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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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君臣礼法刑政三方面,来看荀子的政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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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我国战国时期最为杰出的思想家之一。

在荀子思想中,提出了性恶论,通过“礼法并用”的治国方案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荀子看来,荀子政德思想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其论君臣、论礼法以及论刑政的三个关系方面。

在君臣关系上,荀子认为君主应该论德定次,臣子应该忠诚爱民。在礼法关系上,荀子认为应该隆礼至法,再重视礼法在政治上的重要作用。在刑政关系上,荀子认为强调德主刑辅,并使礼与刑各用其所。

君臣:论德定次,忠诚爱民

荀子政德思想首先体现在其对君臣之道的论述之中,“君主者,治之原也。”荀子认为君主是治理国家的本源,君主的做法怎么样,臣下的做法同样也会效法。

荀子说:“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荀子认为君主能组群,组群就是指君主能够善于养活人、善于治理人、善于任用人。从而荀子重视培养君主的德行修养,“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主应该去修养身心,正如孔子所讲的其身正,不令而行一个道理。

作为君主,其选拔用人上应该更加注重论德定次,“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荀子主张按照德行安排等级,权衡能力来授予官职,使每个人的职位与自己的德行才能相匹配。

在现实社会中,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人才同样也是领导者强调的领导干部选人任用的标准,使得人才各尽其才,在自己的职位上发挥最大的价值同样具有现实价值。

何为臣?荀子认为“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同时,荀子认为“君者,民之原也”,君主是人民的本原,所以作为人臣要爱护人民。

“上忠乎君,下爱百姓而不倦,是功臣也”是功绩显赫的臣子。“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这是荀子认为的圣明的臣子。

显而易见,荀子强调君主要善于任用圣明的臣,如此君子才能够称王,赢得天下。对于为人臣的论述中,荀子认为为人臣一定要对君主忠诚,还能做到爱民,正直诚实,行为要合乎礼义。这在当时维护封建统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甚至在现代社会中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荀子系统论证了君臣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就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为政者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并且他认为为政就应该要有为政的态度,比如他说的作为君主,就应该论德定次,善于任用人才;作为臣子,就应该忠诚爱民,管理好自己职责之内的政务。

由此可见,荀子的政德思想首先就体现在其对君臣之道的论述上,讲到了如何为人君、为人臣的一些观点,重点在于君臣如何做才能够达到实现国家治理的目的。

荀子在君臣之道论述中,类似于孔孟的思想,同样也是认为为政者应该从自身出发,加强自身德行的修养,从而为治理国家提供有力的支持。

礼法:隆礼至法,礼法治国

荀子的政德思想还体现在其礼法关系上,荀子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推崇礼义、法制,那么国家就会有秩序。

荀子认为“礼者,养也”,荀子认为人生下来就有欲,这种欲望便是荀子所强调的人性本恶的源泉。在人性恶基础上,荀子十分推崇“礼”的地位,认为“礼”是社会治理之根本,他在“隆礼”的同时也强调“法”的作用。

荀子对“礼”的阐发更侧重礼的外在性:“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更为看重的是“礼”作为一种道德对人们的外在约束,通过“礼”来约束人们的欲望,从而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同时也能避免由于欲望的不满足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礼法治国思想是荀子政德思想的重要内容,荀子比较看重隆礼,然后如果隆礼在治国中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应该用法来进行维持,以此达到治国的目的。

“好法而行,士也”荀子认为人要是没有了礼法,就会不知所措,所以必须强调礼法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夫是之为人师,是王者之法也。”他讲到了行王道的君主应该遵循的法度。由此可见,荀子的政德思想中是非常重视礼法的作用的,强调隆礼至法,用礼法来达到国家治理的目的。

先秦儒家之中,孔子是比较倡导礼治的,但是对以礼治国的论述比较宏观,并且没有形成对礼治的在为政上的系统观点。

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之上,比较认同孔子的观点,基本是继承并未较大程度的发展,但是到了荀子这里,首次将礼治思想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荀子不仅提出以礼治国,并且重视法在治国中的作用,提出了隆礼至法思想,将礼与法结合起来运用到为政治国之中。

对于当代社会而言,礼法治国就类似于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将二者统一起来运用到治国理政之中。这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以达到更好治理国家的目的。

刑政:德主刑辅,各用其所

荀子认为“取人之道,参之以礼;用人之法,禁之以等”,选择人要用礼来检验,任用人要用等级限制。荀子主张“国无礼则不正”,“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礼者,治辨之极也”,上述观点都强调德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但是仅仅通过德就能够治理好国家吗?答案并非如此,他又强调“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荀子认为德就是能够区分尊卑,能够更好地约束社会秩序。

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对于德约束社会关系不起作用的时候,就应该对其使用刑法进行的制裁。这就是荀子比较完整的德主刑辅思想,在为政过程中善于运用德刑各自的优势,进行国家治理。

对于礼刑哪种方式比较好,荀子还是比较重视为政中用礼,毕竟在荀子思想中,刑法只是一种为政的辅助手段。

“夫是之谓天德,是王者之政也。”荀子认为应该通过刑法惩治对工作没有上进心的人,以及用才能与时事对抗的人,通过礼义定完职分以后,再用刑法进行约束。

德主刑辅的思想荀子表达得相对较为明显,“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淫譋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这就能够充分地反映荀子对以德为主,以刑法为辅的政德思想特征。

荀子是系统论述礼刑法三者关系的思想家,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比较详细全面的论述了对为政中礼法刑三者的运用,提出了较为明确且积极的说法,不仅对于当时还是生活的现当代,其政治意义都非常重要。

由此可见,荀子在德和刑的关系上,同样还是很重视德的作用,在荀子的观点中刑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德治达不到预定目的的时候才进行规范的一种手段。

所以荀子政德思想中基本上是很重视礼在治国中的作用,因此可以认为在荀子那里刑法只是为了达到德治而进行的手段,并非决定性的治国要素。

综上所述,荀子在政德方面的主要贡献主要在于提出的德法治国以及德刑治国之中,首次系统全面地进行了论述论证,为先秦儒家政德思想丰富了其内容。就算是依照当下的眼光来看荀子的政德思想,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所以在当下对其价值的分析,更应该进行比较全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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