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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第一丞相李斯我是一个太想出人头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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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李斯,在即将被拖到咸阳集市当众腰斩之前,却回头对自己的儿子说:“我多想再和你一起,再次牵着黄狗,在老家上蔡茂盛的草木里,追逐肥胖的野兔啊!可惜,再也不可能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李斯终于不再想功成名就,不再想位极人臣。只是像一个离家太久的孩子,想起了老家门前的草木丰茂,想起了黄狗追逐野兔。可是,当初那个真正站在上蔡老家门前,看着茫茫无边的草丛的李斯,眼里却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那时他的眼里并无野兔,只有两只老鼠。两只老鼠激发的渴望李斯是公元前年生人,他出生在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这个地方,文艺一点地说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草长莺飞,有成群的野兔出没。尤其是东门外水草丛生,空气湿润,让人流连忘返。但实事求是地说,就是一个偏僻的农村。一个农村长大的孩子,总是对出人头地有着迫不及待的渴求。但年轻时的李斯,虽然写得一手好字,也只能是上蔡县城一个掌管文书的小李,仰人鼻息,蹉跎年华。这样的反差,对于李斯这样心比天高的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所以当他上厕所时,看到一只脏兮兮的老鼠仓皇逃蹿时,会有一种灵魂被击中般地震颤——这不就是我现在的样子吗?而同时,他脑海里立刻出现了前不久看到的另一只老鼠,那只在粮仓里面悠然自得地吃着粮食,心宽体胖。同样是老鼠,面前这只,惶惶不可终日地偷吃粪便,骨瘦如柴。“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史记》——小李发出了这样震烁千古的感慨!人一辈子,有出息和没出息,不正是这两只老鼠的样子吗?生存环境决定一切啊!逃离农村,去到更大的地方,才有更大的作为,是李斯的第一个渴望。也是两只老鼠给李斯最大的启示。对待长辈满满的鄙视太急切地想干出一番事业来,太迫切地想要飞黄腾达,李斯毫不犹豫地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无非是有两个原因,一是荀子是当世闻名的大儒,另外荀子的主张很接近法家思想,传授的是完全的帝王之术。名师名校毕业,更容易就业;而高端的专业,更有利于高端地择业——李斯的野心清晰可见。荀子作为李斯的老师,也是一个一生漂泊的人,但荀子的漂泊不仅仅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虽然后人的评价当中,荀子的人生要宏大和深刻的多,但至少在李斯拜他为师前,这个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可谓是一事无成。曾经奔走于秦国齐国,赵国等国家宣扬自己的*治主张,但在乱世中仁术在层出不穷的野心家眼里,不名一文。在秦国荀子建议秦昭王重用儒士,“力术止,义术行”,未果。在赵国荀子向赵孝成王提出“善用兵者,在乎善附民”的主张,未遂。在齐国荀子对“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的国之乱象提出批评,碰壁。虽然他一度被春申君任命为兰陵令,但对时*的影响实在有限。直到五十知天命时,荀子才游学于齐国,获得一个稷下学宫的祭酒这样一个小职,其从*之路不可谓不坎坷。这样的坎坷化作人生经验,便是荀子告诫他的学生李斯,在毕业找工作时需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故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史记》《史记》——李斯是这样回复自己的老师的。没有比卑贱更耻辱的事,没有比穷困更悲哀的事,一辈子碌碌无为却怪东怪西,称不上什么在丈夫!我们甚至时隔千年依然能够猜想到,李斯对荀子说这话时,很可能是面带嘲讽的冷笑的。贫穷久了的农村孩子,总是觉得稳定可耻,总是对长辈的经验充满鄙夷,总是相信自己战无不胜!历史的巨轮滚过两千多年,其实什么也没有改变。职业生涯的三次危机毕业后的李斯,求职之路几乎一帆风顺。这得益于他清晰的职业规划,和坚定的目标感。同时李斯也有足够的实力,跑赢职业生涯的开场。曾经在秦国碰壁的恩师荀子,很不希望得意门生去再秦国遭受自己当年的屈辱,但李斯西行的决心坚如磐石: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史记》事实证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李斯通过一手漂亮的小篆和满腹的才华征服了吕不韦,从而有机会接近秦王赢*。他一开始就亮出了自己的主张:灭了六国,一统天下!这与荀子的儒术想去甚远,后人有说他背叛师门。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不在意谁的主张谁的思想,他只想实现自己的梦想——一个农村出来和穷孩子,一有机会总是急于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标签。但危机总是不期而至,而且不止一次。一、秦王的逐客令秦王采纳了李斯的“先灭韩,以恐他国”的吞并顺序,并封他为座上客卿。一切都按照计划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成功似乎指日可待,但突然出现了意外。一个韩国潜入的间谍被发现了,这个间谍叫郑国,带着长期潜伏任务,还在秦国和咸阳附近修了一条“郑国渠”。但这个名义上是兴修水利的工程,其实是郑国人希望通过工程占据人力物力,让秦国无暇攻郑的计谋——拉动内需必然减少外销嘛!秦王大怒,准备一杆子把所有外来的“客卿”全部赶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网一人!这让李斯相当恐慌,毕竟他也是外来的,而且地位还不如间谍郑国——怎么说人家也是公派出差,他李斯只是个外地农村来秦国的打工仔。但农村的孩子生存能力就是强,李斯给老板赢*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封信《谏逐客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老板呀,你看你宫里多少珍奇都是外来的?如果你只是把人赶走,却把东西留下,人们会怎么说你?而且外来并不都是间谍,你看我不是抠心挖肚为你工作吗?如果这些人都被赶走,其他国家不高兴死了?白送人才给人家,不久他们就会一起来打你啦!赢*不愧为千古一帝,一下就转过弯了,一场职业危机就这样轻松被李斯化解了。二、来自学霸同学的威胁郑国的间谍事件是平息了,但韩国的说客又来了。大家都不想坐以待毙,反正只要能阻止秦国就行。韩国的说客可不是一般人,他的大名在当时各个国家如雷贯耳——他便是大名鼎鼎的韩非子。虽然是敌对方,但并不妨碍赢*成为韩非子的铁杆粉丝。秦王甚至一度忘了韩非子是来说服他的,极力想把韩非子留在秦国工作。这件事让李斯无比紧张起来。李斯心想,我没法和韩非子比啊,他是官二代,一出生就是我一辈子到不了的高度!更加可怕的是,韩非子原本可以拼爹的,却拥有当世无双的才华!我这个屌丝哪里是他的对手啊,我努力了这么久才从农村走到今天,一定不能失去!只要拼命地挖,再完美的人也是有缺点的。而作为韩非子的老同学,李斯对同学缺点更是了解。他只淡淡对秦王说了一句:韩非,韩之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史记》最终他联合姚贾将同学韩非子毒死在狱中。三、害怕失去,最终失去一切李斯是成功的,至少他眼光是独到的,跟对了一个好老板,一路带着他从农村娃飞向人生巅峰。他和秦始皇制定的各种制度,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所谓“后世皆取法于秦”。但他也是不幸的,因为老板先他而去,失去了依靠的他,没能辉煌到终点。秦始皇刚刚倒下,李斯的致命危机就来了。阴谋家赵高要拉他下水,帮胡亥篡位。李斯的面对赵高的威逼利诱,明知是大逆不道,但态度却十分值得玩味。李斯先大骂,再指责,然后劝说,接着是提醒,最后“仰天长叹,垂泪太息道:‘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既然不想死,那我还不能活着吗?以李斯的聪明,他真的不能看透,事成之后,赵高会怎么对他吗?不会的。他还是太贪恋他已经拥有的一切了。关心则乱吧。他的《行督责书》和《狱中书》成了苦苦挽留这手中荣华富贵的最后一次挣扎,可是再也挣扎不出来一丝机会,反而越陷越深。因为胡亥不是赢*,那个好老板,永远走了。赵高,也不是那个不谙人情、才华横溢、口吃严重且善良好欺的同学韩非子。李斯必死无疑。网上一直有个热门问答:“为什么农村出来的孩子大都混得不好?”底下所有回答中,我最喜欢其中一个答案中的五个字——太害怕失去!李斯一生的悲剧,也源于此。从《谏逐客令》中的激越迫切到《行督责书》和《狱中书》中的谄媚乞怜,从对同学韩非子的果决狠毒,到面对赵高时的犹豫屈服,其实一直贯穿始终的是李斯的一个重要的也是一生努力的目的——拼命守住手中的一切!伟大的太史公司马迁这样评价李斯: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史记》后世多数史学家于李斯的遭遇抱以同情态度,认为他是忠心耿耿为秦国却被奸佞所害。但仔细分析他的一言一行,发现真不是那么回事。不然他的成就比肩周公、召伯。李斯《峄山碑》生长于卑微低贱之所,所以比常人更加渴求出人头地荣华富贵。拼尽全力甚至不择手段,只为了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一如一个从贫穷农村走出的山里娃,一生都是在为尽快撕掉身上“农村人”的标签努力。但李斯的字写得真的是好,文采也不是一般地风流。大致每个能够在城市混下去的农村孩子,都是要有一两个拿得出手的绝活吧。参考资料: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听书音频Hello何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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