋日生活创作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